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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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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高气爽,天空飘着几朵淡淡的白云,早晚流动着凉风。正是收获的季节,府上几棵果树的果子成熟了,莫颜偶尔还会挎着小篮子,带着墨冰和墨香去采摘。

又是大半年的练习,她的轻功小有成就,至少能跳到屋檐和树上,只是落地的时候容易失去平衡,脸先着地,所以她都用一块厚厚的海绵状面具挂在脸上,以防止毁容。

“小姐,冯管事送来了秋李子,王府庄子上的出产,酸甜可口,奴婢刚刚尝了一个。”

墨香喜滋滋地端进来一个小竹筐。王爷虽然不常常和自家小姐见面,但是东西没少送,可见心里还是惦记自己小姐的。

就是有一点不好,那个黑炭头李德从湖州回来了,上次在前院碰到那个黑炭,这小气巴拉的男人还记得曾经的仇怨,二人吵了一架,因此她还被夫人训斥一顿。

“是吗?那刚好。”

莫颜揉揉眼睛,从堆积成山的账册之中抬头。这几个月都在忙着别的事,现在年中盘点的时候到了,她最近都在查账册,蝴蝶班和染发坊的收益惊人。

一年多以前,莫颜还是一穷二白,如今身家几万两不止,一切都得益于万俟玉翎相助。二人忙忙碌碌,许久未见,她开始有些想念,前段起早贪黑和师父一起研究寒毒,师父已经去南边采药,预计要中秋之后才能归来。关于祝神医的事,莫颜没探究过,偶尔师徒在一起喝酒,祝神医提过几句。他看着年轻,实际已经四十岁了,这辈子没有成亲,更无孩儿,四海为家,日子逍遥。

这并不是说想的开,而是把痛苦深切地掩藏在眼神中,莫颜觉得,她似乎可以理解,对于医者来说,最悲哀的是什么?无非是空有满身医术,却救不活最亲近的人。

这是人的心结,别人捅破,见的鲜红的血液,只有自己才能拯救自己,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个伤口会逐渐愈合,却永远留下了一道疤痕。

学医为什么?就算不为了拯救苍生,黎民百姓,也要能救治亲近的人,莫颜是个内心坚定的人,她打定主意帮助万俟玉翎解毒,无论再苦再难都不会退缩。“小姐,夫人让您过去一趟。”

墨梨在门口喊了一声。从湖州归来之后,墨梨就不太出门,她已经被吕氏找了个好人家,嫁过去就是当家的娘子,现在正躲在房间内绣嫁妆。

家里人口不多,吕氏在自己的铺子里,找了个家生子顶替墨梨,起名墨果,正在和李嬷嬷学规矩。

“恩,我马上就去过去。”

莫颜净手之后,带着墨香去正院的偏厅。

吕氏靠在椅背上,手上拿着一封信,眼神激动,莫颜进门吕氏未曾察觉。

内室安静,莫颜盯着细口瓶里的鸡毛掸子,上次陈英追打过莫轻风,光秃秃的变成杆儿,已经被换新,换成染得五颜六色的鸡毛。“颜颜,你来了。”

吕氏抬头,用帕子抹了抹眼睛,眼中还有被泪水洗涤的痕迹,晶莹透亮。她弯弯嘴角,柔和道,“你还记不记得你大舅舅一家?”

“不太记得。”

在前身的印象里,有两个舅舅,大舅二舅,都在外当官,几年前,小舅舅曾回京述职,带回很多小玩意,当时莫颜喜欢显摆,带到了京都的宴会中,让一众小姐很嫉妒。

两个舅舅真是亲人,绝对不是永平侯夫人大吕氏那么刻薄,舅娘也是好的,还有一众表哥表姐。大舅舅上次回京,莫颜才三岁,那都是十年之前的事情,印象很淡了。

“也是,那会儿你还小呢。”

三岁小娃能记得这么?吕氏拍了一下脑袋,平时她也经常说一些小时候,兄妹在一起掏鸟蛋的事,每次都是她的主意,大哥二哥疼妹子,回回顶缸,有时候还要挨鞭子。

“你大舅舅在西南做官,一晃就是十年,本来五年之前应当回京述职,因为升迁成为布政使,直接去上任了。”

布政使在大越是从二品地方官,宣布政令,管理属官,并且掌控财赋,西南发展还算不错,油水多多,大舅舅每年都会派丫鬟婆子来京都送年礼,莫颜好的衣裳料子和首饰,压箱底的小金鱼等都是两位舅舅送的。

当年因为大吕氏的所作所为,两位舅舅很是瞧不上,从不登永平侯府的门,所以莫颜也没听夏若雪提起过。

“这不,收到了你大舅娘的信,约莫中秋,就能赶过来了。”

吕氏把信给莫颜看了一眼,其中多半是话家常,可见大舅娘和自家娘亲的关系不错。这次大舅舅一家回京述职,皇上万俟御风有意让他留京做官,没准位置还能提上去一点。

吏部林尚书因为林苗月的事,悲痛过度,身体每况愈下,前几天上书,想要告老还乡,那么正二品的官位空缺。吏部掌管百官考核考绩,是一块香饽饽,同为二品尚书,却比礼部,刑部,工部等清水衙门地位高得多。

“娘,这也就半个月,咱们的院子得提前打扫出来,还要置办些物品。”

大舅一家在京都没有宅邸,从前的祖父的帝师府邸在告老还乡的时候已经上交。御史府院子有很多空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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