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光环[快穿] 第29节(3 / 3)
林华眉头紧锁,且严肃道,“我那里不是什么好待的地方,而且我也没时间照顾云云。”
林母立刻驳了回去,“没事,就当让云云吃几天苦,这么大的孩子也不能天天娇气了。”
最后林华还是同意了,但是因为萧函提起了他的承诺,“大哥你说过的奖励,我去你那待几天应该没关系吧。”
林华和萧函上了绿皮火车,一路颠簸了三四天到了林华所在的部队。
部队有给来探亲家属住的地方,林华将小妹安顿好后,就去找上司报告了。
除了销假头一件要说的事就是在首都与人打架斗殴。
虽是休假期间,但穿着这身军服,就要守军队的规矩,与人打架斗殴还进了公安局,可以说是违纪了,林华对自己很可能至少会背个处分或者停职的可能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
他上司深知他的为人,沉着冷静,尽职干练,要不是林华承认事实的态度十分诚恳,他上司都不相信他会做这样的事情。所以在接到电报后还特地调查了一下情况。
然后立刻觉得这事怪不得林华。
换他他也得揍,陈家那小子做的事太混账了,揍他一顿那都是轻的。
所以在林华回部队前,他上司就把这事给搁置了,林华来见他的时候,他也当面表示了,经过部队里的一些商议,这事就只口头警告一下下不为例就算了。
林华也没继续坚持,而是说起了另一件重要的事,申请离婚报告。
……
部队里面的人都听说林团长把他妹妹带来了,这消息传的快,他们都还没见过林团长的家人呢,尤其是林华手下的战士对团长的妹妹还挺好奇的。
还猜着会是什么样子,也许是像林团长特别严肃的那种。
这种说法很快就被见过林云的士兵给推翻了,他们说了林团长牵着他妹妹的手进来的。
等见到真人的时候,发现就是一白嫩嫩的小姑娘,一看就特别乖的那种。
忽然有些羡慕林团长了。
部队里的都是些粗线条的汉子,趁着林团长不在,又是休息时间,他们想出的逗弄小姑娘的法子让她过来看实战射击,真枪实弹得那种,也不管这就一才十六岁的小姑娘,会不会被这场面吓到。
萧函毕竟不是真的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非但没被吓到,反而看的兴致勃勃,年纪轻一些的士兵还捡起掉落得几颗子弹壳给萧函看。
萧函不是没见过子弹和枪炮,甚至更先进更精良的她都见过。
但相比起很多和平时代的,这里的都是真正见过血的,容易激起骨子里的野性血气。
这边部队的管制不算特别严,他们看萧函那么喜欢,也挺高兴的,甚至觉得林团长的妹妹很对他们胃口,对她的态度更加热情了些。
其中一个年长胆子也大的副官笑道,小姑娘想不想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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