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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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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口,很快脸颊上便浮现出了两团红晕,“兄弟,看在这酒的份上,我跟你说句实话……赶紧走,去你们人族的安榴城说不定还能活命。”

江顾的视线往周围扫了一圈,除了有几道好奇的视线,并无其他异样。

“人在沉曜可是个稀罕物……你又长得这么干净好看,我都想养你当灵宠了。”风无忧醉醺醺道,“那只三脚蛤蟆肯定已经算计好了怎么留下你了,扔下灵石赶紧走,我……帮你挡挡。”

江顾看了他一眼,将一袋上品灵石放在了桌子上,起身便往外走。

整个大堂内顿时一阵骚动,江顾刚眯起眼睛,一股强横的道祖境威压便席卷了整座七星楼,风无忧抱着酒壶嘿嘿直笑:“蛤蟆,和气生财嘛,人家小孩初来乍到,没道理给你打一辈子白工。”

那蟾蜍精眼球凸出,不甘心地瞪着江顾的背影,粗声粗气道:“你这个四蹄怪,天天滥好心,坏了小爷多少好事了?!”

难得见到这么漂亮可爱的人族,他本来都计划好怎么养起来当吉祥物了。

风无忧抱着酒壶摇摇晃晃走到他跟前,还小心地避开了地上昏睡的几只妖怪,搂住他的脖子笑道:“蛤蟆兄,你莫不是忘了我能观人气运?方才这个人修……那可是通天的气运,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样的,咱们卖他个好,日后少不得能沾沾光。”

孱临狐疑地看着他:“比那些半仙气运还强?”

“嗤,那些半仙算什么。”风无忧撇嘴,拍了拍他的胸脯,“你听我的,咱俩跟上他,以后混得绝对不必那些半仙差,就算给他当灵宠都值。”

孱临皱起眉:“小爷堂堂七星楼少东家,你敢让我给个人当灵宠?”

“嘶,见识短浅!你想给他当灵宠还不一定有那么好的命呢,混眼熟啊哥哥!”风无忧顺手抓走了他几袋子灵石,“和他比起来,你这七星楼算什么?我这是看在兄弟一场的份上和你说一声,你要不信,我可就自己去了。”

孱临眯起了眼睛:“你知道我让你天天白吃白喝就是因为你气运好吧?比之你如何?”

“云泥之别。”风无忧指了指天,“刚刚为了窥见他的气运,我耗了千年修为,才看了个模糊的大概,就算是那些快飞升的,我也就耗费一两天的寿命,懂?”

孱临神情顿时凝重起来。

他让风无忧在楼内,是因为麒麟能招运,而且自打风无忧常住此地,不止他七星楼,附近整条街的生意都无比繁荣,若此人的气运比风无忧还要强悍……

“赌不赌?赌赢了咱们可就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了。”风无忧冲他扬了扬下巴,“当然,鸡犬是咱俩。”

孱临转了转眼珠子,道:“走。”

——

江顾出了酒楼,被扑面而来的细雨笼罩,这雨水灵力充裕,他体内的丹元自行运转,开始吸收修炼起来。

即便已经来了沉曜三年,他对这里分明的四季还是有些无法适应。

他的元神踏出虚空印时,萧澹就已经察觉到了,这三年来他一直在沉曜大陆边缘的几个城池活动,一边修炼躲避萧澹的搜查,一边寻找卫风,好在沉曜种族繁多势力也错综复杂,萧澹并不能一手遮天,一时半刻不会找到他,但坏也坏在这里——沉曜太大了,找人如大海捞针,他甚至无法通过识海连接和寻人之术找到卫风。

方才他与那个麒麟怪说话时,寻人法阵有一阵极其细微的波动。

等他出来之后,波动又明显了几分。

江顾看向远处,东面是一大片湖泊,距离此地少说也有万里之遥,他直接进了虚空印,再出来就已经到了湖边。

说是湖泊,但更像一滩无边无际的粘稠沼泽,并不见多少水,沼泽中弥漫着浓郁的魔气,这一代应该是魔族的地盘。

与望月和平泽的魔修不同,这里的魔族是货真价实的一个种族,他们依靠天地间的魔气为生,性情凶狠暴戾,而且外形奇特没有规律,是众多种族中地位最低下的一族。

法阵中的波动更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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