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2 / 3)
为了能活得更久,人的手段多着呢,古代皇帝吃仙丹,富人喝童子血,现代呢,一年几亿的钱眼也不眨砸下去,身体里心脏换了一个又一个,拿年轻人当血奴……总之只有普通人想不到,没有达官显贵做不到的事。
假如让他们知道,有方法可以活到五百岁,宋老头相信,别说杀人放火,就是发动世界大战那些人也是眼都不眨。
决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他孙女手中有这样的宝贝!
他看着宋春时,坚定摇头,“我不学,刚才那句话,我也只当没听过,以后你不要再提。”
“为什么?”宋春时不理解。
宋老头摇着头,这小兔崽子还年轻,即便练了这种神奇的内功,五十年、六十年后依旧活蹦乱跳,别人也不会多想,至于更久远的事情,到时候再说。
他不一样,以他的年纪,再活二十年就称得上长寿,二十年后不死,三十年也得死,否则会被人发现端倪,到时孙女的秘密很可能保不住,所以他不能学。
他宁可过个几年十几年,顺其自然死去,也不能让孙女有暴露的风险。
看他一直摇头,宋春时急道:“不行,老头你必须学。你是不是担心被人发现?没关系的,到时候我肯定变得很厉害,谁敢有坏心眼我一刀劈了他。而且过不久我们一起离开去那边了,那里的人随随便便能活一百五十岁,我们活长点怎么了?”
那边指星际时代,为了避免提及穿越的事,她干脆用那边两个自代指。
宋老头奇道:“去那边?你还能过去?”
“诶?我之前没和你说吗?”宋春时挠头想想,“算了不重要。我确实还能过去,就是来回路费比较贵,现在的积蓄只能再走一趟。老头,你会跟我一起走对吧?”
宋春时眼巴巴看着他。
对她来说,两个世界分量差不多,甚至星际时代还更重要一点,毕竟那边有她的事业。
然而在老头看来,那只是个完全陌生的世界,地球却是他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而且这里还有个虽然不怎么孝顺,但的确是亲生的儿子,她有点担心老头不会答应。
宋老头没好气道:“你要去,我还能不跟着?”
一想到这孩子曾独自在外面过了那么多年,他就止不住心惊肉跳,要是再来一回,估计直接短命好几年,还不如跟她一起去看看。
至于会不会舍不得这边,大不了直接把妻子跟长子的骨灰带走,剩下那个小儿子,反正嫌他老头是个拖累,他走了正好称那不孝子的意。
“太好了!”宋春时瞬间开心,迫不及待推着他往屋里去,“走走,我教你,今晚就开始练。”
她都打算好了,要是爷爷资质不佳,找不到气感,就用自己的内力去引导,务必手把手将老头拽上这条路。
给爷爷讲了两小时课,宋春时回到自己房间,同样盘起腿开始打坐。
自从开始传授学生内功,每天不得不回答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她对功法的理解也越来越透彻,如此一来,修行内力的进度更快了。
此时《长春诀》已经是小成(79/80)阶段,只差一点点就能达到大成,她有种预感,或许就在今晚。
夜渐渐深了,下班、放学回来的人们已经准备休息,白天沉寂的巷子,经过数小时热闹,再次陷入宁静。
宋春时盘腿坐在床上,身体纹丝不动,呼吸又绵又长,吐纳频率降到极低。
忽然,似乎有什么轻轻啵了一声,仿佛是泡沫破碎的声响,而后,这个安静的世界,陡然变得喧嚣。
她听见旁边房间老头的呼吸声,听见隔了好几道墙,黄婶正跟丈夫提起女儿相亲的事,听见更远处马路上,偶尔汽车驶过,轮胎压着地面的震动。
宋春时睁开眼,感受着经脉里前所未有澎湃的内力,耳边清晰听见血液在血管中奔腾流动,眼睛轻易看见几米外书桌上每一粒灰尘的形状,只要她想,甚至能体会到体内每一个内脏蠕动时的样子。
她大觉神奇,不由感慨:“这就是大成的感觉吗?”
这种不止自己尽在掌握,仿佛全世界也尽在掌握的错觉。
分明与小成只有一步之别,却有着实质的不同,似乎生命本质都发生了改变。
事实也是如此,大成之后,寿命增加两百岁,现在的她,的确跟其他所有人不一样。
几乎一夜没睡,隔天早上,宋春时依旧神清气爽爬起来,趁爷爷还没醒,从自己房间抽屉里翻出十几块钱,跑去巷子口买早餐。
回来时正好遇见要出门买菜的黄婶,对方上上下下打量她,稀奇道:“嘿,是我记错了吗,春时你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高?”
宋春时嘻嘻哈哈道:“因为我穿了增高鞋呀。”
黄婶目送她走远,摇摇头,“也是个可怜孩子,爸妈不管,以后不知道怎么样。”
把早餐提回家,爷孙两人面对面吃完,宋老头从口袋里摸出一沓纸钱,有零有整,“这点钱先拿着,过几天房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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