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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节(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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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这是骆渊在黑骑军到来前最后做得一件事。

他在最后一刻写下了每个死士的名字,这是他唯一能为他们做得事,也是他虽死而不忘的承诺。

作者有话要说:  哎,写得作者君眼泪汪汪,顶锅盖逃跑,大家千万不要打我。其实小夫子的结局是开文前就定下的,可作者从不觉得他是一个悲剧角色,相反,正因为他知死而赴,才显得可敬可叹,他用自己的勇气和理想救了很多人,也影响了主角的最终选择,才让最后的结局能顺理成章走向光明。下一章会写小夫子番外,然后还有两章就是结局了,说起来还有点舍不得呢,嘤嘤嘤。

☆、 小夫子番外

我的命是在战场上捡回来的。

那一年边城的风吹得格外猛烈,我坐在山头,看着金色的砂砾在狂风吹拂下不断变幻着图案,最后卷起茫茫的沙雾,缓缓朝天际移动。突然,有一团黑云自远方升起,转瞬间就将这沙雾吞噬不见,随后便是震耳欲聋的马蹄声,我听见山下有人大喊着:“南越人来了!快跑啊!”

然后周围开始变得乱糟糟,我慌张地从山上跑回家,又跟着爹娘随全村的人一起往外跑。可高大凶悍的南越人很快就闯进了城,他们骑在马上不断呼喝着我听不懂的话,几乎是见人就砍,见房就烧。我被爹抱着踏着一地的尸体往城门处跑,可仍然被一个南越人追上,他挥起大刀朝我们砍来,曾经像山一样硬朗的爹爹就这么软软倒了下来。临死前他死死将我压在身下,然后,娘也倒在了他的身上,血花从他们身上飞溅出来,将天地都染成血腥的红色。我躲在爹的尸体下不断发抖,忘了呼吸,忘了思考,也忘了逃走。

终于,一个南越兵发现了我,他用枪尖挑起爹爹的尸体,然后面目狰狞地用皮靴狠狠地往我头上踩下,我闭上眼等待着最后那一刻的到来,可那一脚却并没有踩上来。我抬起头,就看见那个南越人惨叫一声朝后倒去,然后,一位白袍将军逆着光朝我走来,我看不清他的脸,却在那一刻被他带离了恐惧。

他蹲下身对我说了句:“别怕。”然后一把将我抄到马背上,在无数南越人的围追中杀了出去,我被马震得不停想呕,混乱中只看见马蹄扬起的黄沙中,一面写着“萧”字的帅旗迎风飘扬。

后来我知道了那支队伍名叫“萧家军”,是宣远侯萧云敬麾下的一支铁骑,多年征战无往不利。浩劫之后的乡亲们对我说起萧家军是如何骁勇善战,无不连声夸赞,连村里的孩子们都纷纷拿起树枝比划着,向往着有一日能加入萧家军,为国杀敌,为亲人们雪恨。

可那时,我却为自己选择了另外一条路,我开始不分昼夜地拼命读书,先生曾说过我天资聪慧,将来一定能有一番作为。当我读得书越多,我就越明白,萧家军需要得不止是上阵杀敌的将士,而是一双聪慧的耳目,替他们在朝中奔走谋划,肃清前路。

后来,膝下无子的二伯让我留在他家,说会把田产全过继给我,可我却拒绝了他,然后顶着所有族亲的不解离开了靖南,这个曾经装下我所有记忆的地方。离乡的那天,我最后一次坐在山顶,看黄沙浩渺,雄鹰翱翔,然后走下山踏上了一条命定的道路。

这一次离开,让我看到了更大的天地,原来这世上的美景除了戈壁苍茫,还有绿柳飞花,除了大漠孤烟直,还有江南春草长……那些年,我吃了很多苦,却也认识了许多人,明白了许多事。直到十七岁我来到了京城,偶尔结识了一位老先生,我与他一见如故,经常坐而论辩直到天明,后来我才知道他竟是当朝的大儒柳文道先生。

柳先生欣赏我的才识,又见我生活拮据,便邀请我与他一起去左相府的太学里教书,在那里我第一次见到了婉婉。

她那时才刚过十三,坐在满室光鲜亮丽的世家小姐中,看起来并不起眼。可能是因为常年躲在屋里,她的脸色有些苍白,可触到外人的目光时,却会泛起浅浅的红晕,我突然想起家乡长在岩壁上的一种花儿,素白中带着淡淡的红,在无人的地方默默盛放。

她躲在人群中偷偷看我,目光清澈而澄明,我于是隔着满屋的喧嚣朝她微笑,她好似愣了愣,随后便如一只受惊的小兔,红着脸低下头,再也不敢看我。

那次以后,我与她再无交集,只是每次在讲课之时,偶尔会触到她那双认真而探究的双眸。我那时正在备考两年后的会试,京城里的开支处处都比别处高,因此我虽多了学堂收入,生活却依旧拮据,每日去讲课时只穿一件普通的棉布长袍。相府的公子小姐们见惯了鲜衣华服,早已学会了以衣冠敬人,他们看我每次都穿着那件早已洗旧得长袍来讲课,言语中便开始多了许多鄙夷和嘲弄。有一日,年纪最小的彦公子偷偷在我讲课的桌案上嵌了根钢针,我没有察觉便被划破了袖口,那群小公子们挤眉弄眼地嚷嚷起来:“小夫子你唯一的袍子破了,下次可穿什么来讲课啊。”然后便嘻嘻哈哈地哄笑跑开。

那时的我倒也不觉得出丑或窘迫,反正这不过是一份谋生的差事,这些骄纵公子想闹便由得他们去闹好了。可这件袍子确实是我唯一能拿得上台面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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