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1 / 3)
《白鸽》作者:蜜秋
文案:
文又名《我曾爱过一个男孩》。cp边城童瞳
不要在大四谈恋爱,因为毕业即分手。
然而最兵荒马乱的时节,童瞳遇见了边城。
当一个人像孤岛一样地生活了很多年,活得满身是刺,而后碰到了那个认同他,理解他,给他无尽温柔的人,周身的刺不知不觉全都软掉了。
是两个人的故事,也是一群人的青春,爱情与友情,天地辽阔与温柔眷恋。
边城的气息将童瞳包裹,混着初秋冷冽的雨水,和深夜特有的幽暗气息,无所不在,无处遁形。
但他是热的,童瞳不用伸出手就能感觉到他热气腾腾的胸膛,里头一颗跳动的心,血液顺着血管汩汩流动,灼热,燃烧。
他像一大片经过烈日暴晒后的沙漠。
两人穿过密不透风的雨帘,童瞳却觉得自己快被烤干了。
九月
很多人不知道,每年九月一过,中上游的长江水会变得蓝蓝的,像海。
一直持续到次年四月。
大江大河裹挟着崇山峻岭的侠气,一路川流而下,涌过最逼仄凶险九曲十八弯的三峡,再悠悠然拐一个弯,绸带一样傍了座靠山偎水的小城,宜江。
九月初的宜江闷热更甚仲夏,童瞳刚从母亲郁星家里逃出来,在工业废气漫天的公路上暴走了四十多分钟,阳光无遮无拦地照着,他一路躲着从水库坝区驶出来的巨型卡车和劈头盖脸的粉尘,用胳膊肘掩着口鼻,像极了一只丧家犬。
一直走到江边,跨过一个路口,轰隆隆的卡车车队在他身后折了个角,朝另一个方向而去,他连跑几步扶住江岸的石头栏杆,这才松开手肘大口喘匀了气。
蓝色的江水在眼前淌过,泛着粼粼波光,童瞳眯了眯眼,混着粉尘的热汗几乎滴进眼里,他撩起t恤下摆抹了把脸,望着江面发呆。
这么快,又九月了。
渐渐平静后,四十分钟之前压抑在心里几乎要爆炸的愤怒这才后知后觉地漫出来,从心里、脑中,身体的每一个毛孔,他握着石栏的手指青筋毕露,牙关越咬越紧。
逃出来的不应该是他,应该是那个人渣!
人渣是他的准继父任继凯,大四才开学,他骤然知晓了任继凯一直死守的秘密,本已绝望的心中升起一丝希望,一刻不耽搁地赶紧跑回去,他要亲口告诉母亲郁星,他有把握,这次郁星一定会跟那个人渣分开。
郁星跟童瞳生父童世宁离婚五年,跟任继凯在一起两年,近些日子隐隐透出要结婚的意思,童瞳急得抓心抓肝,气得七窍生烟,他跟郁星吵:童世宁是个冷暴力狂,现在这个更好,明明白白就是个暴力狂,妈你到底有什么问题?你说再也受不了童世宁,那这个,不仅不如童世宁,还是他的人渣加强版!妈你为什么一定要找一个会拖垮你的人在一起?
郁星却淡淡地说:他没有你说的那么差,也没对我怎么样过,偶尔吵吵架也好,不像我跟你爸,你爸连跟我吵架都嫌弃。
童瞳语结,气得说不出话来,郁星被童世宁嫌弃了半辈子,一个人的自信完全被摧毁了,垃圾堆里的人渣任继凯对她稍微好点,便觉得自己捡到宝了。
可是郁星明明生得美,职业也好,年年被评为优秀教师,但十几年的婚姻里,郁星所有的所有,在心高气傲的童世宁眼中统统上不得台面。
童世宁心比天高,无奈命比苦胆还苦,生在一个大知识分子家族,从小家里人讲洋文拉小提琴,如果不是后来那场著名的历史动荡,家族破败,应该可以孤傲清高地过一生,然而命运让他从阳春白雪落下来,在泥里打滚,娶了农民的女儿郁星,年轻的郁星娇憨热情,对英气逼人又郁郁寡欢的童世宁一见倾心,却不知道接下来等待她的是被冷暴力虐到心力交瘁的十五年。
童世宁对一切都不满意,不满意家道中落,不满意自己的工作,对于勉为其难接受的婚姻,不仅不满意郁星的人,更不满意她毫无半点书卷气的家里,不仅如此,这家里还有个疯疯癫癫的小姨子,这是他眼里的危险因子。
童瞳只在很小的时候见过小姨,很年轻的时候就神志不清地控制不住自己,还是幼童的他跟郁星回外婆家,却在家门口见到被家人五花大绑捆在床上的小姨,他吓得惊呆在原地,被郁星一把抱起捂着眼睛跑了出去,后来他再没见过小姨,只听说没几年便死了,童世宁常常拿这个来对郁星冷嘲热讽,一人疯全家疯。
他当然也不满意童瞳,童瞳从有记忆开始,童世宁对家里人更没好脸色好言语,不开口只看眼色,以为家人都是他的阶级敌人,一开口更糟,能直接把人呛死。
童瞳从晓事开始便冷眼旁观了家庭冷暴力的全程,待他略大,童世宁发现又多了一个施虐对象,分了大半部分的冷暴力火力给了亲儿子,你以后能做什么?高不成低不就,捡垃圾扫大街的资格都没有这些话日日响在童瞳耳畔,童世宁刻薄他,几个小时不带重样。
长年累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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