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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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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带着水果饼干什么的回家来,自己都舍不得吃一口……算了算了,我提这些干嘛啊,这日子好好的,白梅也是个有福气的孩子。”向妈说着说着就有些哽咽,怔怔地自己转了话题,“孩子总是要长大的,进了省城,是有出息。”

葵花陪着向妈整理账单,给她更正了几个错字,看着她失神的样子有些感慨。

有句话说:“父母与子女的缘份就是父母看着子女的背影越走越远,并且不必追。”

可怜天下父母心,为了各自的人生,人们注定无法用一生守在彼此身边。孩子接触了广阔的天空,自然会习惯与父母的分离,然后慢慢开始崇尚独立自由。

有着依恋和不舍的只是越来越孤单的父母。可无私如斯,他们宁愿孤苦劳累,依然盼望子女有能力远走高飞,实现他们的人生梦想。

即便这可能意味着它们无法享受与所谓有出息的孩子们在一起的天伦之乐。

葵花记得自己还小的时候,经常看见隔了几栋房子的邻居黄家婶子在家里嚎啕大哭,后来才知道黄婶子的二儿子当兵去了,好几年都不能回家。黄婶子思念儿子,有时候难受了就会哭。葵花小的时候不懂事,总是与小伙伴们偷偷地嘲笑,黄婶子那就是个神经病。

如今看到向妈这副模样,葵花心里头就酸涩起来,前世她比白梅更早地远离向家外出打工,不曾见过向妈在儿女背后揪心的样子,不能耳闻目睹母女连心这种亲情的直观表现。

现在却有种冲击内心的震撼。

葵花一边安慰向妈,白梅是去求学,将来是要学业有成的,又故作嫉妒的小儿女姿态:“有我和弟弟在家里陪着你,你要操劳的事多着呢!”

“……这倒是,你姐是最省心的一个,”向妈嗔道,“你们两个小的,光是吃个饭都比她麻烦好多倍。”

不在身边的孩子总是最让父母牵挂的,优点也会被放大无数倍,葵花深深懂得这个道理。再者,白梅离开家里,确实让人空落落的,不过远比前世好,前世她们姐妹在一起当闺蜜的日子仅在十四五岁以前,后来一个求学一个打工,说说贴心话的日子也是在各自嫁人以后。

只是那个时候,人生基本定型,如意不如意都难以改变。

一中的补课又开始了,这时候的学校已经在高喊着减负的口号,却以分数鞭策着学生,努力学习努力做题努力拼命吧少年们!命运决定在你们手中。

高二伊始,葵花仍然在一班,王傲隽也在,老刘依旧是班主任。

虽说文理分科,班级里学生有了变动,但当初入学就作为理科重点班划分的一班和二班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大部分都是原来的学生,只进了几个平行班的优生来。

王傲隽依旧坐在葵花身后,倒不是老刘成全这对小鸳鸯,而是少年他有神助攻——王老爷子偶尔在老刘面前表露过,葵花这女孩儿当孙媳妇可是赚到了,桀骜不驯的王傲隽终于在他面前有了孙子样,他很满意。

老刘把“王同学有早恋倾向,采取手段让他们收拢心思努力学习”这样的话吞咽了,啧,这是“祖传撩妹技能”啊!

如果早恋有利于学习以及思想成长,两人也不出格,他没必要做个坏人。

年少时的爱情之花,总在挫折中越来越旺,听之任之,反而会有意想不到的分手效应。老刘觉得他这样操碎心简直是找虐。

被碎碎念的王傲隽可不知道班主任烦他烦得头都大了,天气还很热,他拿了把塑料扇子给葵花扇风。

葵花在前座坐得笔直,长马尾滑下来,乌黑柔软,勾得他心里痒痒的。

王傲隽给葵花递了个纸条,笑眯眯的,十分暧昧。

葵花被他笑得闪花了眼,故作自然道:“讨论问题?”

以往王傲隽总是用小纸条来勾搭她讨论题目,葵花已经习惯他这种做派了。

王傲隽一反常态:“才开学就那么努力做什么,这回是情书。”

葵花瞥了一眼,抄来的情书。

“情书:b。”

说好的诚意呢!葵花略感奇怪道:“你怎么也学起非主流了?”

与隐藏boss画风不符啊!

王傲隽一手托腮一手扇风:“这个年纪的小女生都喜欢吧?入乡随俗,你不能接受?”

连男人生孩子的世界都能接受,葵花表示这一纸情书完全不是问题。

“接受,我很喜欢。”

王傲隽就笑起来,懒洋洋的味道,眼睛弯成了好看一弧度,让人看上去就心里莫名的欢乐。

这家伙的美人计,是越来越娴熟了。

高中的学习气氛越来越严肃,这个学期的日子也过得十分缓慢,似乎一天的时间否掰成两天在用。课间十分钟,许多学生倒头就睡,朝六晚十的苦读生活已经磨灭了青少年太多的锐气。

葵花因为有空间作弊,时常吃些提神的灵药,又总在打坐练气,便通常都是精神抖擞的样子。

能够回到这个世界与家人相伴,已经是上天莫大的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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