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节(3 / 4)
钱买这些?”
赵彩凤只劝杨氏道:“彩蝶身上都没有几件像样的衣服,她是小姑娘,自然要穿的齐整一些,虽说隔壁余奶奶给了几件小淼的衣服给她,可如今穿着还嫌大,这会儿改了又不划算,不如留着明年穿,今年做几件新的吧。”
杨氏觉得赵彩凤说的很有道理,也不再推辞了,又听赵彩凤继续道:“还有小武,如今在私塾里头念书,要是穿的太寒酸,也会被同学欺负,少不得得让他穿的好一些。”
杨氏便感叹道:“别老想着你弟弟妹妹,还有你自己呢,也做一件新衣服吧?”
“我要什么新衣服呢,上回你改的那几件,就够我穿的了,还是存着银子做冬衣吧,别到时候天气凉了,没钱做夹袄可就冻死了。”赵彩凤还没在古代过过冬天,也不知道会是一个什么光景,在现代她是一入冬就躲在暖气房里不肯出门的,也不知道要怎么过这没有暖气的冬天了,想到这里,赵彩凤只忍不住颤抖了一下。
两人从广济路回到讨饭街的时候,已经差不多快午时了,杨氏只急急忙忙的赶回去要做午饭呢,就听见门里头有哈哈大笑的声音,原来萧一鸣从八宝楼带了好酒好菜过来,特意来谢宋明轩来了。
两人见赵彩凤和杨氏回来了,只喊了两人一起上桌吃东西。杨氏是恪守妇道的人,家里有客人是绝对不会上桌吃饭的,所以只喊了赵彩凤两人一起又回灶房里头吃去了。
宋明轩只送了一些菜进去,出来的时候就看见萧一鸣在那边抿酒,两人也算是不打不相识的交情,如今接触下来,倒是觉得萧一鸣确实是一个不错的人,没有那些纨跨子弟的不良习性,还保留着一个为国为民的赤子之心。
“宋兄,你是不知道,那于老三被我唬的,上了公堂话都说不清楚了,后来我告诉他说,这尸体屁股上本来就没有那胎记,你为什么要认呢?他自己也傻眼了,只糊里糊涂道:‘这不都跟人说好了吗?有啥认啥!咋又不对了?’没把我给笑岔气了。”
宋明轩这时候也跟着笑了起来,再看看萧一鸣那张脸,似乎也没有以前那样严肃了,宋明轩只想了想,有些不好意思开口道:“萧公子,听说宫里头的贵人们有一些东西,用过之后可以去腐生肌,让皮肤光洁如新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原来有一回赵彩凤不在家,宋明轩遇上了在宝育堂打工的余大嫂,便向她打听打听有没有去腐生肌的膏药,那余大嫂就暗中透露出来,说是听她们在宝育堂的人说,宫里头有这么一种东西,可以祛疤的。宋明轩再不清楚这些豪门关系,也从刘八顺的口中知道这萧家有一位在宫里头当贵妃的姑奶奶。
萧一鸣见宋明轩脸上带着几分羞涩,又是这种吞吞吐吐的样子,顿时也想起了赵彩凤手背上的疤痕,其实……说来也是巧合,前几日萧贵妃托人给萧夫人送玉肤膏的时候,他还真是鬼使神差一样的,就要了两盒下来,萧夫人只当是他想去了背上的那些鞭痕,还笑话了他几句,也就给他了。原本他今天已经带在了身上,可是被宋明轩这么一提起来,他倒是不好意思拿出来了。
萧一鸣只尴尬的笑了笑道:“世上还有这样的好东西,我可不知道,改日我去问问我姑姑,若是真的有,就要两盒过来,送给宋兄。”
☆、
萧一鸣吃过了午饭就走了,这时候赵彩凤才上前头来收拾东西,如今她的肩膀已经好了许多,只是还使不上力气,但给宋明轩磨墨这样的小事做起来还是挺轻松的。
杨氏见她们小两口有说有笑的,便去了对门的余奶奶家一起做针线,赵彩凤磨好了墨,只拧着眉头坐了下来。这会儿正是大夏天,虽说葡萄架底下阴凉,可终究还是热的,况且这时候又是正午,早上宋明轩天一亮就起了,这会儿又有些困劲,索性就放下了书,正巧就见着赵彩凤愁眉苦脸的样子。
“彩凤,你这是怎么了?”宋明轩原本想着赵彩凤以前每日都往八宝楼里头上工,这几日在家可能也是闷着了,所以才让她和杨氏一起出去的,可谁知道赵彩凤回来之后,越发就有了心事,便也忍不住开口问道。
赵彩凤只愣了一下,拧眉看了一眼宋明轩道:“真是不出门不知道柴米油盐贵,今儿和我娘在广济路上走了一圈,发现那边倒确实是一个好地方,人多也热闹,只是那边铺子的租金实在是有些高,我粗略打听了几个门面小一点的,一个月也要四五两的银子,不过就是一间门面,比起我们这小院还要贵上一倍。”
赵彩凤算了算如今家里的银子,除去胡老爷资助宋明轩的五十两银子,就只有自己赚的梁大人那一百两银子的本钱了。若是开门做生意,房租大多都是半年一付的,就算是四两银子一个月,半年的房租就要二十四两银子,少不得还要抽二十银子装修门面,那就只剩下五十两。
还要买桌椅、瓢盆、七七八八的得还要花上十两银子,再加上那一带据说有堂口费,也不知道是怎么收的,这样一算下来,一百两的银子只怕到时候剩不下多少来,估计能勉强存下个二三十两流水,已经是了不得的事情了。
赵彩凤越想就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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