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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失忆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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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的李斯木在楚格的街角兜兜转转,被喧沸鼎盛的人声吸引,于是提起裙角,穿着与摇滚氛围极其不符的繁复的蕾丝长裙,加入了这场隐匿于宁静背后的狂欢。

本就没有多少的座位早已被占满,看来这是一场比较私人的摇滚演出,或许只为有缘的人准备。

李斯木倒也没有感到局促,在不远处的树下站定,双手交迭于背后,将一部分的力分给背后粗糙的树干,终于开始抬眼端视舞台上正在表演的乐队。

主唱生了一副好嗓子,蛊惑的烟嗓和极富张力的表演轻易地将人的目光夺了去。他留着中长发,赤裸着上身,发质好像不太好,甚至发尾还纠缠在一起,即使隔着五六米的距离李斯木似乎都能看到他脸上没有刮干净的胡茬。

似是察觉到了这股过分直白打量的目光,主唱将视线转向了李斯木。

那是一个面容青涩却穿着成熟的女孩。

那是一个急于长大却掩饰不住稚气的女孩。

李斯木匆忙低下头,收回视线。

一曲刚刚结束,落下帷幕,极具侵略性的音乐似乎还萦绕耳畔,挥之不去。

乐队休息的时间到了,数量不多的观众们有的也起身离开。

而李斯木还低着头,望着脚趾上新染的蓝色指甲。

耳边却响起了一个声音:“你好,刚刚我就注意到你了。”

“我那边现在刚好有一个空位,下半场开始前,或许我可以有幸邀请你一起来欣赏?“

……

霍姨陪着李斯木一起来欧洲度假,因为林岚和李斯木的父亲工作太忙,所以是霍姨首先提出建议,带李斯木出去散散心,转换转换情绪,或许能有所帮助。

但其实,李斯木的心里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她并不是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并不是真正处于难以控制的叛逆期,她只不过是找到了一种方式,并试图用这种看上去很幼稚的方式来博取那个被称作林岚的女人的关注。

结果当然是失败的,虽然这一结果也在李斯木的意料之中。

她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同意了霍姨的提议,霍姨是个四十岁的女人,出生在一个十八线城市,又在重男轻女的家庭,她的弟弟几乎抢走了所有的资源和父母的关爱,而她和妹妹用的所有东西几乎都是弟弟挑剩下的。但是她凭借着自己的能力,考上了大学。并且在学生时代自学了许多技能。

后来,她来到了李斯木家,成为了李斯木的保姆。李斯木刚刚出生的时候,霍姨她只有24岁,很多人都不理解为什么这样一个处于青春年华、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要来做一个婴儿的私人保姆。

这一晃,就是16年。李斯木和霍姨相处的时间累积起来要多于其他任何人,比起林岚,霍姨似乎更像李斯木的母亲。

在照顾李斯木的过程中,霍姨还自学了法语、西班牙语。李斯木的语言天赋很大程度上就是受到了霍姨的影响。

这次来欧洲的旅行,李斯木本以为会和其他的旅行一样在平淡的日常之中收尾,只不过遇见了唐清岩,让这一切都朝着意料之外的方向发展了。

……

那天乐队的演出结束后,唐清岩带着李斯木,将乐队里的成员一一介绍给李斯木认识。虽然他们来自于不同的地方,说着不同的母语,但是大家都可以用英语进行简单的日常对话,其中那个来自西西里的意大利贝斯手,看上去并不是标准的意大利人长相,整个人要偏瘦一些,也没有标志性的胡子,他热情地和李斯木握手,说这是“唐”说过的你们中国人之间问好的方式。

来自南美的鼓手是个看上去二十七、八岁的男人,说着一口墨西哥味的美式英语,因为他曾经在美国也待过几年。

键盘手是个沉默寡言的红头发青年,没有人知道他来自于哪里,只不过透过他总是波澜不惊的一双眼,能看得出他见过很大的世界。

后来,李斯木跟唐清岩他们一行人逐渐熟悉起来,住在楚格的那段时间里,有空就会去看他们的演出。大部分时候都是有霍姨陪同。

还记得,一个暮霭沉沉、光线妩媚的黄昏,唐清岩和李斯木坐在楚格湖畔的长椅上,唐清岩第一次说起自己来到这里的理由,第一次主动提起过去的事。

“小木”,李斯木总是听到唐清岩这样叫自己,在遇见他之前,从没有人这样亲昵地叫过自己,最亲密的也不过就是沉尹墨那家伙口中的“媛媛”。只不过,现在沉尹墨出国后,因为种种原因,两人之间的联系变少了。

“小木,你知道吗?我出生在一个很有趣的家庭。我的母亲,是一位真正的大家闺秀。毫不夸张地说,我从来没见过她对谁发火、对谁说重话。”

李斯木静静听着,楚格湖畔微风阵阵,日落之后有股沁人的凉意。她也想起自己的母亲,自己的母亲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很多时候李斯木都想不明白,既然林岚并不关心自己,那为什么要把自己生下来呢?

唐清岩接着说道:“很奇怪,都说很多人会患上‘童年失忆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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