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3 / 4)
“能入得小花的眼,你指定是个厉害的,这样吧,来了即是客,一会儿坐下来一起吃饭。你别拘束,咱们府素来就是没有什么规矩的,男女一起,也不会分桌而食。”说罢,便牵了何文秀的手,拉她坐在自己身边,见小姑想坐在自己另外一边,齐锦绣撵她道,“坐你许大哥旁边去,这是你二哥的位置。”
赵小花噘嘴哼哼,但还是笑着挪了身子,而后给自家人介绍了何文秀。
厅内正热闹,外头赵昇穿着一身铠甲大步跨了进来,甜宝见状,连忙从舅舅怀里爬出来,踉跄往门口跑去。
“爹爹!爹爹!”
赵昇弯腰,也不管自己身上脏不脏,就紧紧抱起大闺女。
齐锦绣见状,也走了来,哄闺女道:“让你爹先去洗个澡吧,一会儿等他换身衣裳出来了,再叫他抱你。”
“我不嫌弃爹爹臭。”甜宝噘嘴,然后懒懒靠在自己爹爹怀里。
赵昇望向妻子,颇为有些得意,但,妻子瞪自己一眼,他这才哄闺女道:“给爹爹一盏茶功夫,一会儿就来抱你。”
“那也好。”甜宝转身又往母亲怀里扑。
一家三口亲热得很,旁边何文秀却只冷眼瞧着,看着那个熟悉的高大身影,想着以前的事情,她觉得心里难受。那么,他知道吗?他知道那具身子里装的,已经不是原来那个自己了吗?她手指甲深深掐入肉里,她想知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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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昇去净室简单冲了个凉,很快就换了身衣裳走出来,淡蓝色丝绸质地的宽袖长袍,袖口跟领口都绣了独特的花纹,款式也是时下最兴的,懂行的人一看,就晓得这衣裳是谁做的。男人高大英武,步伐又快又稳,英俊眉眼含着笑意,让人瞧着就心生暖意。
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对谁好的时候,恨不得能将心剜出来给她。他们相处了这么些日子,他不可能瞧不出端倪。可既然知道了她不是自己,却还这般对她宠爱呵护,想来,他也是爱上那个女人了。
曾经自己任性嫁沈彦清,他气得远离家乡,甚至有终身不娶之意,那个时候,她也是恨透了自己。可是她已经嫁为人妻,就算日子再不好过,她也是认了命了的,那个时候她就知道,她这辈子都跟赵昇不可能了,她已经是旁人的妻子。
她跟沈彦清之间,纵有争吵,可随着年龄的增长,相互也能够多有体谅包容。至少,一日日过下去后,她也没了跟他吵架的力气跟心思。那个时候,她怀了身子,所有心思便都放在了腹中孩儿的身上。
原想着,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过下去吧,却不料,一觉醒来,她成了别人……成了一个叫何文秀的小女孩儿。花了两年多的时间,她终于有机会见到亲友,却发现,曾经青梅竹马的阿昇哥哥成了高不可攀的大英雄,而沈彦清,也娶了世家之女。
她千方百计寻回来又有何用?他们都过得很好,根本没有人需要自己。是啊,人人都过得很好,那个女人不但待甜宝很好,连锦荣锦华,她都照顾得很好。所以,她连恨的理由都没有了,她做的一切,都比自己这个亲姐姐要好。
何文秀将目光从赵昇身上收了回来,默默垂了眸子,只是搁在膝盖上的双手,轻轻攥紧了。
用完饭后,因为何文秀的突然到来,所以甜宝不能再跟姑姑挤一起睡了。其实何文秀倒是希望甜宝跟她一起睡,她想抱抱她,想看看她是不是还跟小时候一样香软,她已经很久没有抱过她了。可是小丫头明显不亲她,吃完饭,就一直黏在那个女人怀里。
看着他们三人相亲相爱,何文秀不晓得自己心中到底是什么滋味儿,她也不晓得,此刻自己该不该告诉阿昇哥哥自己是谁。她不怪他爱上了别人,毕竟,当初是她背弃彼此诺言在先,更何况,她嫁了沈彦清后,虽则多有吵闹,夫妻间也不是全然没有一点感情。
她只是难受,为什么事情会变成如今这般,老天为何要这般捉弄自己。沈彦清……他是因为知道了那个女人不是自己,所以才愿意离开她的吗?又想着,若不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她如今跟沈彦清还有甜宝,一家三口说不定过得也如这般幸福。
赵昇似是感觉到了什么异样,冷不丁就朝何文秀这边看来,见她原本是盯着自己瞧的,但见自己望去就匆匆垂了头,他又默默收回目光。拥着妻女进屋,见闺女今儿似乎不肯走了,赵昇抱着大闺女坐自己腿上,搂着她问:“甜宝,今儿去跟你奶奶睡好不好?”
“明儿再跟奶奶睡。”甜宝认真看着爹爹,“今儿跟爹爹娘亲睡。”
有丫头已经打了热水进来,齐锦绣接过丫鬟手中的木盆,搁在地上,又从丈夫怀中抱过闺女来,散了她发辫,拧了热毛巾给她擦了脸,又给她洗手洗小脚。有一天一夜没黏糊着母亲了,甜宝想得很,一直亲热地唤娘亲。
给闺女洗干净了,齐锦绣拍她圆滚滚的小屁股道:“没几日就是安国公府老太太的六十大寿,老太太十分喜欢你,到时候你跟娘一起去给老人家拜寿。她前几日就跟你说,要给老人家备份礼物,你准备了吗?”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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