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节(2 / 6)
印几万册书,以他现在的身家,的确是拔一毛以利天下。
况且如果此事操作得当,也未必就是个赔本买卖,比如请眼前这位朱总管给做个序,再给写一首与《沁园春》差不多级别的词作为开篇,甭说几万册,就是十几万册,也未必愁卖不掉,至于买书的人里头,有几个能读懂施耐庵的初衷,那就不是他所操心的事情了,在商言商,能赚钱的买卖都是好买卖,不在乎什么糟蹋不糟蹋。
“其实倒不用弄得那么复杂。”猛然想到一个來自另外时空的好办法,朱八十一笑了笑,大声提议,“我淮安军原來有一种东西叫做报纸,不知道二位看过沒有,眼下正准备把它从每旬一期改为五日一期,如果耐庵先生不嫌弃的话,不妨把手稿交给报馆,让他们定期连载,就像茶馆里的平话一样,每期只刊发一小段儿,一则不会催稿太急,耐庵先生可以有时间把手稿重新修一次,二來报纸的流传甚广,凡是运河沿岸,眼下几乎都可以看到,也不会让先生的好文字明珠蒙尘。”
“这”施耐庵低声沉吟,他如今已经年近花甲,找个地方安顿下來,将平生著述重新整理一番,以流传后世,的确符合心中所愿,然而淮扬这个地方能不能留,可不可留,却是一件未知的之事,所以实在沒勇气立刻就做出决定。
“先生担心润笔之资么,你可以问一问令徒清源,我淮安报官给的润笔,够不够买酒一醉。”受朱大鹏的灵魂影响,朱八十一很容易地就误解了施耐庵的意思,笑着给对方透底儿。
“如果,如果稿子被报纸采纳的话,每篇,每篇至少有两贯钱的润笔可拿。”罗本被弄了个大脸红,用非常小的声音解释,然后,又赶紧偷偷给朱八十一使了个眼神,笑着补充,“不敢有瞒大总管,家师乃世外高人,素來喜欢四处游历,此番來扬州,只是为了看一眼我这个不争气的弟子,具体在扬州停留多久,何时离开,还沒确定。”
“哦,如此,倒是朱某唐突了。”朱八十一立刻知道自己操之过急了,讪笑着摇头,“不妨,不妨,耐庵先生尽管在扬州四下多留几天,让令徒陪着四下转转,眼下正值早春,是一年里风光最好的时候,好了,大伙都别站着说话了,且坐下饮一杯清茶。”
说着话,便伸手将客人往身边的石桌旁让,施耐庵和沈富两个见他如此礼贤下士,也不过多客气,拱手道了声谢,先后在桌旁的石头凳子上坐了下來。
须臾,侍卫将茶水奉上,却不是什么名贵奢华的龙团,凤团,而是采了当地的新叶,粗炒而成,茶汤里透着一汪娇嫩的绿色,茶叶的天然香味,也被沸水完全给冲了出來。
施耐庵饶是半生颠沛,见朱八十一用新茶待客,也忍不住悄悄皱眉,心中暗自嘀咕,“这朱总管是故意装样子给我等看呢,还是真的简朴,居然连像样一点儿的茶团都不肯用,随便抓了一把树叶子就來糊弄人。”
那豪商沈富,见识却远比普通人广博,先端起茶碗深深地吸了一口水汽,然后眉头猛地一挑,诧异地说道:“这恐怕又是大总管的独创吧,保留了茶味儿的纯正,却去掉了新叶的苦涩,光是闻上一闻,就令人心旷神怡。”
说着话,轻轻抿了一口,然后又狠狠喝了一大口,闭起眼睛在嘴里回味了片刻,将茶水咽下去,放下茶盏,以右手轻轻拍案,“好茶,好茶,生津解渴,若是读书倦了时來上这么一盏,恐怕比饮一大碗醇酒还要自在。”
“嗯。”听沈富说得夸张,施耐庵低下头去,细细慢品,果然,比起香味浓重的龙团來,少了几分俗浊,多了几分清冽,让人隐隐有出尘之感,身上的疲倦一扫而空。
“这是什么茶,施某以前好像从來沒喝过。”他是个放任不羁性子,嘴里尝出了味道,立刻就想刨根究底。
“就是扬州当地产的新茶叶子,找口砂锅,随便炒干了便是。”朱八十一笑了笑,低声解释,当杀猪屠户时,他根本沒钱买茶喝,所以也分不出什么好坏,而在两个灵魂融合之后,他却又受了朱大鹏的影响,欣赏不了团茶里边那些添加物的浓重味道,所以,干脆让侍卫们自己去采了新叶,随便炒制了一番,然后在晾干了对付着喝,沒想到歪打正着,将后世普遍被人们接受的绿茶给鼓捣了出來,(注2)
对于拥有后世几百年记忆的他來说,炒茶很简单的工艺,不值得一提,但是,施耐庵和沈富二人听在耳朵里,心中却别是一番滋味。
‘富贵却不失本心,这是成大事者模样,比起朱佛子,徐寿辉、布王三、花马王等人,果真是豚狗之辈尔,’
‘连个茶叶,都能弄出别人沒有过的新花样,这朱屠户,好在沒去做生意,否则,这天下钱财,岂不都被他一个人给赚光了,不行,此人厉害,沈家无论如何都必须搭上关系,’
“比起市面上常见的团茶,此物喝起來舒爽得多。”罗本也喝了一口茶水,不失时机地插嘴,“眼下商号已经组织了灾民去山上采摘新叶,估计用不了太久,沿河各地就会有这种新茶可卖,如果能流传开來,百姓们便又多了一条生路,淮扬商号,也又多了一种进项。”
“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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