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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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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欢欢是我大学同学,刚毕业那会儿我俩经常在一块儿鬼混,仗着年轻,长得还行,到处蹭免费的饭局,k不要钱的歌,一副谁要惹我我唱死你的麦霸样子。那会儿电视台需要大量群演观众,托大学里师哥师姐的福,但凡有演出消息就往群里扔,我跟李欢欢捡那车马费足的节目参加,特别注意把自己捯饬得像个大学生,每回都坐第一排,镜头搁我俩脸上滑过,有时候一端能端五秒钟。那会儿,一部电视剧的女叁都不见得有这种镜头呢。我跟李欢欢也就格外卖力一些,该掉泪掉泪、该装傻装傻。节目结束后领的酬劳是现金,有时候一百,有时候二百,我们一般把钱存一块儿,除掉回家的打车费,剩下的攒够了就去酒吧玩。

那会儿suziewong的生意正火,进门许穿什么不许穿什么,吆喝得十分卖力,就差拿根扫把在门口撵人,为这,我和李欢欢没少见远道而来的朋友因为着装不合适跟保安在门口吵架。相比之下,ix就温和许多,还年轻嘛,dj天天播震耳欲聋的新音乐,我跟李欢欢都是从小听小喇叭长大的根正苗红的纯土鳖,陶喆已经有些让我们吃不消了,那些英文说唱等我们玩到后半夜就只剩下脑子里的嗡嗡声。通常情况是,酒喝完,没人搭讪,回家又还早,我们就爬到dj台上跳舞,踩着鼓点低头晃脑,电影镜头下做出这种举动的人一般都是脑袋嗑药磕坏了,我跟李欢欢喝点酒都是偷偷摸摸地,跳的时候只能努力想象自己脑袋磕坏的样子。有时候也碰到好玩儿的人,那是真伤胃,一晚上喝上中下叁场,最后还跑到交道口那一排民谣街去醒酒。李欢欢跟我有一个原则——只能一个人喝醉,另外一个人负责打车送对方回家,到家之后的死活就不用管了,有次我在马桶边睡到天亮,早上起来还落了枕,李欢欢在电话里赌咒发誓——“我用我二大爷的退休金跟你起誓,我确实把你扔床上了!”

后来我才知道,她根本就没有什么二大爷,她连大爷都没有,她爸是独子!

女人的友谊嘛,很现实的,轮到她喝醉的时候,我从她衣柜顺走了两件觊觎很久的白衬衫,y-3的,那时候我一个月工资都买不起两件山本耀司,后来这两件白衬衫一件被我扔洗衣机里洗染色了,看上去像雾霾蓝,一件出差时,因为晕机,落在了飞机上。染色那件我一直坚持穿,李欢欢有天专门打车到我公司楼下,就为跟我说这事儿——“陈小舟,我求你了,你别再穿这件死人灰了,算我怕了你了,你过生日我送你件一模一样的,行吗?”

行吧。我就没再穿了。

丢了的那件,她一直没提,大概忘了吧。

李欢欢是那种忘性很大的人。

最近她离婚了,我俩照例约出来喝酒,没去酒吧,我们很久不去酒吧了,自从前年有个朋友半夜气呼呼地在群里发消息说刚在酒吧被个小姑娘叫阿姨,大伙儿集体沉默着约定酒吧岁月翻篇了。李欢欢找了家普通但安静的餐厅,去的时候正放北爱尔兰的音乐,风笛声听着像外国葬礼上才有的,肃穆庄严,把个没人的餐厅弄得有点儿王家卫的意思了,我跟李欢欢百无禁忌,找了个靠窗背风的位置,开始聊天。

“那时候真是能喝啊,啤酒不稀得看,威士忌不加冰顶多就算个入门款,要瞅谁端着杯红酒,行了,一晚上的笑料全有了。大家混着喝,混着吐,我记得有次在suziewong,吐得急,厕所又他妈挤不进去,一不留神,全吐旁边一对瞎搞的男的身上了,那俩人头都没回。哈哈哈哈哈。”李欢欢摇晃着手里的红酒杯感慨。

年轻时候我俩分享一切解酒速吐的偏方,为的是让自己第二天死地不要太难受,如果你曾顶着宿醉的脑子上班,应该明白我在说什么。当然,大多数时候偏方都没什么用,酒精喝到了嘴里,你就只能等身体慢慢地新陈代谢掉,唯一记得的是牛奶催吐效果明显,喝高了的时候,入嘴即吐,比抠嗓子眼儿强太多了。

别以为我俩多堕落,白天我们可都是身穿动物园120块职业套装的正经小白领。

毕业后李欢欢去了一家文化集团公司,我去了出版社,我俩从端茶送水的小助理做起,挺得心应手,年终奖吓我俩一大跳,同时也说明了领导的满意度。其实,年轻女孩子,嘴甜会来事儿,手脚勤快麻利点儿,基本不会混得太差,李欢欢和我,我们各自跟着自己的领导很见了些世面。大多数人的观念里,总以为喜欢年轻机灵小姑娘的领导都是中年秃顶油腻男,也不全是,我俩的领导、直属上司,都是女的,而且是不折不扣的职场精英,能力高,手腕强,根本不会嫉妒我们年轻,在她们眼里,年轻除了是个傻土鳖,没有太多实质性的意义,更何况,她们真的太忙了。

女人么,哪一代的女人不是忙里屋里忙外头?

“那时候不懂,到了这个年纪了才知道,她们根本没工夫管咱俩。”

“不用再给张远做那个什么劳什子的刀削面了,你有什么功夫不够的?什么时候往你屋里再领个人?要我给你介绍么?好多人就好离婚少妇这一款的。”

“你不问问我为什么离啊?”

“车子,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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