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搜索 繁体

扼元 第295节(1 / 3)

他们抓住地上的土和枯草撒向空中,然后张开双臂,摆出老鹰在草原盘旋飞行的样子,弯曲双腿在原地跳跃着,一点点地保持着警惕,互相靠近,然后揪扯着互相抱摔。

在这样的竞赛里,体格壮硕庞大的忽噶很占便宜,他连着赢了好几个人,满身大汗地回来,然后舔了舔阿布尔拔出的刀,向他的十夫长表示恭顺。

许多人羡慕的眼光都集中在阿布尔身上,使得阿布尔得意洋洋。

他从皮袄的大襟里,掏出几大块黑乎乎的奶酪,交给忽噶。忽噶很快活地接过,一下子全都塞进了嘴里。

但他的动作忽然停了一下,眼神也游移不定,以至于奶酪外壳的碎屑簌簌地掉了下来。

阿布尔有些不满意,觉得忽噶是不是嫌弃赏赐不够,于是用力踢了他一脚。

忽噶的两条腿,粗壮的像铁柱一样,他完全不在乎,而是继续愣愣地看了好几眼。

他的耳聪目明,过于常人,所以阿布尔常把他当作猎犬使唤,就像纳敏夫指挥他豢养的猎犬一样。

这会儿,忽噶隐约看到远处有人影在晃动,他还听到,有低沉的闷哼和战马的惊恐的嘶鸣同时响起。不过,那太远了,人影和声音,都一闪即逝。

忽噶全然没细想,继续嚼着奶酪,靠着阿布尔坐下来,把挎在腰间的、油浸浸的巨大毡袍穿回身上。

在忽噶注意到,而又并不在乎的方向,韩煊举手示意。

在他身后,影影绰绰的队列瞬间止步。

在他身前,一名甲士低声发出喉音,把一匹惊惶的蒙古马安抚到平静。

而另一名神情精悍的甲士,正用手死死按住一个蒙古骑士的嘴,然后把刀从骑士的胸口拔出来。在拔刀的同时,他松开手,转而灵活地抓了一把砂土,以之压住伤口,避免鲜血流淌的血腥气随风飘扬,引起蒙古人的注意。

“总管,咱们不能再往前了,这是遇见的第三个蒙古斥候,最迟再过半柱香,他们的十夫长就会警觉。”

第四百七十九章 夜战(下)

韩煊点了点头。

两百多人能潜伏到这里,也差不多了。距离最近的蒙古人营地,只有七八十步而已。这个距离,勉强也够发起突袭。

几名士卒用紧张和期待的眼神看着他,他沉默了好一阵。

在将士们面前,韩煊尽量保持着镇定自若,但实际上,他比所有人更清楚,这场突袭,是没有办法的事。如果放纵蒙古人横扫野外而困守城池,一定是要输的,但此刻提军夜袭,稍有不慎,更是全军覆没的下场。

这样的危险,韩煊面临过很多次,但是担负这样的责任,对他来说,此前从未曾有过。

夜色中,风向忽然变化。从东南海面吹来的风,猛烈掀动着蒙古人的帐篷,营地间错落竖立的火把,也猛烈晃动。

风向一变,蒙古人的喧闹呼喝仿佛猛然响了很多,而定海军将士们行进的脚步声便传不到蒙古人的方向。韩煊翻过身,后背靠着斜坡,滑落到下方,对左右的将士道:“运气不错……跟我来,咱们再靠近些。”

少量兵马的突袭掩杀,是过去十数年里,北疆界壕沿线金军与蒙古军最常见的战斗模式。

蒙古人的疆域广阔,部落分布零散,并不是任何时候都能聚集大军厮杀,长期和金军纠缠的,始终就是边境的几个部落。

而在金军这边,随着界壕驻军渐渐衰颓,吃空饷的军官、不能打仗的老弱残兵越来越多,所以偶有几个英勇的将军,都乐于采用这种小规模战斗攫取战功。虽然他们敌不过蒙古军的主力,杀一批草原上的老弱妇孺请功,也是好的。

韩煊是昌州乌月营的驱军后代,也就是当年辽人的奴婢,按照惯例,凡战必驱为前锋的。故而参与过许多此这样的突袭,单以这方面的经验而论,他足和骆和尚相比。

通常来说,夜袭并不是对付蒙古人的好办法。

或许是因为草原水土,或者别的什么原因,蒙古人在夜间的视力,普遍比中原人好些。漠南山后一带又多平旷地形,将士若策马逼近,很容易被蒙古人提前发现,若步行,又及不上蒙古人策骑远扬的速度。

但乌月营这种关键的军堡,世代镇戍本地的将士极多,他们熟悉周边地形,遂能寻瑕伺隙,找到潜近伏击的可能。韩煊在昌州,是此道老手,在盖州,依然如此。

韩煊在得到郭宁提拔之前,做了整整二十年的大头兵,半辈子都在军营,今年才骤然被提拔为辽海防御使,执掌一方军政。在郭宁的立场,自然是多方权衡,觉得韩煊的能力和忠诚,都让人放心。

但在韩煊自身看来,他依然是当年那个北疆卒子,实在不觉得自己哪里就有执掌一方的能力。所以他自从驻扎盖州,时时勤勉,其它的公务姑且不提,还按照自家做小卒的习惯,扎扎实实地踏勘盖州左近地形。

这一桩事,可不轻松。几个月里,他但有空闲就东奔西走,几次在山间迷路,几次陷入沼泽,以致狼狈。到最终告一段落,他整个人都黑瘦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入库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