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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1 / 2)

他在林家村时,种出来的粮食比其他人家多了两倍之余,这也是为什么陈氏还留他在家的原因。

除了干活,他每日还需侍弄田地,凡是他侍弄过的作物,都比别家长得好。

为此,哪怕他十七快成老哥儿,村里也有不少人家上门说亲。

陈氏都没同意。

上次进山,他将从山里找到的荠菜移回家,尝试种了种,若是能成可以留种,七八月也能种。

以前在林家村时他就试着种过荠菜,只不过他种的荠菜,自己没能尝一口,全被陈氏他们吃了。

陈氏让他卖掉剩下荠菜,得到的铜板全被收走。

他想再尝试种一次。

等阿景伤势痊愈,自己还得再进山,希望能再找到野菜和药草。

心里想着事,他慢慢取出手帕擦嘴,又觑视阿景。

阿景察觉到视线,问:“怎么了?”

“阿景……”余南叶想了想说,“后日我想进山。”

陆柘景闻言心神一动,复又慢条斯理擦拭嘴角,嗓音低沉,听在余南叶耳朵里依旧悦耳,“好,后/日一早么?”

余南叶轻轻点头。

陆柘景付了三十五文给伙计,带着余南叶去了一家专门买牙粉的铺子,选了几款香味的牙粉。

毛刷是木质的,鬃毛制成的软刷。

余南叶第一次见到毛刷和牙粉,越看越觉稀罕。

陆柘景见他喜欢,分了好几款香味的牙粉给他。

“这些毛刷柄是木的,咱们不是木料不多么?”余南叶差点说成听吴婶说的,他的确是从吴婶嘴里听来的。

余南叶问出口后就后悔了,作为南禹国人,不会有谁不知道缘由。

陆柘景仿佛没发现异样,自然而然道:“木材是从越国运来的。”

余南叶点了点头,先前在铺子里,没看到其他人进来买牙粉和毛刷。

实际上,这家铺子主要卖胭脂水粉,牙粉毛刷只是顺带,镇上少部分人会用牙粉毛刷。

一来毛刷牙粉不便宜,两样就要一百多文,二来买一小盒牙粉,能用上好几个月,节俭些可以用小半年。

整个南水镇只有这家水粉铺卖牙粉毛刷,若卖的铺子多了,买的人会更少,价格也会更便宜。

余南叶不知道这些,他拿着自己和阿景那份,又去拿了烧制的碗筷。

木床已经打好,铺里伙计可以送去村里。

陆柘景还想做些马扎木桌,话一出口就被余南叶制止,“杨大叔不用了,我们不做木桌和马扎。”

杨大叔站在院里见两人拉拉扯扯,感叹兄弟两关系亲厚,余南叶本就生得讨喜,杨大叔乐越瞧越乐呵,“兄弟两关系可真好勒。”

余南叶闻言立马放开紧拽阿景的手,耳尖微红,阿景噙着浅笑,直到两人走远了,杨大叔还在感慨。

阿景拉着余南叶去了点心铺,买了少年人爱吃的桂花糕,这才坐上赵大叔的牛车回村。

他们回村途中遇见村民,几位婶子想搭便车,赵大叔没答应,看了眼陆柘景。

一来一去景小子可是给了六十文,虽然都是乡里乡亲,但没有景小子同意,他可不能随意同意。

余南叶来南水村一月有余,但因为鲜少在村里活动,很多人对他来说都很陌生。

眼前这位婶子更是不熟,如果不是赵大叔叫这人刘家媳妇,他都不知道对方是谁。

刘家媳妇,是刘大家的媳妇,村里年轻汉子和女娘都叫她刘婶。

刘婶年纪与吴婶一般,却生得尖嘴猴腮,一脸刻薄。

余南叶大半时候待家里,还不知道刘大家的刘张氏有多爱嚼舌根。

这不看到个投奔吴婶的少年,前些日子住小破屋,她还感慨可惜了。

少年瞧着年纪不大,模样俊俏,比村里其他未婚汉子好看得多,只可惜太穷,不然她还能将自家侄女说给他。

后来见他家盖了房,砌了围墙,她又改了心思,想把自家女儿说给余南叶。

没想到竟会不期而会。

刘张氏一眼就看到了牛车上的余南叶和陆柘景。

余南叶生得俊秀,在陆柘景身边像个纯真无邪的小少爷。

俗称中看不中用。

刘张氏又觉得这人配不上女儿了,还是说给自家侄女。

刘张氏转而看向南小子身边的男子。

男子瞧着比南小子大上几岁,模样英俊,气度不凡,一看就前途无量,只有这样的男子才配得上她家女儿。

一下子看中两个,刘张氏觉得自己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

于是她叫住赵大,想蹭牛车回村,路上还能套套话。

不料赵大如此木讷,竟是一声不响。

刘张氏想直接上牛车。

余南叶见状刚要开口。

陆柘景已道:“赵大叔走吧,等会儿就晚了。”

“你这小子,咱们都是一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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