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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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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没得商量。

那么可以抢传送军情的那什么八百里六百里加急?

毕竟有一匹马。

然而更不敢抢。

传递消息的驿卒身上没钱,就那么一封文书或者情报,拼死拼活抢一堆文件回来又有什么用,还要受到国家暴力机器的致命打击,况且这些情报大多涉及边关,土匪山贼们又不傻,大是大非这点b数还是有的。

所以封建时代,驿站是最安全的地方之一。

出了城后不久,官道上人烟减少。

小丫鬟绯春从车厢里出来,没好气的对黄昏努努嘴,“小姐请你进去,有事要问你。”

出了城,没人知道车厢里有谁。

自然不用在意世俗眼光。

黄昏猫腰钻进车厢,在徐妙锦面前坐下,笑眯眯的说,“锦姐姐有什么疑惑,除了一件事,其他事情我都知无不答。”

徐妙锦盘膝而坐,目光清澈,“朱棣的圣旨,没有提让我去兴化府干什么,只是说随你一同去兴化府,你能否告诉姐姐,究竟有什么事。”

她对靖难心里还是有结,依然直呼朱棣其名。

黄昏一拍大腿,“哎哟,什么事都可以说,唯独这件事不可以说。”

眼咕噜一转,贱笑道:“我被贬了锦姐姐。”

徐妙锦:“???”

哪里像被贬的样子,被贬之后,天子还给你个钦差令牌的赠送品,这种好事其他被贬的人怎么没有,就你一个人有?

黄昏呵呵直乐,说我大概回不到应天了,这辈子都要在兴化府那个穷乡僻壤,朱老板看我可怜,让我可以带家眷,我一想我还没成婚,带什么家眷呢?

只有锦姐姐你了啊。

徐妙锦一脸黑线。

怒斥谁是你家眷,你给我把话说清楚!

黄昏呵呵乐,虚心的解释道:“锦姐姐别生气,办什么事我真不能说,不过让你去兴化府,估摸着真是让你帮助打理家事的,你看,咱这天子很亲民啊,百忙之中不忘御赐姻缘。”

徐妙锦忍无可忍,“滚!”

黄昏麻溜的滚了。

对未来老婆怂一点,不丢脸。

在外面呆了不到半柱香,黄昏又钻进车厢,徐妙锦正侧卧着休憩,已经入夏,衣衫淡薄,于是曼妙曲线尽数落入黄昏眼帘,车厢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胭脂香味,混杂着处子体香,令人神清气爽。

黄昏心头一颤,这身材……真利器啊!

哪怕是长裙遮掩。

也无法遮掩那大长腿,以及那一看就好生养的宽臀,还有一道细如垂柳的蜂腰,就这腰臀比——屁股宽过肩,胜过活神仙!

黄昏只觉洞房花烛夜后,自己得腿软扶墙而出。

不对……

估摸着第二天是起不了床的。

绯春叱道:“你进来干嘛。”

黄昏理直气壮,“口渴。”

本来口渴是借口,但进来看见这一片春光,不口渴也口渴了。

徐妙锦睁开眼,发现黄昏的目光甚是肆无忌惮,脸色微红,心里微恼,起身端坐,默默看着黄昏喝水,心中暗暗想着,真应该听绯春的话,给黄昏单独准备一辆马车。

徐妙锦头疼的很。

此去兴化府,路途漫漫,男女相对,总会有不小心的时候。

万一被这家伙揩油,可怎生是好。

只是她自己都没察觉,想到这些事的时候,她脸上泛着春光,整个人都明艳鲜活了起来,女子那人间四月天的风情张扬,不似人间之美。

哪有女子不思春。

我是一个流行歌手

兴化府很远,车马很慢。

徐妙锦很近,爱情很远。

黄昏实在不明白,像自己这么优秀的人,年纪轻轻就简在帝心,长相也是“应天陈冠希”,又生财有道,且“饱读诗书”,未来会在大明十大杰出男青年榜单上排名第二,妥妥的实力派小仙肉一枚。

徐妙锦明明对自己也有好感,为何总是很排斥?

出了应天城八十里。

傍晚时分走入驿站。

钦差令牌一亮出来,驿丞立即懂事的去备好四间最好的房子,应驿站离京畿很近,各种设施非常完善,算是三星级别的国营酒店。

已入夏,周围稻田里蛙噪此起彼伏,淡淡的稻香味混杂在泥土气中,让人很是神清气爽,加上天穹上的一轮新月,点点星辰,没来由的想起辛弃疾的那首词。

七八个星天外。

极美。

非常的亲近自然。

好吧,说人话,就是原始落后。

饭后无事。

黄昏不像那些酸儒,到了夜幕降临没事就看书——这样会导致人口下降的,古代晚上没娱乐,天一黑就上床,又没有杜蕾斯等设施,所以孩子生的多。

不过死的也多。

在封建时代,每一个人能活着长大,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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