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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4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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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另外,本周大法官团对《莉迪亚与露西儿童虐待案》做出了裁决:维持二审法院裁决。

也就是裁决儿童福利署没有违规。关键一票自然是奥康纳,也由奥康纳大法官来宣布多数意见书。

几乎所有一年级实习生都去旁听了宣判。

多数意见书认为,莉迪亚报警后改变证词、撤案是关键,撤案后警察不会继续跟踪调查,儿童福利署的社工也没有必须家访的责任。意见书的意思张文雅听明白了,是基于“程序正义”的基础,跟当地警局的警力是否足够无关,跟当地儿童福利署是否人手充足也无关,莉迪亚改变证词,警方立案后经报案人主动撤案,也就无案可查,这样社工也就没有责任一定要家访调查。

张文雅再次加深了对美国司法系统的做事准则的印象。

莉迪亚和露西姐妹的遭遇是很惨,但社工其实没有做错什么,社工没有多做,是因为在美国这样“有事必诉”的环境下,多做多错,不做少错。换个方向来看,如果社工家访了,并做出了撤销父亲监护权的决定,但姐妹俩“自愿”回到父亲身边,之后姐妹俩仍然遭受了毒打和性|侵,那么社工和儿童福利署是否需要承担监护失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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