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三章(1 / 2)

加入书签

餐厅帐目盘点完毕、全员收工的时分,死赖不走的唐家祥似乎真的清醒了,元气满满地从高脚椅一跃下地:「走吧!」

去哪里?你要带我到哪里……泡我?

「我总不能请你喝你餐厅的酒,我们先去便利店买酒买可乐,酒给你,可乐给我,然后去海边。」他一扬手扯下了衣帽架上的夹克,推门出外,这时我看清楚他的w650上缚着两顶头盔,他又从侧袋里掏了件薄薄的萤光夹克给我,完全是夜游装束。

看他这样子不像是有女友,这阵仗不是为了载女朋友准备的。夹克尺寸则根本就是他自己的,他身高与我相仿,肩膀宽了一点,手臂粗了点,胸部……比我大了点。就算他是个孤僻宅男,也是个有健身习惯的宅男。

我愣愣接过夹克与头盔,想起他曖曖昧昧的酒后真言,你,究竟对我有何居心,有备而来啊小子。

他发动引擎的时候我还在犹豫。他胸有成竹地说:「上来啦,难道你不想兜风?」

我当然想,如果有得选,我比较想要抢了你这台车,一个人兜风。只是你坚持,我也乐得有司机服侍。如此这般地精神胜利了几秒之后,我道声好,跨上后座,有些感谢w650的復古平坦座椅设计,使我无须像搭乘越野车型一样倾身向前。算来我俩认识刚满十五小时,我可没准备好要跟他那样亲密。

特别是……当我从他身后看见他的肩背曲线,竟觉得很久很久以前,自己就想靠在那上面而不可得。我暗自警戒,如果说方才酒吧的偶一失神是拍在脑里的浪花,那么一旦贴得他身体太近,便会揭起再也应付不来的滔天巨浪。

但是天不从人愿,唐家祥的驾驶速度简直是玩命。性命要紧,我非贴着他不可。为甚么我一个有为青年,要跟这个跑来餐厅糗了我一顿、又喝醉了搭訕我的傢伙一同亡命?我一路在心中把我能想到的各国脏话骂了个遍,从唐家祥本人,问候到他阿妈他姐妹,然后是他阿爸他爷爷,然后是他未来儿子的屁眼,骂完了又倒转回头,重新骂过。心中喧哗的骂声不绝,双手却抱住了他的腰,直至山顶也没放开。

对,是山顶,因为在某个路口,唐家祥回头道:「海边太远,等你的公休日我们早点出发。这次先去山上吧!」我俩就在渐渐转为浅蓝色的夜空下衝上了山顶,而且……一路依偎。

「现在夏天,天亮得早,要是冬天就能看日出了。」唐家祥望着山间公路上方树荫间的天色,「下车吧。」

为了壮胆,来路上我已灌下两支啤酒,我一斜身窜下了车,用新闻主播的声调冷静地问:「唐……唐家祥先生,你平常工作压力是不是很大?」说着撬开第三支啤酒。

唐家祥有些靦覥:「不好意思,我骑车是快了点。等会儿送你回去,我一定放慢速度。」他转头望着山下远处灰蓝色的海雾,说道:「以后碰上星期五,我们可以再出来兜个风。」

竟是不容我拒绝。我回想方才的歷险,不愿意承认自己心底似是颇为舒畅,更不愿去想,那舒畅大约只有两成是来自追风逐电般的极速,其馀八成……是等待了很久很久的陪伴得到了完偿。

因为我刚刚才认识他啊喂喂,开甚么玩笑!

盘问结果,我俩从出生到这一分鐘,从没有过任何邻里、同窗与同事的缘分,我就是无法解释为何一见他便感到放心,又有些患得患失;为何知道他喝酒的习惯,为何知道他是个老饕;而他一个文科人却在资讯科技领域混得满好,我不知何故也见怪不怪。

只知道上了山,他再也没说过一句怪话,我俩就像真正初识的朋友般聊天。或许,各自还在暗暗定位对方,究竟是酒肉朋友,还是有成为知交的潜力。

于是喝酒兜风真的成为了定例。好几个週五傍晚,我在厨房与小棋错身而过,看见她的眼神,明白她在对我暗示当晚的邀约,可是,我还是遵从自己没来由的意愿,收工后兴冲冲跟着唐家祥到便利商店买酒和可乐,让他带我在城里胡乱绕圈。有几个公休之日,他传了简讯来,晚餐时候带了个饭盒,按门铃闯进店里,一边吃、一边瞧着我系着大围裙忙进忙出,有时很体贴地扔一包面纸过来,让我擦汗。接着,便载着我出了城,直奔海边。

他对海边兜风的路线熟门熟路,在长草起伏的荒路上一阵狂飆,便到了杳无人烟的海岸。我俩一次又一次在夜晚的峡湾,看着海面渔火点点,互相倾谈他所谓的废话和烂话,又时发思古之幽情,想像一下这海边在一百年前的偷渡盛况。直至酒量不如他的我喝到酣醉了,将头靠在他肩上。然后他会趁机跟我说,这一星期以来吃了我哪些菜式,哪些调味令他惊喜,哪些用料可以改进。

是的,他几乎天天都来光顾,次数多到我开始担忧,再没甚么「创意料理」能端出来了。

「那道凉拌马铃薯,你用了蓝霉软酪,」例如,他会这样说,「我个人非常喜欢,只是其他顾客恐怕接受度不高。我在旁边瞧着,好多点菜的人一听是有霉的东西,就却步了。不如改用法国的portsataffe吧?幼滑得像牛油,气味温和,针对喜爱乾酪又还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