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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1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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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墉我的同学,小胖子,性格不敢恭维。(死亡)

李睿趁着妻子熟睡时,用菜刀将妻子身上所有的肉一刀一刀割下来,剃的干干净净只剩下一副泛着红色骨头的疯子。

彦彪手持黑市高价买来的枪枝,将所住楼层的所有在住居民全部杀光的杀人魔。

夜不语就是我。主角。是个iq很高,但很多时候都理智的让人感到乏味的人。从小到大,我的身旁发生过许许多多诡异莫名的事情。有感于此,我开始用笔将它们一个接着一个记载了下来,写成了小说。不错,就是你们正捧着的这本。

宝藏,这个东西一般来说都带有强烈的欺骗性,是极少数人让绝大多数人吃亏的重要条件。很不幸,我从小就站在平庸人士的大团队之中,但还好,我有个优点,同一次亏不会吃两次。

但遇到了多少怪异的事情,吃了多少莫名其妙的亏以后,我仍然喜欢寻宝的感觉,喜欢的不要命。因为没有人知道,所谓宝藏中,埋藏的究竟是什么。

——夜不语

引子一

知道什么是「命命鸟」吗?

嘿,是一种很有趣的生物。

据说这是在雪山上,有只两头身的共命鸟,它们一方清醒时,另一方就会陷入沉睡。

但其中一个头常常觅到甜美的果实作为食物,而另一个头却不曾觅得美果,终于心生妒意,故意取毒果来吃,想毒死另一头鸟,结果因为它们本来就是同身共命的怪鸟,因此双双俱亡。

佛经上常常用这只一身两头的共命鸟,象征善与恶、梦与醒、迷与悟的两面。

这两面的抗争与顺受的命运休戚相关。若善的悟性抬头,就可以使恶念迷愚销匿,让生命回归净土,但若是相反,则会万劫不复。

我是赵宇,原本是一个十分平凡的大学生,过着十分平凡的大学生活,也有几个很屌很不错的朋友。原本我对这种生活十分满足的,但直到有一天,平衡被打破了。

打破这种微妙平衡的是孙敖,我曾经最好的朋友。

不,不能说是曾经,直到现在我也理所当然的认为,以后的人生中再也找不到比他更棒的朋友了。虽然,我亲手杀了他。

那一天,我记得很清楚,是两年前的七月十一号,孙敖带了一个女生到我们的老地方。

「她叫孙晓雪,从今天开始,就是我的女友了。」他这样对我们说,戴着金丝边眼镜,秀气的脸上少有的微微泛红。

那是个很秀气的女孩,大家闺秀,很恬静的站在他身后。就在视线接触到孙晓雪的那一刹,我的心脏不争气的拼命跳动起来。

没想到,我也有暗恋某个人的一天,而且那人,还是我最好朋友的女友。

没想到,暗恋一个人的感觉,居然有那么苦,苦涩的想要自杀。我不是没有想去争取,但是,我做不到。

因为我和孙敖,没有可比性。他,在任何方面都比我强太多了!

暗恋的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下去,没有人看出来,也没有人知道每次和他们出去时,我有多痛苦。

甚至,每一次站在较高的位置,都会稍微衡量一下跳下去的话,会不会毫无痛苦的死掉。

那些日子,原本应该平凡的我开始变得只有颓废,无尽的颓废充斥了一切。没有任何上进心,只知道混时间,总觉得自己的人生可能就这样了。

一个人生活失去了弹性,而且还心灰意懒,根本就不愿意改变的时候,是很可怕的。可怕到,心里会不时的暗暗计算本国高达十万分之二十三的自杀率中,会不会哪一天留下自己的名字,变成每年二十五万自杀者的其中一员。

终于有一天,我决定了自杀,跳河。

那一天是二月十一日,是我二十二岁的生日。

我真的记的很清楚,那天我买了蛋糕,一些肉食还有大堆的啤酒,深夜骑着自行车跑到了金河的河堤上。

点燃蜡烛,许了愿望,吹灭,然后喝了个烂醉。

那时金河的水流很急,我就那样直愣愣的望着河水,心里思忖着自己不会游泳,四周漆黑的不成样子,也不会有人来救,而且这里刚巧水很深,足够淹死一个人了。

跳不跳下去呢?

有些犹豫。

于是我摇摇晃晃的站起身,先投石问路,向河里扔了块石头。听声音,石块立刻就被激流带走了。很好,跳下去,肯定会没命。

正在自己和生无聊赖的落寞感觉挣扎徘徊的时候,猛然间,一个人的声音在身后响了起来。

「你想自杀?」

他悄无声息的就站在我身后五米的位置,我甚至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走来的。

「不用你管。」没有想太多,我赌气的吼道,然后向他瞟了一眼。是个男人,很年轻,大约只比我大几岁。

「那你有没有想过,自杀稍微有点不值得。毕竟人的一生本来就已经短暂的可怜了。」他笑了笑,丝毫不在意的坐到我身旁,「说不定,事情糟糕到尽头就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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