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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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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晃神,葵花坐得笔直,王傲隽却径直走到她身后,坐下来。

葵花坐在靠窗的位置,因为个子高,排在最后排,插班生王傲隽同样的个子高,排到了葵花之后。

金童玉女,此处风景十分养眼,葵花坐的角落里,收视率陡然高涨,学生或者老师的眼神,都会不自觉的多停顿两秒。

葵花坐着总觉得浑身不舒坦,她清楚地记得最初的世界里,她的生活里根本就没有名为王傲隽的人。

隐藏boss进入到生活来,有种二次元的生物进军三次元的诡异感,更诡异的是,她总有种被后面的人盯着的错觉。

化学老师在讲氧化还原反应的配平,大半天的新课让人似懂非懂,一道习题布置下来,他点了葵花上黑板答题。

葵花如今能做到一心二用,灵水灵气也让她长了几分才智,没一会就把题做好,板书工整,书写漂亮。

往座位走,王傲隽在看她,他轻轻地笑:“你真厉害!”

少年说得很诚恳,直白的话却不让人觉得他是在恭维。

葵花瞟了一眼他的作业本,龙飞凤舞的字,大气张扬,她汗了一下,也回道:“你也很厉害!”

少年重重点头,愉悦地:“嗯。”

第二天一早,葵花在自家米分店吃过早餐,帮了会儿忙,便看到王傲隽来了。

他微笑着跟葵花打招呼:“好巧,你也在这里。”

葵花招揽生意:“这是我家的米分店,原料正宗,味道实在,可好吃了!”

王傲隽礼貌地对着向妈喊阿姨,笑得腼腆可爱,还露出个单边酒窝,他点了一碗最贵的牛肉面,又加了个鸡蛋。

吃晚饭的时候,向妈便随口问了一句:“今天早上来吃面的小帅哥是你同学?”

葵花便在饭桌上说起班里来了新同学的事,把王傲隽的底儿都揭了。

向妈又感叹了一句:“到底是大城市里来的娃儿,长得俊,又有礼貌。”

葵花便笑话她:“他买了最贵的早餐就把你给收买了!”

乐乐一边扒饭一边道:“我们班也来了个新同学,也是省城来的,叫做顾宵萧。”

听得这名儿葵花很惊讶,似乎又有奇怪的人闯进了她的世界,顾宵萧这个名字是第三次出现在她周围。

第二天一早,王傲隽又来到早餐店,葵花注意了一下,竟然与她就在同一个小区。

他仍然点了牛肉面加鸡蛋,对向妈笑得亲热又甜蜜,还去向爸的小超市里买了一瓶水,两个笔记本,走的时候已经能跟向爸唠嗑上两句。

早读课,王傲隽到英语小组长葵花那儿背课文,他口语很棒,噼里啪啦的美式发音,他的声音本来就好听,这会儿听上去特别悦耳。

葵花打开课本,准备给他打背字标记,就看到里边夹了一张纸条,龙飞凤舞的写着漂亮的英语“你家里人都很好,我都很喜欢”,还附赠一个笑脸。

这是调情呢?还是写情书呢?还是纯交流?

葵花看向他,王傲隽早就扬起一个温柔的笑脸等着她,眼里星光璀璨,灼灼生辉。

很耀眼。

果然是调情啊!

葵花默默地转回去,给他标记已背,手微抖。想了想,又觉得自己挺衰,便决心调戏回去。

她在纸条的背面同样用英语写谢谢。

王傲隽又笑了,把纸条整整齐齐的叠起来,放进背包的夹层。

之后的几天他都在葵花家里吃早餐,背书的时候或者以问题目的缘由,在课本里夹着小纸条与葵花对话。

比如“你家的面条很好吃”,“你妈妈好勤劳”,“你爸爸很慈爱”,“你姐姐是学霸真厉害”等环绕着葵花身边的事儿,葵花由开始的别扭到后来的淡定回复。

心中无旖旎风光,就当他在英语角练习。

然后王傲隽递给她的小纸条不再是套近乎的英文,而是变成了一封情书,妥妥地高中生情书,情意绵绵,文辞华丽,有一种此情难寄的惆怅。

倘若是情窦初开的少女,早就被他一腔柔情给感动到以身相许,葵花在任务里嫁给他好几次,上一次离开任务还是刚举行完婚礼。她把情书收起来,像之前他做的一样,叠好了放在书包的夹层。

没有给他回应,葵花把长长的情书珍藏起来,放在抽屉里的日记本中,挂了锁。

周末假期之后,王傲隽仍然在向家酸辣米分吃早餐,像是什么事儿都没有发生过。

他不急躁,葵花便也不甚在意。

十一月上旬学校开始举行高一年级的篮球赛,王傲隽人高马大,体育课上也试过两回手,技术还不错,便成了一班的主力。

篮球不是一个人的比赛,而是一队人的比赛。

但是如果是实力相当的队伍里加入一个职业级的人物,那比赛也就一边倒了。王傲隽就是一边倒的关键人物,他看上去懒懒散散的,还有点儿病态的白,但是一碰上篮球,爆发力与耐力就远超一般的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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