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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是木匠皇帝 第657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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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快,实际上属于衙役,而衙役,是不算正式官府人员的。

也就是说,现在大明各地负责维持秩序的“警察”,除却一些领头的“警长”以外,其余人都是官府的临时工。

现在地方官府的组成,除了掌管政务和刑案正印官外,偶尔有杂佐,再就是六房书吏和三班衙役。

三班衙役,第一是皂班,给县官老爷站班和充当仪仗队的,审案时也能兼任行刑手和帮同吓唬人犯。

其次称快班,就是方才说的捕快,这群人的职权类似于后世的警察,一般有拿贼、破案和催租税。

第三是壮班,属于临时召集的民工,危机状况时协助守城,因而地方上又设有专门统领民壮的民壮官。

显然,对于地方州、府、县的治理而言,捕快的地位很重要。

但是,捕快却是贱民身份,三班衙役,除了临时征募的那些壮班之外,都是贱民。

捕快每天的工资只有三文钱,还不是官府的正式工,随时都可能被直接裁撤,也就根本不敢认真办什么案子去得罪人。

其每天拿到手的薪资,也就相当于出去普普通通吃一顿饭,还不敢说是吃什么好的,可以说完全不够日常开销。

如此低下的待遇,再加上衙役属“贱籍”,社会地位垫底,也就不会有什么人去想当“警察”。

:重建司法秩序

当然,捕快还是有一些灰色收入,现在各地捕快的主要收入来自“陋规”。

所谓陋规,实际上和现在很多大户府第所设置的门房一样,属于不被朝廷认可,但是被大多数人认同的一项收入。

多数捕快的规费,会被上头的书吏和其余三班衙役分享。

对捕快来说,只要派差,无论最后能否破案,就能因此得到规费或案件有关人等的贿赂。

现在一般州县也认为,衙役办差向当事人收取的车费、驴费、鞋袜费和饭费、茶水钱这些都属于“正常收费”。

就连嘉靖皇帝,在看见下臣所上关于官府陋规的奏疏以后,也只是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不准办案的衙役借机勒索敲诈百姓。

朝廷的态度,也导致这些陋规如同杂草一般,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越来越多,在地方官府几乎成为常态。

其实也能理解,嘉靖皇帝之所以不处置,是因为在这基础上,牵一发而动全身。

衙役地位低下,平均薪资水平还不如日挣三文钱的捕快,大部分人累死累活一天,只有两文钱进账。

对于各地捕快来说,由于发案不规律,没有案件时就没有“陋规”的额外收入,生活水平也完全不一样。

小地方的捕役,地位比大城市的捕快更低,因缺乏规费来源,生活得如同乞丐。

但大城市的捕役,像是京师、济宁、苏州这些地方就全然不同了。

其规费花样繁多,犯事的也一般都是有背景的大户子弟,出手阔绰,那些地方的不快往往生活得十分滋润。

有的捕头,在大城市的繁华地带巡捕,这种陋规的灰色收入,一年甚至有成千上万两银子的进项。

这是什么概念,朱由校费尽心思将全国私盐收归国有,到现在也才每年为国库提供了一千多万两的收入。

一个捕头,收入竟能比国库更加富庶!

这种风气,要坚决禁止,换句话说,朱由校这次要做的一同以往,就是要把钱挣到自己的腰包里来。

灰色收入可以有,但是你不能拿太多,大头得朕到朕的手里。

这样一来,又多了诸多看不见的灰色收入,又能顺手整顿死法,让当今社会的那些地痞和无赖,重新知道朝廷强压下遵守秩序的滋味。

听完这些,朱由校缓了一会儿。

直到魏广微咳咳两声,这才是反应回来,但眼神中立刻充满坚定,“首辅说的,朕全都明白。”

“所以这次叫你们来的第二件事,便是为了此事。”

朱由校站起身来,看着身后墙上挂着的那柄曾陪伴自己亲征的宝剑,说道:“朕要将地方官府的行政和司法分开,新建一套完备的行政、司法系统。”

“现阶段的捕快,已经完全不能在地方上起到维持秩序,缉捕罪犯的设置目的,所以朕要大力整顿各地官府的捕快系统。”

“朕有意在京设置总巡捕房,于大明实控的关内十三省地区设置巡捕房,府巡捕房管辖境内各州巡捕房,各州巡捕房管辖境内各县巡捕房。”

“县以下,以里正为单位,设小型巡捕所。”朱由校说完这些,才是转身,笑着问道:

“不知诸位阁老,以外朕此意可行否?”

听完以后,几人全都是呆愣当场。

尤其是许为京,现在精神极度的振奋,连一点儿困意也不剩了,心中直感叹,还好自己没走。

国朝如此大的变动,哪里是什么小事,自己需得在场才是。

温体仁蹙眉问道:“陛下设置巡捕房,专事缉捕,臣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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