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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后妃杂识(出书版) 第2节(4 / 4)

侧室和妾室的身份待遇迥异,其所生诸子均享有嫡出待遇,故一些学者认为虽然崇德五宫内部有高低之分,但是在嫡庶上均为嫡室,孝端文皇后为嫡室,其余四宫为“并嫡”,这种“并嫡”的情况又与中原王朝制度明显相背。这种矛盾实际显示出当时新旧习俗、制度同时共存的一种醍醐感。与此同时,“寡妇再醮”等习俗一样被太宗朝继承。崇德五宫之中的懿靖大贵妃和康惠淑妃均为察哈尔蒙古林丹汗之遗孀。甚至,还有明确记录称太宗曾将后宫主位转嫁与他人。例如,太宗侧妃博尔济吉特氏,原本嫁与太宗为东宫福晋,档案内记载,天聪九年(1635年)十月初七日,“汗的第三福晋是扎鲁特部的巴雅尔代青的女儿,因不合汗的意,给了叶赫的德尔格尔台吉的儿子南诸”;1太宗侧妃叶赫纳喇氏,原嫁乌喇纳喇氏喀尔喀玛,后入太宗内廷,生育和硕承泽裕亲王硕塞之后,被改嫁给内大臣詹土谢图。2亦可见当时清廷尚未深浸汉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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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译《满文旧档》》,沈阳:辽宁大学历史系,1979年,第135、136页。

2满文奏折,康熙朝,档案号:04-02-002-000068-0077,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第三节 入关初清廷后宫主位的制度流变

一、清世祖顺治帝时期

清世祖顺治帝即位之后,达成入关大业,也开始进一步参照中原王朝旧例,进行新体系的建设。整体而言,顺治一朝的后宫制度在继承入关前“嫡室”“侧室”“妾室(含侍婢)”三个等级的基础上,呈现两个新趋势:其一,从官方制度上,按照中原王朝的旧例,逐步建立高级主位的位分等级,形成制度。其二,继承入关前的低级主位的位分等级,并加以细化。

高级主位的位分等级方面,正如世祖后来在遗诏中所说的:“纪纲法度、用人行政,不能仰法太祖太宗谟烈。渐习汉俗,于淳朴旧制日有更张。”1作为入关之后的第一朝,顺治朝在广泛接触中原王朝旧制的背景之下,的确有相当多的“习汉”行为。

顺治八年,随着后宫舆服仪制的建立,2后宫形成了“皇太后”“西宫大妃”“皇后”“皇妃”四个位分等级,并且给予西宫大贵妃“皇考懿靖大贵妃”、淑妃“皇考康惠淑妃”的尊号。“懿靖大贵妃”的满文作“fujurungga qjen aba guifei”,“康惠淑妃”的满文作“nesuken fulehun ijish fei”,3满汉文上均称为“妃”,并开始逐渐分化成“贵妃”和“妃”两个不同的位分等级。从崇德朝“妃”这一称谓在满汉文上的不一致,到顺治朝的整齐划一,可以看到清廷在吸取中原王朝制度上的发展。

顺治十一年,礼部更定后宫冠服制度,其中除“皇后”“皇妃”之外,还多出了“九嫔”一级。4所谓“九嫔”一词,典出《礼记o昏义》:“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听天下之内治,以明章妇顺,故天下内和而家理。”明显是参考中原王朝习俗而设立。顺治十三年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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