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言之诚 第70节(2 / 3)
身的随机投毒案的受害者里。
当然,看样子,他还没来得及实施犯罪就被车撞了。
好,诡计有了,那么动机呢?
他为什么要选在这个时候试图实施这桩犯罪呢?
如果单独看,是无法猜到的,但假如和赵元良结合在一起看,我们或许可以大胆的推测——
他和赵元良一样,也受到了某种威胁,为了去掉这种威胁,他需要使用诡计去谋杀一个人。
有什么能让两个亡命22年的杀人犯同时感到威胁,让他们一个死也不开口,一个怕到想去杀人?
赵元良和钱树茂不缺钱,而受害者家属、警方在辛永初出现前都找不到他们,不可能报复和逮捕他们。
那么,剩下的威胁就只来自当年案件的知情者。
这个知情者不但知晓他们的作案全过程,而且一定还拿着他们杀人的某种铁证。一旦拿出来,那就是催命符,随时摧毁他们现有的一切,把他们推上绞刑台。
这个推断,有一个佐证。
我在徐硕果的手机上曾经看到一个全体,根据现在所查证的,那应该就是这篇毒奶糖的文章了。也就是说,从2月2号早上,这篇文章开始流传。
2月1号发生了三件事,一、第一刻发文报道了辛永初,二、半颗白菜做视频介绍了汤志学案,三、晚上沪市警方通报了第一例模仿案。
所以,钱树茂的灵感应当来自于三,而他的杀人冲动,则一定来自于一和二。
钱树茂看到赵元良死了,也知道警方正在大力追查杀害汤志学的凶手,他开始害怕,害怕自己被警方找出来,也害怕——被人推出去认罪。
毕竟,杀人的是他和赵元良,那个人从头到尾没动过手。如今已经22年了,钱树茂手里肯定没有可证明凶案和对方有关的证据。
他怕法律最后只制裁自己一个,真正的主谋反而家境富裕,儿孙满堂,寿终正寝,安享晚年。
他想来想去,操起了老本行——杀人。
用这种拙劣的诡计,以拉一群无辜人为自己打掩护的办法,去杀人。
可惜春夏秋冬都轮替了22次,钱树茂穿上好衣服,住上大房子,却还是像当初那个没什么文化只会听命行事的鲁莽又愚蠢的建筑工人。
他始终没能在这场较量里胜过那个把他和赵元良耍的团团转,利用他们杀人还能倒过来威胁他们的人。
那个策划了一切的——孙福景。”
解谜——过去。
孙福景,当然是他,只能是他。
22年前的汤志学案里,那两个拥有显著特征的“凶手”只出现在他的证言,和后来另一个证人的口中,所起到的效果都是相同的,引导警方的破案方向往“凶手”特征上引。
人贩子拐卖妇女儿童都有一个相对的共识,不挑那些有显著外貌特征的人下手,两个做下如此大案的凶手为什么毫无伪装。他们既不杀死孙,也不动手抢钱,就好像只是为了让孙福景看到自己的奇装异服而特意绕了半个多小时的路。
解释不通的逻辑,换个角度看就非常通顺。
把孙福景从受害者的位置换成凶手的同谋,一切逻辑就是合乎发展的。
赵、钱二人当晚杀死汤志学以后,根本没去过孙家,自然就没有沿路的目击者,他们在工地,后半程都有工友作证,自然而然的在9点半,这个孙福景编造的“第二案发时间点”拥有了合理的不在场证明。
22年前的孙福景之所以能骗过警察,成为一开始‘并未被外貌特征迷惑’的怡安县警察调查的盲点,靠的是他四处求爷爷告奶奶到处借钱的惨,和后续破产的倒霉。
是啊,全怡安县的人都知道他在喊缺钱了,这样的人怎么会是凶手呢?
开车的袁越和视频那端的霍染因都没有对这个答案有什么意外,事实上当dna检测出赵元良和钱树茂是凶手,孙福景就已经呼之欲出了。
9点半工地的人没说谎,说谎的就只能是孙福景。
袁越只是苦恼一件事:“我今天去试探过孙福景,他很谨慎。且做了很多准备,回答滴水不漏。”
他大略概括了一下今晚他和孙的对话,接着说道:“所以,我们虽然知道他有重大嫌疑,可时隔22年,缺乏有力的证据去逮捕他,现在赵、钱都死了,连人证都没了。当年那个作证在大巴附近看到长头发样貌的证人,我们已经派人前去询问调取新证言,但哪怕最后证实他收钱说谎,也无法把证据链完善到指控孙福景杀人。”
“意料之中。孙福景不简单,他谨慎不奇怪,不谨慎才奇怪。”纪询说,“你去查过当年在建的那栋烂尾楼吗?”
“你的意思是……”袁越若有所思。
“我去过那里,约孔水起见面那次。我等他的时候用篮球踢墙做实验,那时候我就发现,墙体似乎特别薄,隔音效果不是很好。”纪询冲霍染因扬了扬头,“霍队来找我那会儿也有感觉吧。”
“是的,你们的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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