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2 / 4)
宋明轩酸死之前,先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赵彩凤粗粗的弄了一个中饭,便开始打算出去采购东西了,两人来的时候轻装上阵,基本上没带什么东西。所以一应的吃喝用具,都要现买。
幸好这讨饭街住着穷人,所以这四周的物价都不算贵,赵彩凤买了一些油盐酱醋之后,发现物价基本上是和河桥镇持平的水平。赵彩凤送了一批东西回家之后,打算出去买粮食了。
京城的粮铺和河桥镇的也差不多,但是大米的种类比河桥镇多了些,不过这儿是讨饭街,所以很多珍贵的珍珠米、碧梗米也没瞧见。赵彩凤如今也吃惯了小米粥、窝窝头、所以对大米已经不像刚穿越过来的时候这样渴求了。但是想起宋明轩这木板身材,还是狠下了心肠,买了五斤大米。
赵彩凤又瞧见隔壁肉摊上的猪肉挺好的,只稍微要了一小块排骨,打算做个排骨汤喝一下。前世她实在是活的太潇洒肆意了,吃饭从来靠外卖,以至于穿越后连个厨艺也没有,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她一定会去新东方学个烹饪再说的。
赵彩凤将菜和米搬回了家,在院子里劈了一小块的地方,把买回来的姜葱埋在土里,这样的话等它们长根了,以后就不用每次做菜都要买了,直接在这边摘就好了。
这会儿正是下午,宋明轩在房里看书看热了,就拿着书本,搬了一个小竹椅子,坐在葡萄架下看书,看着赵彩凤忙忙碌碌的身影,心里满满的都是柔情蜜意。
赵彩凤种好了姜葱,抬起头的时候深深的呼了一口气,伸手拿袖口擦了擦脸上的汗珠,只感叹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真是辛苦。杨氏为了四个孩子,能坚持到这个份上,当真是不容易的。
宋明轩见状,急忙就放下了书,走到一旁的石桌上,倒了一碗壶里的凉水送过去。赵彩凤的手上全是泥巴,哪里有手接碗喝水,宋明轩见状,便把碗直接送到了赵彩凤的唇边,赵彩凤也不避让,只低下头猛喝了好几口,这才舒服的叹了一口气道:“种地真是累死了。”
宋明轩看了一眼赵彩凤方才张罗出来的一丈宽的小地方,表示这个地,似乎面积小了一些。
赵彩凤只挥挥手道:“行了,我去洗洗手,做晚饭去,今儿晚上有肉吃。”
宋明轩瞧着赵彩凤精神奕奕的样子,眉眼里尽是笑意,看着她往灶房去的背影,端着方才赵彩凤喝过的那碗水,一口气就灌了下去。
这水……可真甜啊。
宋明轩抬起头看看天,忽然觉得京城似乎处处都是好的,除了手里喝得水是甜的之外,就连这天似乎也比赵家村的更蓝一些。
赵彩凤虽然厨艺一般,但还是硬着头皮烧了一菜一汤出来,炒蔬菜有些老,味道也咸了一些,幸好排骨汤没什么技术含量,倒是很不错。虽然吃的是糙米饭,但比起以前赵家村吃的高粱饭,也不知道好到哪儿去了。
赵彩凤一边吃,一边道:“今儿才来,所以给你做顿好的,以后可别想着顿顿都吃肉,银子就那么多,得省俭着花,明儿我做好了饭,出去外头找找有什么工作,看看能不能在这边打个短工,好补贴着家用,顺便打听打听这里开店的行情,学一些店铺经营之道,看看能不能把面摊开到京城里头来。”
宋明轩倒是不意外赵彩凤有这样的打算,只是她一个女孩子家要出去做这些,终究是不太放心的,“你早些回来,别着急找活,打听清楚了才能去干,其实你也不必急在一时,胡老爷的银子,若是省着点花,还能坚持两个月的。”
作者有话要说: 三更结束~~~嗷嗷嗷求留言,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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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彩凤这会儿满脑子想的都是开店的事情,有了那一百两银子在手,赵彩凤的信心一下子也雄厚了不少,只开口道:“你放心吧,我先打听着,这京城的银子若是真的那么好赚,早不知道多少人都涌进来了,少不得还得琢磨琢磨,怎么样才能真正的站稳脚跟。”
宋明轩知道赵彩凤心里自有打算,也没再多话,只安安静静的吃着饭。两个人都是山沟沟里出来的苦哈哈的娃,这一顿有排骨汤,宋明轩也胃口大开,只吃了满满一碗饭,连碗底的米粒都数得一颗也不剩。
“这白米饭果然比高粱饭好吃,怪不得有钱人家都要吃白米饭。”
赵彩凤只开口道:“这算什么好吃的饭,要那种磨光的精米才好吃呢,我看见店里头有的卖,叫什么碧梗米,比这个足足贵了三倍,我没舍得买,等你高中了,我就买上一斤,慰劳慰劳你。”
宋明轩都习惯了赵彩凤拿自己当孩子哄了,只觉得面皮热热的,放下碗筷,想了想只开口道:“等我以后高中了,我们就能天天吃上白米饭了。”
赵彩凤喝了一口汤,反应过来,只开口道:“那可未必,你要是高中了做贪官,我就算天天吃白米饭也不会开心的,咱不说为民请命吧,至少要当个好官,你说对不对?”
宋明轩没想到赵彩凤还有这样的思想觉悟,只连连点头道:“是是是,我怎么会去和那些贪官污吏同流合污呢。”宋明轩只觉得郁闷透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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