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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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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一来,她暂时还没有财力在中海市买独栋别墅,用屁股想也知道,在中海市这种大都市,独栋别墅没有一千万肯定下不来。

二来嘛,老人家安土重迁,外公外婆和老太爷不一定想离开家乡,那里毕竟是他们生活了大半辈子的地方。

他们成家立业娶妻生子都在那里,亲朋好友也在那里,要下多大的决心才能离开啊。

老太爷今年九十岁了,外公七十岁,外婆也年近七十,要三个老人在这么大的年纪背井离乡到一个陌生的城市生活,未免太残忍。

如此一来,还有一个选择就是在老家盖栋小洋楼。她家里现在有两块地,一块就是外公外婆现在住的地方,另外一块靠近公路。

普通的两层自建房用不了二十万,如果在靠近公路的那块地上盖房,手上的钱绰绰有余,而且现在开春盖房也正合适。

周围没有其他人家的宅基地,完全可以在房子周围种上各种果树和花朵,打造一个庄园式的别墅。

但在老家建房的话,自己就没法就近照顾几位老人了。

金小楼是决计不想回老家的,她讨厌一点隐私都没有的生活,更何况她现在还有空间门这样的大秘密。

如果她住在老家,她去异世界呆上十天半个月该怎么和老人解释呢?难道每次去异世界都花上两天时间到外地去再回来,还不折腾死?

如果把外公外婆和老太爷接去中海市生活,,她去异世界呆上十天半个月,完全可以和他们说自己是去找同学玩或者出去旅游去了,然后租个房子作长期战略根据地。

那么大的城市,她完全不用担心有人凑巧认识他跑到老人面前说“我在什么什么地方看见你外孙女了”。

相比较人人的沾亲带故的小县城,金小楼更喜欢人情冷漠的大城市。

梁诗梦曾说过:在大城市里,你一个人住,尸体臭了都没人知道。

金小楼完全不在意:“死都死了,挥了挥手手脚。

“哎呀!”金小楼拍了下自己短路的脑袋,她完全可以先在老家盖一栋房让外公外婆老太爷先住上,等赚了钱再在中海市买别墅,完全没必要纠结着二选一嘛。

不过在没有和家里的老人通过气之前,金小楼考虑得再多也白搭,她觉得如果自己突然要给家里盖房子,外公外婆的第一反应肯定是:我们都那么老了,房子也住惯了,换什么换,有钱自己攒着当嫁妆。

还有,她该怎么向外公外婆解释自己的钱是怎么来得、并且以后会有更多的钱呢?

捡漏了?中彩票了?感觉都不怎么可信啊。

金小楼要的是外公外婆和老太爷能安心地享受晚年生活,而不是陀螺一样不停地忙活,那就必然要找个可信的理由,不然他们是不会安心休息的。

一路走一路思考,回到了公寓的时候,金小楼还是没能找出一个可信的理由。看到桌上的电脑,她灵光乍现,出版小说啊。

在外公外婆眼里,能出版小说都是顶厉害的人,自己只要拿一本精装小说书回去,自己赚钱的可信度会增加五十个百分点。

想到了解决办法,金小楼兴冲冲地坐到电脑前,准备把小说推销出去,结果目光完全被桌子上的天水碧瓷瓶吸引了。

圣母玛利亚,她居然把自己心心念念了好几天的神药给忘了。

金小楼把瓷瓶拿到手上,细细欣赏了一番才打开瓶盖,里面的药膏是满的,这回叶良辰总算是没用残次品来糊弄自己。

泡妞嘛,就得下点血本。

揣测了一番叶良辰的险恶用心后,金小楼心安理得地把玉颜膏涂抹到脸上,只小心翼翼地涂了薄薄的一层,可瓷瓶里的药膏还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了一大块。

没办法,这瓷瓶实在太小了,药膏也实在太少了。

金小楼猜测,这药膏的产量应该极低,医研所的人为了应付叶良辰这样的公子哥,就特制了一批极小的瓷瓶,然后打发走这些大家族的人。

不得不说,金小楼真相了。

中午,金小楼从冰箱冷冻层拿了一份变异野猪肉在水池里化冻,准备做一份青椒肉丝,想必味道不会让自己失望。

金小楼做菜的步骤很简单,把铁锅烧热,放油,放肉,放青椒。

就是这么简单的步骤,当肉炒熟的时候,那香味勾得她唾液腺分泌特别旺盛,赶紧盛了一万米饭,连菜都没有装盘还在锅里时就开吃了。

吃了两碗米饭,金小楼才稍稍感觉不那么饿,用抑制力把剩下的菜装进饭盒。

她还没忘记,她要减肥啊!

☆、

中午,奢侈地吃了一顿用变异兽肉做的青椒肉丝盖浇饭,金小楼满足地坐在电脑前查看自己小说的最新进展。

第一个去的自然是“小楼昨夜又东风”的专栏,从大一发表第一篇小说到现在已经有六年了。专栏底下,又多了好多小伙伴在催更。

轩辕翠花:作者君忙完了没有啊,赶快开新文吧,我已经迫不及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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