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3 / 4)
跃端起酒壶,给胡年春和赵明月都斟了一杯酒,然后端起自己的酒杯:“感谢赵叔和胡婶招待我们几个,这杯酒敬你们。”
杯子里是家酿的米酒,因为粮食少,酒也就显得弥足珍贵,只有逢年过节以及重要的日子才有机会品尝得到。
大家都端起酒杯来敬酒,就连赵明月,也端起了酒杯,她的酒量起码在上辈子还是挺不错的,所以对沈旭跃倒的酒并不拒绝。
胡年春看见女儿喝酒,便说:“明月,你不会喝酒,少喝点。”
赵明月嘴巴笑成了一个弧度:“知道了,妈,我学着喝一点,不喝多了。”
赵顺生举着筷子夹菜,说:“别客气,吃菜吧。”
主人带了头,客套了许久的客人们都举起了筷子,伸向了早就瞄好了的菜碗里,这么久没吃到肉了,如今有机会吃杀猪菜,岂有不放开肚皮大快朵颐的道理。
一时间大家都不喝酒了,只埋头苦吃,胡年春给女儿夹了一大块肥肉,放在她的碗里:“吃吧,明月。”
赵明月看着那一大块切成三角形的肉,只有最上面一层有一点瘦肉,下面全都是白乎乎的肥肉,她有些犹豫,这么粗犷的吃肉方式,她已经多年没有见识过了。这年头吃肉以肥为美,肥肉才有滋味,瘦肉太柴,大家都缺油水,见到肥肉就欢喜。赵明月看大家包括沈旭跃在内,都兴致勃勃地嚼着大肥肉,只好硬着头皮咬了一口,幸而肉炖得也烂了,入口即化,滋味还是很不错的。赵明月吃下一块肉,她妈还要夹第二块过来,赵明月赶紧端上自己的碗转到一边:“妈,我不要了,你自己吃。”
胡年春将肉已经夹了出来,见女儿不要,只好转个弯,将肉放进了旁边老伴的碗里,赵明月看着母亲的动作,心里有种酸酸的滋味,这年头的女人一旦做了母亲,心里就只剩下了儿女和丈夫,自己就完全弱化到无,任何需求都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赵明月赶紧给母亲夹了一块肉,放到她碗里:“妈,你也吃。”
胡年春笑了一下:“我吃了的,你别给我夹,自己吃吧。”
“女儿给你夹块肉怎么了?吃了吧,妈。”赵明月看着消瘦的母亲,默默地埋头扒饭。
对面的沈旭跃将她们母女的动作都看在眼里,他垂下眼帘,默默将这一幕记在心里。
赵明月的酒量显然还没有锻炼出来,才喝了一杯酒,脸就红得跟花瓣一样娇艳了。胡年春说:“明月喝醉了,不要再喝了。”
赵明月知道自己喝酒上脸,尽管还没醉,也坚持不肯再喝了,便收了杯子,含着笑听大家说话,慢慢吃着饭。
沈旭跃坐在她对面,看着娇艳如花的赵明月,喝着度数并不高的米酒,也觉得自己有点醉了,他在心里说,男人要是能娶到赵明月,这辈子就已经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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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鞋
酒足饭饱,沈旭跃和他的知青朋友连连道谢着离去,几个人都喝了点酒,那点酒不至于喝醉,却足以刺激大家的神经,三人都有点兴奋。刘卫国感慨说:“赵家的女儿真漂亮啊,看得我都差点心动了。”
另外一个人拍了一下他的脑袋:“朋友妻,不可戏,卫国,你可别乱打人家的主意。”
刘卫国喷着酒气,摆摆手:“我哪有,只是那么一感慨,赵明月确实挺漂亮,老沈眼光不错。老沈,你真不考虑把那丫头追过来?”
沈旭跃虽然喝了酒,但是头脑却无比清醒,他仰头看着灰色的天空,吁了口气:“现在说什么都言之过早。”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那么漂亮的姑娘,难保不招别人惦记,等哪天嫁作他人妇了,有你后悔的。”刘卫国说。
“她还小,嫁人应该还早。”沈旭跃迟疑着说,这话明显是在安慰自己,“再说我也不知道明天自己会在哪儿,这种朝不保夕的感觉很不好,我有点怕耽误人家。”
另一个朋友叹道:“赵家的女儿挺好的,不过就是农村人,以后要是回城就麻烦了。对了,你为什么不上大学,你的资历什么都够了吧,而且村里的推荐名单不都是要经你的手?要是能早点回城,也就没这么多顾虑了。”城里人娶农村人,和知青在农村结婚的概念又不一样,至少回城没那么多麻烦事。
沈旭跃说:“我们这几年才轮得上一个名额,之前还被赵金云那些人捏得死死的,他们哪里肯让我出头?”
刘卫国突然嘿嘿笑:“我说啊,你要是真想娶她,做个上门女婿也没什么。”
沈旭跃苦笑一下,谁叫男人总是贪心呢,江山美人想全都拥有,一辈子窝在这个小村里,他实在有些不甘心。能不能有那么一天,他功成名就,赵明月也云英未嫁,然后把她风风光光娶回去?
另一个朋友感叹说:“还是慎重一点好,别跟老缺一样,娶了老婆生了娃,最后撒手不管,这种事太缺德了,对谁都不公平。”老缺原来也是他们这儿的一个知青,年纪比他们大几岁,娶了个农村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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