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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身上的伤疤(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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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奖状,就提交了辞呈。

「顾琛,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帽缘底下的表情谁也看不清楚,只听他道,「抱歉,这几年真的感觉累了。」

「顾琛啊,你要是累了,我们可以商量,让你放个长假……好好休息,没必要走。」

顾琛摇摇头,「休息不足够。休息依旧是个警察,我不当警察了。」

「你一个大英雄顾琛不当警察要当什么?」

「也许当一个乖儿子顾琛,或一个好丈夫顾琛。」顾琛道。

「你结婚了?」

顾琛帽子压得很低,只能看见他弯起的嘴角,「嗯。刚满一年。」

婚礼是在老家举办的。来参加的人只有肥猫咪咪。因为那根本不算是个婚礼。

咪咪睡得像死了一样,窝在窝里。沉卿很听话,乖乖练习了走路,也吃了不少饭。再过一个礼拜看他,不仅气色都回来了,还跟顾琛父母处得特别好,一个礼拜时间,虽不到健步如飞,但恢復也算快了。起码顾琛觉得自己要是躺了一个月,是绝对不可能如他这般快速復原。但怎么说?沉卿本就不似人。他走起路来还是摇摇晃晃的,顾琛有些想念他骚里骚气的步伐。

所以,他恢復的这么好,顾琛也不可能食言。食言而肥,谁想变得跟咪咪一样肥硕呢?窝里的肥猫还在睡,虽不喜欢沉卿,却自己把窝咬进了沉卿房里,人果然看不懂猫。

顾琛没敢用力压着他,撑开了沉卿的腿就跪在他腿间,两手撑在沉卿两鬓边。

其实这傢伙也不年轻了,压在身下,却依旧看着如同少年。乾净也不乾净,却为何年轻?顾琛不能理解。但哪怕不能理解也依旧会为了这样的无解而兴奋。

「顾琛,我不想再遗失你的气味了,太难受了。」沉卿说着。

他脸上有道小小的血痕,据说是咪咪跳床上跟沉卿抢夺顾琛的衣服时,一人一猫打架弄出来的。

顾琛拇指轻轻抚过他脸上的猫爪痕,「对了,你跟咪咪后来谁赢了?」

「当然是牠。你的衣服现在在牠窝里……但那又怎样?你在我怀里。」沉卿笑了笑,「我咬了牠一口,一嘴毛,但仍是不敢用力……猫好脆弱啊。」

「我看着你的时候也是这样想着的。」顾琛咬了咬他的耳朵。

「我跟牠才不一样。你听见了没有?我不想再遗失了。」沉卿又道。

「听见了。」

「光是听见了,什么意思你听懂没有?」这回他显得有些焦急。

顾琛笑了起来,低低的,「懂,就是让我娶你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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