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1 / 4)
何况……今儿一早还白的了一百两银子,这些银子足够在京城租一个小铺面,把杨老头的摊位搬过去的。
况且京城人多,晚上还准开夜市,这样一来每日的收益肯定也会翻倍的。想到去京城的种种好处,赵彩凤心里也是非常的动心,但是……居然又背地里算计自己,这一点还真是让自己不爽呢!看我不拿乔一回。
“娘,这会儿生意不忙,我先回姥爷家去了。”
杨氏见赵彩凤脸上神色淡淡的,也担心她不高兴,只笑着道:“你去吧,明轩你也去吧,屋子我已经替你收拾出来了,你将就住一晚上。”
宋明轩只一个劲的答应,又听杨氏继续道:“彩凤,一会儿把院子里两只鸡杀了,晚上要熬汤料。”
赵彩凤一听要杀鸡,顿时在心里哀嚎了一声,她加起来两辈子都没见过杀鸡啊!
可明显原来的赵彩凤肯定是会杀鸡的,不然杨氏也不会这样一脸理所当然的吩咐。赵彩凤看了一眼跟在自己身后的宋明轩,小声问道:“你会杀鸡吗?”
宋明轩没预料赵彩凤有用得着自己的地方,只一个劲的点头:“会!会!”
赵彩凤看着宋明轩那一脸赤忱的样子,也心有余悸的点了点头。
事实证明,读书人的话真是的是半点也靠不住,当宋明轩追着那两只鸡满院子跑的时候,赵彩凤脑海里冒出这么一句话:你以为我会相信你会杀鸡吗?
宋明轩跑的气喘吁吁,奈何那两只鸡知道这是它们最后的挣扎,半点都没有要屈服的样子,赵彩凤坐在凳子看了半天秀才捉鸡的表演,笑得肚子都疼了,最后才把宋明轩喊了回来。
“去拿一个篓子,捡一根棍子支起来,然后在篓子底下撒一些小米,在棍子上系一根绳子,等鸡去吃的时候,拉动绳子,鸡不就抓到了吗?”
赵彩凤翻着眼皮看着宋明轩,然后看着宋明轩原本就跑得通红的脸颊越发更红起来,最后连耳垂都红了起来。
赵彩凤有些不忍心了,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道:“宋大哥,我敬佩你是一个读书人,有时候你确实挺聪明的,但是有时候……”赵彩凤指了指那两只鸡,摊了摊手。
宋明轩垂头丧气的按照赵彩凤说的办法捉鸡,果然鸡很快就被捉到了,可接下去的过程更让人恐怖,宋明轩用力过猛,一刀把鸡头整个都砍了下来,溅得满脸身满脸的鸡血--,赵彩凤虽然站的远了一点,但也不能幸免。
最后赵彩凤总结,杀过两只鸡的院子,就跟出过人命的案发现场一样,简直不堪入目。
索性宋明轩虽然杀鸡技术不好,但常识还是有的,知道热水可以烫掉鸡毛,所以让赵彩凤烧了两锅热水,最后把无头鸡的鸡毛整个都拔了赶紧。
赵彩凤把两只无头鸡挂起来,看见宋明轩正拿着笤帚在院子里清理案发现场,便靠在门框上开口道:“其实……让我跟你去京城也行。”
赵彩凤这半句话才出口,宋明轩握着笤帚的手就抖了一下,一双黑眼珠子顿时就亮了起来。
“但是咱得约法三章,第一,不准说我是你媳妇;第二,不准管我做任何事情,;第三,不准夜不归宿。”鉴于讨饭街离长乐巷实在不算太远,赵彩凤想了想,还是把第三条给加上了。
宋明轩只认真听完了,点头答应,又问道:“那你呢?”
“我什么呀?第二条不是说明白了吗?不准管我做任何事情。”
“没有,第二条没问题,第三条,你……”宋明轩脸颊微红,有些不好意思,赵彩凤毕竟是个姑娘家,她要是夜不归宿,情况肯定比自己严重的多。
赵彩凤只瞥了宋明轩一眼,昂起头道:“我夜不归宿难不成睡大街去?”
宋明轩得到了赵彩凤肯定的回到,便不计较她的回答语气了,只眯眼笑着又开始打扫战场。
赵彩凤只扶着额头叹息,鄙视道:“也不知道谁刚才说自己会杀鸡的……”
宋明轩顿时自己胸口一痛,似乎受了很严重的内伤,看来自己这个媳妇儿,还真不好伺候呢!
作者有话要说: 啦啦啦,苏苏又要跪求留言了- -,更三章只有三四个留言伤不起啊~~~今天留言有发小红包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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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之前杨老头他们就要收摊子回来了。
赵彩凤和宋明轩也赶在这个前头把家里都收拾了一番,连石板上的鸡血都用井水冲了好几回。赵彩凤累的坐在一旁的石台上大喘气,看着宋明轩拎着簸箕从外面回来。
他身上穿着一件短打,头发虽然在脑后扎的很整齐,但是因为刚刚跟两只鸡搏斗了一会儿,这会子也看着有些乱糟糟的。宋明轩长期不下农田,皮肤白净,虽然高高瘦瘦的,其实还挺耐看的。
赵彩凤的视线便在宋明轩的身上来回扫了几次,唯一的感慨就是太瘦了些。想当初这个小身板还背过她和杨老头,也不知道当时他是用了怎样吃奶的劲儿?赵彩凤想到这里,还觉得有些小心疼呢。
“你坐下歇会儿,这会儿太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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