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让不听话的文官去挖矿(1 / 2)
眼下已是正德五年十月,小王子与安化王等皆已先后被押解进京。
大明朝廷对此进行了盛大的献俘仪式。
但朱厚照这样做不是为了给外敌看的,而是给朝中那些不愿意承认皇帝陛下辉煌功业的朝臣们看的。
深受儒家理学影响,对外仁慈对内残忍的文官们此时也不得不咬牙承认朱厚照的武功。
朱厚照还让他们每人必须写贺表赞誉此次灭小王子与收复河套之功,尤其是翰林院修史的官员,朱厚照要求他们必须用大量的篇幅记录此事。
大多数文官为了自己的官位也只能咬牙写了许多肉麻的赞美之词。
当然,也有一些文官不喜欢朱厚照这种好大喜功的样子,以此来劝谏朱厚照,朱厚照也不客气,以不知小王子对边镇军民之罪孽轻重为由,将这些官员都贬黜到了河套地区。
反正现在河套地区因为刚刚收复而需要大量流官去治理。
朱厚照也趁此将这些依旧恪守着儒家理学之治国理念来企图约束自己的文官都流放到河套去。
这对于文官们而言,这简直比杀死他们还让他们难受。
毕竟谁都知道塞外乃苦寒之地,就算河套有“塞上江南”之称,但自从大明失去河套鞑靼入侵破坏后,如今的河套也是荒芜之地,流放到这些地方等于要把人活活冻死或病死。
“让本官去东胜做知县!还不如杀了本官!”
因误传军报而被贬为东胜知县的刘孟现在便是这种想法。
作为一个已经做到巡抚的高官,他首先受不了去给昔日官阶低的上司作揖,其次也受不了在荒芜的塞外做一个无民无地的空头知县。
因而,刘孟便也没有去吏部接敕,直接就借道回了家。
大明的文官通常都是这样,对朝廷的任命不满或者对朝政不满直接就挂冠而去,完全不在乎朝廷规矩。
这跟文人自傲有关,也跟朝廷对文士素来优待有关。
但从这个时代的法律来说,敕令乃是皇帝之旨,皇帝任命你去做官,你不去赴任就等于抗旨不遵。
所以,刘孟这样的行为在这个时代已经构成了犯罪。
当然,刘孟也知道自己这是抗旨,其他文官也知道,不过这些文官倒也不怕死,在他们的意识里,抗旨不遵被杀不算丢脸,甚至可以算是忠贞不屈。
毕竟历史上很多这种文人不愿意受君主招揽而抗命甚至被杀的事都被传为佳话。
“要么你们直接罢黜本官,甚至革本官为庶民皆可,乃至杀了本官都行,但不得侮辱本官,让本官去做一塞外知县,管一群蛮夷!”
刘孟此时便如此对吏部的官员喝道,他觉得自己很刚硬,很有骨气,也很为此而自豪。
当然,他自己也知道如果不死直接被罢职或直接贬为庶民的话,他回到家乡靠着几十年宦海生涯所捞的钱足以当一方富绅或大财主,可以借此机会培养家族子弟,为自己家族后进子弟牟取利益;
如果被杀也能在史书上留个刚正不屈的美名,也能让自家家族在士林中得到尊重。
而去塞外做县令,做的好也不会很快升为高官,做的不好甚至还会被贬黜治罪,而且还得担心可能会病死冻死,就算能捞些钱也不能过上好日子,就算因公殉职也容易被史书遗忘。
朱厚照也知道刘孟这些文官的心思,在得知刘孟不愿意赴任后,直接下旨道:“抗旨不遵!理应处死,念其也曾做过一两件有益民生之举,判为徒刑六十年,剥夺其宪法大纲规定的子民权利,发配至玉林挖矿,若去世则令其子侄辈偿还其罪!”
钦定宪法大纲在最终快一年多的争论中敲定出来后,其内容在很多方面赶后世的宪法差之甚远,首先不同的是,他依旧是在保障皇权,其中还有一点不同的则是依旧有株连治罪的内容。
所以,朱厚照在决定发配刘孟去玉林挖矿六十年时,表示如果刘孟去世则由其子侄接着挖下去,直到六十年为止。
刘孟回到家乡后完全没把自己抗旨不去塞外就任的事放在心上,对于文官们而言拒绝当官算不上什么,而且他还直接纳了一房小妾,年过五十的他刚把一十七岁的女孩娶进家,正兴致勃勃地要再当一回新郎时,山东按察使的兵丁找上了门,宣读了内阁下达的钧旨。
刘孟听后直接大惊:“什么!要老夫挖矿六十年!陛下,陛下这还不如直接杀了老夫!”
“带走!”
山东按察司的官兵可不敢怠慢,因为一旦让朝廷那边知道刘孟这个罪犯在规定时间内没押到玉林城服役的话,整个山东按察司的官员都会被严惩,所以,刚做了新郎还没来得及入洞房的刘孟就被拉走了。
刘孟被押到玉林城后挖矿生涯自然是很惨的,如果他当初乖乖地选择去塞外当县令,虽然会给自己以前的下属作揖,但至少还是个官,但现在他只能同那些犯罪的蒙古人一样每天高强度地进行挖矿工作,还会被监工殴打。
服役后不到三天,刘孟便受不了这种被人当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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