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不但要诛还应凌迟处死(1 / 2)
乾清宫正殿平台。
内阁三阁臣,都察院、刑部、大理寺堂官,近卫军主要将官,此时都齐聚于此。
同时还包括锦衣卫都指挥佥事郭荣。
朱厚照将这些涉及帝国军事、内政、司法以及情报的重臣召集起来廷议,只为一件事,便是要不要处置乌鲁斯博罗特,治其当年屠戮三原县无数汉民之罪。
可以说,乌鲁斯博罗特这个人的生与死牵连起了大明在军政司法方面的处置原则。
到底是为避免矛盾进一步加剧,以避免小王子举国来攻而选择饶恕乌鲁斯博罗特?
还是坚持有罪必惩,维护大明司法主权的完整?
这一下子,让朱厚照和帝国中枢的官员们都不得不对其深思起来。
“陛下,按照法理,自当严惩此贼!但为天下万民之安危记,此事应谨慎对待之,若冒然杀之,一恐激怒小王子,使其举国来讨,我大明边患必会加剧,只怕会重演土木堡之事!”
内阁首辅焦芳先说了一句。
不过,他说这句等于没说,等于开了个头,却没有表达自己明确的观点,这也是朝中老臣惯有的伎俩,在摸清皇帝脉门前,一般不会立即表达自己的观点。
“眼下朝廷虽因江南税源得以保障而颇多积蓄,但单是马公奉陛下旨意督师三边,修边墙练乡兵以及屯粮垦荒便已花去白银无数,眼下又要修从京师到大同的路,还有军械局的新式火器扩大生产,以及淮扬一带的饥荒赈济,都需要花钱;
虽说收复河套的是近卫军,近卫军的军饷是花陛下的内帑,但建县设衙,以及粮草调运还是花的户部,如果小王子再举兵来攻,边军必然投入战斗,到时候户部军费开支就会陡增,户部欠债就会更大!
所以,臣以为当忍!先放其回去,小王子如今尚未征服鞑靼右翼,必不会因为其子受辱而冒然南下攻明!但若杀其子,只怕会彻底激怒他!”
大学士王华表达了自己不赞成杀乌鲁斯博罗特的观点。
“可是,此贼不杀,置我大明之法令于何地,无数汉民死于其屠刀下,若让其安然而归,将来这些鞑子是不是依旧可以肆意屠我大明子民!而且法不可废!臣以为,不能饶恕其罪!当杀之!”
左都御史刘宇说道。
在场的官员都议论起来。
有希望朝廷还是要以大局为重不杀乌鲁斯博罗特的;有认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能因为乌鲁斯博罗特身份特殊就不究其罪,让百姓寒心的。
而且,前者多于后者。
毕竟,在大多数朝臣看来,与整个大明的安危相比,三原县那些被屠戮的汉民已经不算什么,当然,也有不是很自信大明可以对抗小王子的原因,毕竟这些文官们还都是从小学习儒家理学长大的,对战争依旧是持着能避免就避免的观点。
朱厚照不得不力排众议地说道:“不杀乌鲁斯博罗特难道就不会激怒小王子吗,朕已鞭笞他且已不赏其朝贡之礼,若小王子敢轻视我大明,想灭我大明,已经可以找理由兴兵攻伐,尔等以为,若小王子有意兴兵讨伐我大明,我大明不杀乌鲁斯博罗特,他小王子就不会讨伐我大明吗?”
朱厚照这么一说,众臣也有些明白过来,觉得似乎也的确是如此,无论杀不杀乌鲁斯博罗特,只要小王子想讨伐大明就会讨伐大明,若小王子对大明有所畏惧,就算大明杀了乌鲁斯博罗特,小王子依旧会有所畏惧有所顾忌。
“律法不能因人而废,尤其是对外邦之人在我大明所犯之罪的处决,这是我大明法司的权力!不能因其国之强弱而有所姑息偏废,不然,岂不显得我大明孱弱无能,岂不让百姓视朝廷无能乎?!这个叫治外法权!我大明不臣属于他国,治外法权当因有之!”
朱厚照明确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因为这个时代的人还都没有听过治外法权这个概念,因而他没有一开始就说大明拥有治外法权的独立性,而是用他们能理解的语言解释了一番。
因此,在朱厚照解释一番后,众臣也更加明白,原来,作为一个帝国,要有治外法权,要有处理外邦之人在本国所犯罪责的处决权,才算得上是一个不臣属于他国的国度。
“可是陛下!如今小王子日益做大,即便是鞑靼右翼各部都不能等闲视之,如今贸然惹其大举南下攻伐,恐怕会导致边患四起,而且鞑子以骑兵为主,臣担心他们会趁其不备袭京师,仿当年也先之事!”
随着朱厚照对武官的重视程度增加,仇钺这样的武将此时也以近卫军总参谋部左侍郎的身份参与了廷议,并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如果是内阁对小王子心存畏惧,朕可以理解,毕竟内阁乃天下中枢,需要统筹全局,可你们近卫军乃至整个大明的军队,为何要心存畏惧?大明能不能依法处置一个外藩蛮夷还用得着考虑吗,至于处置后带来的兵事危机,这是你们近卫军乃至整个大明军队的事,如果你们都不能保证大明能处置在大明犯事的外番,那朝廷和天下臣民养你们这些官兵何用?”
朱厚照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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