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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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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知婉果断地扔掉石头,与少女默契地双手握住了双手。

“宁柔你好,幸会幸会!”

“你好你好!!花枝丸花枝丸!嘿嘿,这名字我超熟的……”

“花枝丸?!天,等!等会儿!”回味着这个名字,少女忽然瞪大了双眼:“你说你叫花枝丸?!”

“对呀!”花知婉点点头,露出一脸友善的微笑。

“我的妈……大大!”

少女扑通一声,朝她跪了下来。

“花枝丸大大!!!”

……

被读者叫“丸大大”的时候,花知婉是受宠若惊的。

实际上,跟她高产似母猪的更新量比起来,她所收获的名气顶多算是个“小小”。

网络写手,一个有电脑、能打字的人,就能干的职业。

然而,有兴趣写两句话的人不少,能坚持每天都写的人却很少。在修炼成“大大”的漫长过程中,需适应在深夜敲打键盘的孤独、寥寥无几的留言,微薄的收益……父母还时不时对她来一句:“整天闷在屋子里写什么破小说,还不如回老家结婚”。

在许多许多的不容易里,唯一支持花知婉的力量,是逐渐嘹亮的一声声喝彩。

名为读者的小天使在等待她的故事,那些用寂寞熬出的更新,并不会白白浪费。

——“丸大大,我是你的头号粉丝,你的每章更新我都追着看呢!”

——“丸大大,想不到不本人长得这么可爱,好激动好想叫你给我签名!”

——“你的新坑《酒尊兰魔》我超喜欢,刚刚入坑就穿越了没法追更,真的好遗憾。说来,你也穿越了就没法更新了啊!嘤嘤嘤,好想知道《酒尊兰魔》的梗啊!大大喂点梗给我吃吧,吃了说不定就能饱了!”

花知婉和宁柔聊了一路,也傻笑了一路。

平时看着那些留言,当然是很暖心的,但她并没有出名到可以办签书会的程度,所以很少有人这么直白地用声音来表露对她的支持。

“我的读者就是自己人”的护崽心理作祟,她很想把电脑啊、作者神啊、兰戎啊,一切她在异世经历的事情都对她全盘托出。但在天下第一肉吃的亏又让她有点警惕,所以决定观察宁柔一阵子再跟她说。

——“丸大大,其实你在古代也可以写作的!我在这个世界的爹爹特别有钱,我让他给你出书。”

宁妹子不遗余力地激发着花知婉的写作激情,一番热情如火的交流下来,花知婉终于领悟到:老天让宁柔穿越,很可能是要她来催更的。

“唔,写作的事不急的,我们得先救人、先救人哈!”

听花知婉说了她呆在水潭里的原因,宁柔表示她可以回家搬救兵,去救她陷入黑店的“弟弟”。但是她们这一路有说有笑的,带了只狗就像散步。

既没有代步工具、也没有轻功,就算花知婉再三催促,依旧是走得简直比乌龟还慢。等到搬了救兵,兰戎估计都从“甜心兰戎”变成“碳烤兰戎”了。

……

在花知婉想办法找到兰戎时,兰戎也在想尽办法找她。

飞扬起了少年的黑发,他小心地护好怀里的“法器”,目不斜视地往潭水的方向一路狂奔。在就快要到达印象中的藏身之处时,他却猛地顿住脚步,往自己身上嗅了嗅。

是的,怎么忘记了这个。

刚才的恶战,使他浑身沾满了浓重血腥气。

在“让她担心我”和“干干净净的拥抱她”两个选项之间稍微犹疑了一会儿,心情愉快的兰戎最终选择了后者。——他在就近的水源处洗净了身上的血渍。

天空有些蒙蒙亮,想着一会儿可以和她一起看日出,再用轻功带她去附近的小镇吃早点,他的嘴角又不自觉地笑弯了。

“婉婉姐姐!”

少年拨开杂草丛,念着那个人的名字。

“我回来啦!”

一个双臂大开的怀抱,在等候着她。

空旷冷清的潭水一片灰沉沉的寂静,肉眼望去,就像是一个硕大的、吃人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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