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节(2 / 3)
快乐?在见到小夕之前的自己快乐么?把自己当成一个真正的腐国人,看着尖塔和河流,看着各种发色和瞳色是白人和自己友善地打招呼,那时的自己快乐么?
刚来腐国的时候,语言障碍之外还有种种的不习惯,她就把在华夏的所有生活习惯都抛弃了,那时的自己快乐么?
只能当一个小小的打字员,除了录入资料和极其小概率地充当一下中文翻译她没有别的收入,白天工作晚上学习,住在只有几平米的出租房里,那时的自己快乐么?
晚上想孩子想得睡不着,梦里都是大朝张开的手臂和小夕小猫一样的哭声,那时的自己,快乐么?
刚来了腐国九个月就得知了自己唯一的亲人在港城去世的消息,那时的自己只能抱着大朝和小夕的照片才能入眠,不然就是整夜整夜地睁着眼睛,在这个陌生的国度,她比一片落入水中的叶子还要彷徨无依。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她已经开始学会了逃避和遗忘。
只是上天让她遇到了哈特先生,她有了新的家庭,体面的身份、可爱的孩子,她就渐渐不再去回想过去,过去的痛苦似乎是一个黑洞,即使吞噬了她这一生所有的快乐都无法填补。
她珍惜着自己婚后得来的幸福,所以自以为是地把自己的过去封存,留下的只有对女儿的执念,或者说是对自己曾经的执念。
到了最后,伤人伤己。
高贵的、体面的、被人们交口称赞的哈特夫人终于抱在自己的丈夫的怀里嚎啕大哭起来:“我忘了!我居然忘了我曾经是那么爱他,我那么期待过他的降临,我把他当成过我生命里的支撑,我彻底忘了他,忘了他那么多年,把他当成了我自以为不幸福生活的一个符号!”
母亲的哭声隐约传出,弗雷德在门外少年老成地摇了摇头。
姐姐说得对,只要妈妈想开了,什么问题都不是问题。
可是为什么今天的洋葱圈这么难吃呢?
煮玉米
又是一天乌漆墨黑的早上三点半,正川平次打着哈欠穿着塑料拖鞋和短袖汗衫拖拖拉拉地走出房间,一股子带着海水气的凉风从他的头顶呼啦到脚后跟,让他整个人立刻清醒了不少。
现在的他每天从早上三点半忙到夜里,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收到了莫大的摧残,简直是被摧残到连去买衣服的时间都没有,天气渐渐热了起来,他的几件西装衬衣穿进厨房工作方不方便不说,厨房里的高温能在半个小时内让汗水把他的衣服里里外外洗两遍。
思来想去,他最后只能拜托了光头去帮他去买衣服,结果光头买回来的是菜市场上五块钱一件十块钱三件的大汗衫、大裤衩和塑料拖鞋。
看见衣服的时候,国宝大师的孙子、片儿国年轻一代厨艺翘楚的正川平次先生深吸了三口气才强忍住把衣服糊到光头脸上的冲动。
在穿和不穿之间正川平次整整纠结了两分钟,结果就是当日里那个西装笔挺的成功人士形象荡然无存,只剩了一个除了头发上还有毛其余的都和川娃子光头同一批流水线出产的村货年轻人。
这也是有好处的,至少他和厨房里的其他人之间那一点似有似无的隔阂又消除许多,偶尔在沈何朝不在的时候,成子和文河他们也都乐意再和他交流点厨艺上的心得了。
虽然是物质上前所未有的苛待,虽然身体和精神上都饱受蹂躏,正川平次却觉得在这样的生活和工作中,自己的心渐渐平静了下来。
我到底爱的是厨艺还是厨艺背后的荣耀,我到底是应该作为正川平次活着还是应该作为一个寿司大师的孙子活着,他觉得自己已经找到了答案。
无论是沈大师的犀利评价,还是沈何朝对他的捶打磨练,在这些东西的背后他能感受到对方对他的善意,他的厨艺本身已经学了太多,但是他在如何做人如何做好一个厨子的事情上学的太少。
无论是弯下腰还是稳下心都是他现在最应该做到的事情。
爷爷,也许等到您再次见到我的时候,您也会觉得这样的我更符合您一直以来的期待吧、
把板车推出院子,转身关上院门,乡土版正川再骑上车子往外走。
巷子头上照例会有沈何朝骑着另一辆三轮车在等着他。
不过今天的情况有点例外,昏黄的灯光下除了沈何朝,还有一个女孩儿也推着自行车站在那里。
沈何朝并没有给两个人互相介绍的意思,他还记得正川平次干的蠢事,他对着正川平次轻轻点点头,就一马当先地把车骑到了前面。
年轻的女孩儿扎着马尾辫,腿上穿了一条牛仔五分裤,上身是一个淡黄色的短袖t恤,因为早上风凉雾重,她还被哥哥强制披上了一件大号长袖衬衣当外套,看起来身材纤瘦面庞娇美。
这位当然是回来之后一直腻歪着自己哥哥的沈何夕,在她的车筐里还有一条小狗在趴在竖放的背包里摇着尾巴——照着沈老头子的说法,这就是“大腻歪带着小腻歪,小腻歪腻歪着大腻歪。”
看见正川平次,沈何夕看了自己的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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