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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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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看来,要是明哥儿没有孩子拖累,那真是个结亲的好对象,光是识字这一点就超过村里所有的哥儿了,又烧得一手好菜,还持家有道,看着也不是个心大的。但是他也是汉子,要是换了他能不能接受带着孩子的哥儿,他自问也很难做到。

李峰正低头喝着酒,大山瞧不见他脸上有什么表情,倒是余暮听了这话极为感兴趣,凑过来笑得贼兮兮:“是不是还烧得一手好菜?那孩子还乖巧讨人喜欢?还有没有这样的哥儿了也给小弟我说一个。”

“噗!”李峰和李大山一同喷出一口酒咳个不停,李峰肤色黝黑,不知脸上有没有烧起来,可脚下一点不客气地踹了上去,一脚将余暮这个大个子给踢翻倒地,抹了把嘴边的酒,呵斥道:“滚!明天就给我滚回兵营里去,你在这里待的时候够久了。”

李大山傻眼:“余暮兄弟还当着差呢?”之前听人说过余暮是峰小子的上峰,可村里人看余暮一直跟在峰小子身边也不见走就对他的身份疑惑起来。

“哪里哪里,”余暮也不恼,爬起来憨憨一笑摸着脑袋说:“弟弟当年在北边杀了不少北蛮子,论军功下来也给提了个千总,这不在大哥身边过得太舒服了都不想回去了,嘿嘿。”

在大周朝,军中的千总大人可是个正六品的武官,一县县令才是正七品的文官,虽说武官地位不及文官高,但现在的庆元帝当朝对北蛮用兵,武官的地位与以前相比却有大大的提高。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千总大人是几品官他们并没有多大的概念,不过衙门里的衙役就足够让他们敬畏并敬而远之了,这千总大人怎么说也要比那些衙役的地位要高得多吧。

因此李峰一下子慌了,这军中的千总大人可不是一个小老百姓能惹的,之前对余暮的态度是不是太随意了,马上就要站起来给余暮赔不是。

余暮连忙跳到大哥身后,李峰则一把按住大山让他坐下,他脸上的慌恐神色尽露无遗,同时困惑地看向峰小子,余暮是个千总还总称峰小子为大哥,那峰小子是不是比余暮这个千总大人更厉害,这么一想忽然觉得往日的兄弟距离一下子拉远了。

李峰就知道说出来后村里人要么就是大山这样敬而远之要么就是攀附上来想要沾光讨便宜的,所以他回村后就没想提这几年在外面的经历,里正或许能猜到一些但也不敢确定,何况他现在确实是卸职在家再加上一个养病的名头,无事一身闲。

“大山哥,你给他行什么礼,他就是一个浑小子杀过几个北蛮子而已,其他的还不跟我们一样,以前都是土里刨食的,实在没办法才去了北边的,能在死人堆里活下来就算是万幸了。大山哥,你看我现在还不跟你一样回家种地了,你要是这样我以后都不敢在村里住下去了。”

“别,别,”李峰的嘴又一下子变得笨起来,笨拙地摆着手,然后又挠挠头憨笑了下,“就是有些突然,一下子没有习惯,余暮兄弟,我给你赔不是。”张秀说他家的汉子心里是个明白人不是白说的,见余暮和峰小子待他并没有两样,知道他们是真拿自己当兄弟看待,认了这样的兄弟,往后对他只有好处的。

“那啥,我刚刚说的那些……”虽然峰小子没说,但李大山也有些意识到他的身份恐怕也不会简单,真要将明哥儿说给他会不会让他觉得自己瞧不起他,又想到没能完成自家哥儿的托付,李大山这个汉子一时之间都有些手足无措了。

“嘿嘿,”余暮贼笑地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拍拍老实汉子,“我大哥的事情我这做小弟的做主了,要不是时候不对,说不得我早给我大哥他找媒嬷去了。”

“你明天就给我滚吧,不准中途偷溜过来!”李峰怒喝道,可大山眨眨眼,怎么就觉得峰小子有几分羞恼的意味,莫不是,峰小子真的跟阿秀说的一样看上明哥儿了?只不过因为明哥儿现在还在为大虎守孝期间,所以才按捺住没作声响?

“哈哈,喝酒吃菜。”李大山机智了一回,劝两人道,有些话点到就行了,剩下的该由峰小子自己去张罗,这可是他自己的终身大事。

唐春明后院地里的菜早就吃上好几回了,相熟的人家都送了,有里正家,王莫家,经常帮忙从镇上带东西回来的赵六叔家,张秀家更是不会缺少了,掰掰手指头,唐春明决定带些菜去镇上看看,最好找个长期客户能够上门收菜的,否则他也没办法天天去镇上卖菜。

如今他的肚子就像吹气球一样大了起来,有时候肚子里还有动静闹起来,他再无视也不得不认清现实,这肚子里的总有那瓜熟蒂落的一天,到时候他还能天天跑出去?唐春明虽然现在颇有几分掩耳盗铃的心思不去想那生孩子的一遭,可也不得不为那时候作些准备打算。

想到这孩子这么地折腾他,还没到这世上就让唐春明嫌弃得不行,怎么看都是阿林懂事贴心,以后那孩子生出来在唐春明心中地位怎也没法跟阿林相比了。当然他这份心思从来没对张秀他们说过,否则还不知要怎么被他们数落编排呢。

镇上逢五逢十都是赶集日,这天正好是月半,唐春明早起摘了两大筐的菜,约好了王莫和张秀一道去镇上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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