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3)
谭昭张口就来:“你这么能耐,那翼王居然半点儿官职都没有,到底是他太无能,还是新帝的心眼子太小?”
好家伙,这问得可真够直接的。
当然了,一个敢问,另一个也敢答:“都有吧,他太蠢,另一个又太精。”
“那周叔颐呢?”
“他啊。”宋嘉云略略停顿了一下,才开口,“他倒是个耿直的人,不喜文墨却被家里逼着读书,其实当初我和他相识,就是因为他帮忙赶跑了来劫道的一群土匪。”
“土匪?什么土匪?妹妹,你没事吧?”
宋馄饨这耳朵可真够尖的啊,光听到土匪这两个字了。
“当然没事,我很有自知之明的,带了不少镖师,就算没有周叔颐的帮忙,我也能全身而退。”就是货物可能带不回京而已,“后来为了感谢他的出手相助,我就请他吃饭,一来二去,便也算是朋友了。”
只是周家人高傲,不喜周叔颐与她这等商贾之人来往,她也不图周叔颐什么,就是个多个吃饭聊天的朋友而已,所以也没多少人知道她跟周叔颐是朋友。
后来她女儿身被设计暴露,就再没见过周叔颐,想来他也是那等庸俗男人,觉得跟个女子交朋友伤了脸面。
“他人还算不错。”跟这个时代的其他男人相比,至少没有那种高谈阔论的普信男气质,“他那大哥就很离谱,才名不才名我是不知道,风流却是真风流。”
“周家大郎不是娶了公主吗?”
宋嘉云脸上颇有些厌恶地开口:“娶了公主又怎么样?先帝还在的时候,尚且知道遮掩,自从新帝登基后,都养上外室了,而且连孩子都生了,前段时间被公主戳破,被端华公主好一顿打,这才安生了一些。”
谭昭敏锐地察觉到:“你和这位端华公主是朋友?”
宋嘉云抿了抿嘴,然后脸上终于有了笑意:“嗯,算是不打不相识吧,当时她来我店里买胭脂,她是公主,又是先帝盛宠,自然没人敢用世俗的规矩去要求她,她想出宫就出宫,想逛街就逛街,当时我也是胆大,张口便要替她改妆容,好悬没被她身边的太监打死。”
邓绘:“……你是不是忘了你当时是男儿身?”
“对,后来反应过来就送了一堆胭脂水粉给她,她还当我对她有意。”其实那时候她只是想要给大佬送产品赚口碑而已,“她那个人就喜欢长得俊俏的人,张口就说要招我作驸马,吓得我差点儿连夜逃离京城!”
宋馄饨听得一愣一愣的,但跟那个狗屁翼王爷相比,妹妹还不如给公主当驸马呢。
“我拒绝不了,索性就跟她坦白了女儿身份。”宋嘉云最喜欢端华公主的一点,就是拿得起放得下,甚至之后也没有怪责她,依旧会到她店里买化妆品,“后来她被赐婚,出宫的机会就少了很多,我又被人戳穿了身份,联系才少了许多。”
宋馄饨当即表示:“那咱们走之前,给这位端华公主送份厚礼吧,她缺什么?我来提前准备起来。”
缺什么?宋嘉云想了想:“她是当朝公主,应该不缺稀罕东西,不过她这人挺高傲的,应该挺看不上她这夫婿的。”
“这个简单啊,我来帮你办……”谭昭一把摁住邓绘,“你别听他瞎咧咧,送这种礼得需要提前打招呼的,别礼没送到人心坎上,反而帮倒忙。”
“我也没说直接办啊,我邓真人现在可是金口良言,你这是在瞧不起谁呢?”
宋嘉云却笑了,自从把冯天放揍了一顿之后,她明显笑容比前几日多了:“不是我吹,公主自幼是先帝教养长大的,文才气度皆是不凡,我敢说,如果她来当这个新帝,绝对比现在这个小心眼人精来得好!我觉得要不是我赶了先,她才是京中第一个休夫的人!”
可惜了时代局限,宋嘉云从前就经常替端华可惜,这要搁电视剧里,怎么的也得配个顶天立地的大将军战神啊,别说是公主看不上周家大郎,她都看不上好不好。
邓绘闻言,眼睛闪了闪,想起这个世界的星轨命盘,此刻倒是缄默起来了。
谭昭看了邓绘一眼,然后对宋嘉云说:“那你,要不要见见她?”
打冯天放一顿出出气,那不过就是盘前菜,宋嘉云心里有郁结,症结并不全部都在翼王一个人身上,大半部分其实在这个同她三观完全不符的时代身上。
在听到宋嘉云的这番话之前,谭昭一直没想好怎么对症下药,但现在,差不多有了一个雏形。
毕竟拿了宋大厨那么多系统获得时间,甚至还蹭吃蹭喝,他要不把人治好,以后都没脸去宋家馄饨铺蹭饭吃。
“可以吗?会不会,很麻烦?”
谭昭当然摇头:“这有什么好麻烦的,你们之间本来就有交情,现在你要离开,难道不应该好好道个别吗?况且,现在你在京中的名声已经大有不同,相信她也应该很想再见你一面。”
宋嘉云心里有些意动:“怎么见?我半夜去她府里吗?”
“不用这么鬼鬼祟祟,你们是正大光明地相交,何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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