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看我。
“朝朝,我只要你。”
告白只需要一刻,但周暮觉的心动早已经在无数个瞬间辗转,最后凝出一个奢望,要同眼前的人度过这一生。
落在手上的力气忽然变大了,是女子倾下了身来。
她说:“别小瞧我,你不怕骂名,我也不怕。”
于是情绪因她的话而起伏,清晰的欣喜充斥着他的胸腔。
何况他们隔得这样近,近到只要周暮觉一抬手,就能轻易描摹出她的眉眼。
周暮觉也这样做了。
他的手轻易抽离,落在了朝笙的耳畔。
秀美小巧的耳垂上,雕琢精致的山茶花有着贝壳的光泽,而长坠的珍珠在青年的掌心微晃。
渴望游走,欲念滋长,是谁先低下头来,吻在了他薄而秀润的唇上。
成年人仿佛天然懂得这样的信号。
他本应生涩,却又无师自通。
抽开的手扣住了她柔而韧的腰,而原本落在她耳垂的手,轻撑住了女子盘着圆髻的脑后。
不是没有在梦中肖想过她,却只有此时此刻,心跳声格外剧烈。
不管什么背德的忏悔,不管什么天堂地狱,也不管她过往爱的是谁。
现在,是她选择了他。
于是这个吻变成了周暮觉所主导,温柔的人也有尖利的獠牙,他虔诚却又强势,让朝笙都感觉到有些呼吸不过来。
但他又贴心得有些过分,适时的渡给她胸腔的空气,朝笙以为周暮觉是她的猎物,直到这个时候才发觉,他比最顶尖的猎人还要游刃有余。
腰肢软得同春柳一般,她懒得再去努力了,任他这样的抱着。
所谓的攻略一开始只是为了复活,为了那些忘得彻底的记忆,但几生几世的轮回,待到朝笙终于长出了心肝,才终于愿意承认,她和“这个人”已经共度了许多年。
正午,初夏的阳光炽而白,落在一排排书脊上。
烫金的《旧约》在光芒中甚至有些刺眼。
年少时候,周暮觉随着父亲坐在尖顶高窗的教堂祷告。
牧师布道,说“不信仰上帝的人死后会进入地狱,无法去到天堂”。
他学着父亲的模样,双手合十,神情虔诚,心中却毫无想法。
没想到的是,他从不曾相信世有神明,然而神明依然垂爱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