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2 / 3)
篓里,到船上去撬开,挖出了好几颗大珍珠!”阿南随手拉起衣袖,给囡囡看了看自己臂环上的一颗珍珠,笑道,“喏,这就是其中最大的那一颗。”
“哇……”囡囡抬手摸了摸,羡慕地说,“真漂亮,在发光。”
阿南怕她用力按下去,到时候启动机括就糟了,便笑着收回了手臂,随手把上面这颗珍珠抠了下来,放到囡囡手中,说:“你喜欢的话,就送给你了。”
“哇……”囡囡捏着这颗比她拇指还大的珍珠,一阵惊叹。
“嘘~”阿南示意她不要被她娘听到,“等姨姨走了再给你娘看哦。”
囡囡有点迟疑,但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阿南笑着俯身贴了贴囡囡的额头,轻声说:“下次要是遇到了,再给你讲我去过的地方。”
“嗯!”囡囡的眼睛发着光,比那颗珍珠还亮。
长桥离雷峰塔不远,此时又是游玩的人都要雇船回家的时节,只见大小船只在湖岸边穿梭来去,船帆如云,桨橹如林,渔船、游船川流不息。
阿南告别了囡囡母女,一个人沿台阶上了码头。
湖岸不远,便是酒楼店铺云集处,热闹非凡。来往的人都穿得光鲜亮丽,唯有她因为在船上只能草草梳洗,头发散垂在肩头,穿一身萍娘那儿借的土布衣裙,打着补丁又明显短了一截,连小腿都遮不住。
此情此景,阿南看看水中自己的倒影,觉得催人泪下。
“再插根草标,估计就能当街卖身了。”阿南自嘲地扯扯过短的裙摆,走上了台阶。
热闹非凡的街市,熙熙攘攘的人群。街边的酒楼传来香气,惹得好久没吃饭的阿南肚子咕咕叫唤。
她摸了摸自己肚子,正思忖着以自己现在的处境,是该低调地走开,还是先大摇大摆地吃点东西时,肩上忽然被人重重推了一把。
是门口的伙计将她搡到了旁边:“走开走开!你是哪来的渔娘,堵着店门口干什么?妨碍我们做生意!”
阿南猝不及防,被他推得脚底一趔趄,后背撞在了后方栓马的石墩上,顿时痛得她直吸冷气。
那伙计不依不饶,见她还站着瞪自己,就继续挥手赶她。
阿南揉着自己的肩膀,盯着面前伙计那只手,心头火起。她暗暗抬起了自己的右臂,也无所谓这里是闹市了,准备让这伙计先丢掉一根手指头。
“走不走,你走不走?”伙计还在嚷嚷着,耳后忽然一声闷响,一根竹子重重敲在了他的后肩上。随即,一个女人的声音响了起来:“干什么干什么?你怎么没来由欺负人?”
阿南抬头一看,居然是之前在胭脂胡同认识的绮霞,此时正拿着手中笛子抽那伙计呢。
伙计见是个歌伎,一把抓住她手里的笛子,正要夺过去,绮霞身后有个男人挥着扇子挡开了他的手,打圆场道:“得了,不就是在你店门口站了一会儿吗?至于大呼小叫,把一个姑娘家吓得眼泪汪汪吗?”
出声的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冠上镶白玉,手中洒金扇,一看便家世不凡。那一身青罗金线曳撒极为修身,系着簇金的腰带,那腰身加一寸太宽、减一寸太长,更显得身姿修长,如茂松修竹。
他长相也颇为俊美,原本该是姑娘们心中好夫婿的人选之一。只可惜他揽着绮霞又笑嘻嘻地打量着阿南,一股招蜂引蝶的风流相,一看就不是正经人。
“哟,是卓世子啊!”伙计脸上立即堆起谄笑,赶紧躬了躬身,应和着,“您说的是!我还不是怕脏了地方,让您在店里吃饭不愉快?”
“有什么不愉快的,我瞧这位姑娘也挺顺眼的。”那位卓世子瞄了瞄阿南从过短的裙裾下露出的那截光裸小腿,问绮霞,“是你姐妹吗?天可怜见的,怎么沦落到这种地步了?”
绮霞忙解释道:“她叫阿南,不是我姐妹,是良家子。我之前在胭脂胡同时,她还送过我笛膜呢,对我特别好!”
“我那时候在玩竹子,也就是顺手弄个竹膜的事。”阿南倒没想到这姑娘这么热情,有些不好意思。
“良家子啊……”卓世子揽着绮霞的肩,笑嘻嘻地上下打量着阿南。
乍一眼看,这姑娘并不打眼,毕竟和时下流行的那种纤柔美人差距甚远。但多看两眼的话,不知怎么就让人觉得越看越有味道。
那双睫毛浓密的大眼睛,亮得似猫眼石,在阳光下熠熠闪着琥珀色的光;那又艳又翘的双唇,和玫瑰花瓣一样颜色鲜亮,一看就血气丰沛精神充足;那破衣烂衫也遮不住的高挑身材,前凸后翘玲珑曼妙……
这女人,跟其他姑娘都不一样,不是一碗白水一盏清茶,这是一坛烧刀子酒啊。
卓世子顿时眼冒贼光。
--------------------
骄傲地说,我家阿南是很美的,只是不太符合那个时代的普遍审美观而已。
雾迷津度(5)
卓世子眼冒贼光,那脸上的笑容越显殷勤,揽着绮霞的手也松了松,问:“看姑娘的样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