呵呵地说,万小姐客气了,有什么需要尽管说,她就假装为难或直截了当地提出自己的要求,要点这个,要点那个,这栋楼下的门面,那栋房子后面的破宅院,无非是收到手里再卖掉,说自己以前炒作物资,现在炒作地皮房子,“什么赚钱干什么!”
还有从地下钱庄前脚放贷后脚拆借,头寸之多想也不敢想,最后竟然能凑出金条来;有时需要,她也可以给他们安排妓女,这种事她干着半愿意半不愿意,愿意是因为可以借此套取一些不大不小、也许会在酒酣耳热耳鬓厮磨中透露却绝不会在言语中轻易告诉她的情报,不愿意是因为始终觉得这是在利用女性、压迫女性,何况她自己还是女性!
但是想想,她需要钱,这些女性也需要钱。一时不让她们出卖皮肉,她们也不会脱离娼门火坑。
她赚到的钱,变成费用,变成物资,变成租金,变成吃喝,没有一样变成她自己的什么。真金白银变成这样的掩护那样的伪装,是真的更是假的,她有时候觉得自己做的事情是哲学上的哑谜,是存在上的悖论——而且她一次也没有去那些学校看过,甚至不能走近那个区域,以免引起怀疑。
对双方的怀疑。
以前和丁雅立去虹口是唯一一个穿着伪装接近她的本心的机会。这样一想,也许只有丁雅立多少知道自己的本来面目。
在世界的这一侧。这一侧她要做的事情是那么肮脏,像是在淤泥里挣扎的莲花种子,只有在黑暗里沉浸得够久,才能开出向光明的花朵。
她把地契放进信封,把信封放进装满食品的布包,把布包交给跑腿的人,又给了跑腿两张大面额的法币,请他务必送到。对方点头一溜烟跑了,她又在茶馆坐了一阵,把眼前的大包子吃干净了,才下楼离开。
掌柜的喜欢她经常来消费,哪怕不是很理解,这么有钱、如花似玉的姑娘,怎么就这么喜欢吃苦力才会吃的大包子?她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这样俗气,比如身上这绫罗绸缎,是喜欢是好看,但她最喜欢的还是当学生的时候穿的学生装。
可现在她只能穿绫罗绸缎。因为最近的那些事,她先要打扮上相了,才算有了第一块敲门砖——要不然人家看都不看你。
从吴绍澍到翁文灏,从秦汾到王云五,乃至汤恩伯和钱大钧——背地里大家都叫他是“钩大钱”,哈哈——还有他们的家人,她已经为他们做了太多的事,步步搭桥,最终目的是孔令侃。
回到原先公共租界的地盘,她熟练地走进一栋大洋房的花园,敲敲后门,自然有门童来带她进地下室。空荡荡地下室酒吧里一片昏暗,仅有的窗子也被黑色丝绒窗帘盖住,众人吞吐的烟雾弥漫,把点点灯光映得更加氤氲。
酒保见她,笑说万小姐终于来了,好几拨人找你,看你不在又等不得,只好留条子。她瞟一眼,问都有谁,酒保拿着条子一一报了,她听罢笑道:“那劳烦你,给他们打电话,请他们都来,我就在你们这儿等着。”说着把自己的提包往最靠里的卡座一甩,“好烟好酒,我都给他们备上,要来就趁今天。”
酒保身后吆喝,明天不来?“不来!”
其实也没有事,但是她要保持自己的神秘和难找,不然身价何来?
“爹爹在朝为宰相,人人称我小霸王”,她要接近这小霸王的目的倒不是钱,她需要孔令侃的关系,给自己打通香港方向的道路。两条路去香港,这条她来铺,那边要有人,这边要有路。
想起前清的时候,两广似乎还不是那么发达,后来就是因为有了香港,广东就不一样了,就变得重要了,变得复杂了,真是想不到——
人来了,说不定就在附近候着。真是急。那人下来,伸出双手想跟她握手,她见那人的样子就恶心,遂更有了不起身作跋扈轻慢状的理由,只是在对方走过来时伸出左手,让对方握了握——自己都觉得自己简直是欧洲某个王室的女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