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零七 摸脚礼(1 / 2)
“使不得,绝对使不得!”
听到丛叶斩钉截铁的话语,欧阳兰兰带着女儿钱颖慌忙又跪了下去。不用看,仅是听声音,就知道她们已经是额头触地,在用力磕头了。
丛叶一把把两人拉起来,刚要解释,却听钱颖急切地说:
“叔叔可能不是我们镇北城的人,不了解这里的风俗。刚才娘说的一点都不错,这里就是这样的风俗。如果叔叔救了我们,又给我们钱财用,还不收留我们,我们母女在这里也就没有了活路,不自杀就只能受世人的嘲讽和唾弃了。”
“这,这算什么风俗?”
丛叶似乎是自言自语了一句,不过兀自还是有些不大相信。
这时又听钱颖说:
“我们这里还有一个风俗,那就是一旦男人摸了女人的脚,就是说这个男人看上那个女人了。同样,如果女人同意被男人摸自己的脚,也就是同意了嫁给这个男人。”
说到这里钱颖突然停住了,继而扭头去看下吧已经抵在锁骨窝上的母亲。
欧阳兰兰的脸早已红的不像样子了,听女儿突然说起这件事,她也不得不开口了。
“老爷,看得出来,老爷并不了解这个习俗,再者老爷也是为了给奴婢治病才不得不摸奴婢的脚的。现在我欧阳兰兰既然做了老爷的奴婢,老爷想怎么样都可以的。”
啊?什么叫想怎么样都可以?是不是想娶就娶,不想娶就不娶呢?
丛叶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要真是如钱颖说的那样,自己不收下母女做侍女,她们要真是自杀了,岂不是自己害了她们吗?可是,自己又不是到这里来讨老婆,或者到这里来过日子的,收什么奴婢啊?
“老爷要是看不上我们母女,或者实在不方便收下我们,转手卖掉我们也行。”
欧阳兰兰说这句话的时候,是抬起了头,一双长着长长睫毛的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丛叶的脸。
“是的,叔叔。”
“欧阳大嫂,小颖,不是我不想收下,这里本就是你们的家,我只是一个流浪的人。哪里有一个流浪的人到人家家里收人做奴婢的道理啊?要不这样行吗?”
见母女俩都抬起头等着自己说下去,丛叶咽了口唾沫才接着说:
“我们呢,也不分什么主仆。家,还是你们的家,就把这个东间借给我住。反正我出去也是要租房子的,给大嫂治病,以及给你们的银钱,就当是我交给你们的房租怎么样?”
母女二人听到这里,顿时又双双跪了下去。
没有磕头,只是欧阳兰兰有些哽咽地说:
“既然兰兰的身子是恩人治好的,兰兰自然不好再自杀,从而辜负了恩人的好意。如此,就请恩人把我们母女转手卖掉好了。”
嗯,这算什么,不收都不行了?!
“好吧,欧阳大嫂,小颖。”
听到丛叶这句话,母女还以为丛叶真要卖掉她们母子,虽然没有直接瘫坐在地上,欧阳兰兰的身子还是朝女儿一侧猛然一歪,要不是丛叶眼疾手快拉住了她,恐怕母女都要倒在地上了。
“你们误会了,我答应收下你们。”
“真的?!”
如同溺水的人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母女同时扬起头来,用期冀的眼神看着丛叶。
“真的,不过呢,我有几个要求不知你们会不会答应?”
“老爷,我们母女的人和命都是老爷的了,只要老爷能收下我们,没有什么是我们不能答应的。”
“我要说的是,首先不要一口一个老爷叫我,我不习惯。”
“那我们怎么称呼您?”
“大嫂就叫我丛叶,小颖愿意叫哥哥还是叔叔,自己决定。”
母女相互看了看,最后欧阳兰兰说道:
“好的,老爷,只是希望老爷以后不要再叫我大嫂。不然被外人听去了笑话。直接叫我欧阳兰兰即可。”
嘴上答应着,可还是一口一个老爷叫着,丛叶是拿她没有办法了。
“第二呢,以后吃饭的时候我们三人一起吃,不然我也不吃。”
“这,……”
看看丛叶脸上果决的神色,母女俩之后点头表示同意。
“第三,从明天起我要办一家诊所,你们都去给我帮忙吧。”
“好的,老爷。”
“好的,老爷。”
说了半天,只是第二第三条母女俩照做了。
“还有什么吩咐吗,老爷?”
“没有了,一起坐下吃饭吧。”
坐是坐下了,母女俩还是没去动筷子。直到丛叶答应,只是在家里没有外人的时候可以这样,母女俩才开始陪着丛叶一起吃饭。
就这样,丛叶在钱颖家住了下来,一面给欧阳兰兰治疗心肺病,一边张罗着在镇北城还算繁华的榆树街上租赁了一间门脸,正儿八经开起了诊所。
在给诊所起名字的时候,丛叶依然沿用了“倾城医馆”,只是额外按照当地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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