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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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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空空的,什么也没有。

李欢欢愣了愣。

糖没了滋味。

也没谁规定一定要发这种公式短信,对吧?

从前男朋友们打电话来问她是否到家,她还总嫌他们矫情呢。

巴掌大的地方,她怎么可能走丢!

可如果老k发这样的短信,她不会觉得他矫情,她会觉得他是真关心她。

人真奇怪。

枕边书是乔伊斯的《都柏林人》,李欢欢看了很多天都没有看完,灰蓝色封面,简笔画勾勒出的乔伊斯的半张脸压在枕头上。

眼神严肃忧伤。

李欢欢随便翻开一页——“她已经同意出走了,离开她的家。那样做明智吗?她尽力从每个方面权衡这个问题。无论如何,她在家里有住的也有吃的,周围有她从小就熟悉的那些人。当然,她得辛辛苦苦地干活,不论是家里的活还是店里的活。倘若他们知道她跟一个小伙子跑了,那些人在店里会说她什么呢……她马上就要和弗兰克去开拓另一种生活。弗兰克是个非常善良的人,心胸开阔,颇有男子汉的气概。她要和他一起乘夜船离开,做他的妻子,和他一起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生活,他在那里有个家等着她……”

手机铃声响了。

李欢欢扑过去接电话,生怕吵醒妈妈。

老k打来的。李欢欢心头松了一口气。

“下来吧,我在你楼下。”

“你怎么总在楼下?”

“因为你在楼上咯。”

“我已经睡觉了。”

“我以为夜游神不睡觉的。”

“你怎么知道我家在这儿?”

“用你的头发占卜。”

听起来倒像是港人会干的事儿。

然后李欢欢听到石子儿砸窗玻璃的声音。

她跑去窗边,老k站在灯柱下面,还穿那件黑色的卫衣,右手高高扬起,李欢欢担心他砸坏玻璃,赶紧开窗,一阵冷风进来……她醒了。

竟然睡着了,还做了梦。

李欢欢昏头昏脑地把书扔到地上,关了灯,想再次跌回梦里,不知怎么找错了方向,里面全是黑暗,无边无际的黑,李欢欢在黑暗里游动、寻找,意识像抽离了,又没完全抽离。

再次醒来已经九点四十了。

李欢欢思索了叁秒才确定当天不是周末。

“妈!怎么不叫我呀!”

意料之中的无人回应。

李欢欢从床上飞跃而起,拉开窗帘,阳光从外头直扑进来,刺得人两眼茫茫一片。

“100块又要没了……”李欢欢脑内警钟大响,飞一般抢出房间,一个不留神,小腹撞到了门把手上,疼得肚子瘪下去3寸,她一边嗷嗷叫着疼,一边冲向厕所,两分钟之内,刷牙洗脸换衣服——憋着叁急回公司解决。临出门抓了袋牛奶胡乱往口袋里一塞,跑楼梯到楼下说服同小区的王大伟送她一程花了3分钟——摩托车。

从睁开眼睛起算,五分叁十秒后,李欢欢已经戴着头盔飞奔进二环路。

连她都佩服自己。

王大伟是李欢欢小学同学,有个着名的绰号叫二环十一郎——周五晚六点,11分钟跑完二环而得名。

北京骑摩托车的都想过刷新这个记录,最后成没成不知道,反正隔段时间就听到有人吹王大伟的牛逼,不骑摩托车的,听人说起这么个牛逼哄哄的绰号,也跟着一起肃然起敬。

在21岁时被交警提名警告前,王大伟就是这么个传说中牛逼的人,住李欢欢她们家楼下,遇见谁都不打招呼,人生只有两件事,第一捣鼓他那几辆摩托车,然后就是喜欢蔡依林,喜欢到什么程度呢?高一那会儿,李欢欢当着他的面随口说了句香港那个陈慧琳跟蔡依林有点像,王大伟回了句“她也配”,然后叁年没搭理李欢欢。李欢欢一度以为是王大伟暗恋自己导致的害羞所致,等到大一快要结束的时候才弄清楚来龙去脉——她侮辱了他的女神——没错,说蔡依林像陈慧琳就是一种侮辱。知道原因后的李欢欢是震惊和欣喜的,觉得自己可能碰到了有史以来男人中仅存的良知硕果——她长这么大,打幼儿园起就看人家谈恋爱,从没见过一个男的这么袒护过自己的女朋友的。

硕果么,就应该好好珍惜和保护。

或者是为自己的无心之冒犯道歉吧。

反正李欢欢斥巨资送了王大伟一沓蔡的签名照。王大伟一一清点完,数出其中叁张是他没有的珍藏后,终于说完了当年没说出口的下半句话——“陈的眼睛不会动。死鱼眼。”

“蔡依林的眼睛……”李欢欢想了想,道:“嗯,很有灵气。”

“不,那不是灵气,灵气太粗放了。jol的眼睛里有一种小鹿的羞涩。”

李欢欢不敢多言了,她只在动物园看过脏兮兮的梅花鹿,看到人总仰着头要吃的,确实谈不上什么羞涩可言。

不管怎么样,友谊的小船又修补好了。

又是几年过去,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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