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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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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各自一愣。

葵花很别扭,这一出就像假动作、真勾引,还是极为老套的桥段。

美大叔心中疑惑,他于男欢女爱秦楼楚馆都没有野望,为何会对一个妇人心跳加速。

两人到了花房,葵花把种植的一些精品都介绍了,舌灿莲花,推销的相当美妙。当然,花都是用稀释的灵水和空间里的泥土培育的,比一般的花朵看上去更精神美艳。

美大叔手笔很大,把葵花培育的三分之一精品都搬走了,还是顶级的。

一大笔银子让葵花眉开眼笑,她弟弟黄峄橖想要大面积的开发梯田,最缺的,就是钱。

葵花除了种昂贵的花儿,还种着大片的药草,给义城的乡民看病,赚钱的同时刷声望。

美大叔经过一边的药圃时,眼睛一亮,脚步顿了顿,客客气气地问:“黄夫人会制药?可会治病?”

葵花点头:“略懂皮毛,小手术也可以搭把手的。”

她指了指他的右手前臂,他身着广袖衫,手臂却还粗了一圈,隐约还有血腥气。

美大叔立即拱手道:“在下姓王,为贼人所害,平日里需放血方可驱毒,据闻要用特殊的药草治愈。王某看黄夫人这里有大片药草,可否帮在下治一治?”

葵花老神在在地,福了福身:“不敢当,医者仁心,壮士若是信得过,奴家定当竭力而为。”

又在心中加了句,王某王傲隽,boss大腿要抱紧。

医馆就在花店隔壁,葵花还请了个老中医坐镇,有两个小伙计跑堂。

葵花领着美大叔进门,也不避着人——这就是大妈的好处了,不像年轻姑娘那样被人说闲话。

美大叔把袖子卷起来,葵花看了一下伤口,有三四指宽,皮肉卷起了边,还是紫黑色的,有点儿化脓。

病症是中毒,在这个年代,还需要剔骨刮毒。

黄峄橖就在这时候进了医馆,见到美大叔先是一愣,然后惊喜道:“王大哥!”

竟然是熟人。

美大叔果然叫做王傲隽。

原来黄峄橖当年来赴任,途中与王傲隽偶遇,两人年纪相近,政治抱负极为相似,推杯置盏,相谈甚欢。

因为两人的落脚点不同,没多久就分道扬镳。

再相遇,已是多年之后。

葵花给王傲隽服了一些麻沸散,让他睡下了,动作迅速的剜肉剔骨,把坏死的有毒的部分清除掉,缝线。

等王傲隽一觉醒来,她已经包扎好伤口离开,白纱布缠绕在手臂,手法干净利落远超这个时代。

王傲隽摸摸纱布,沉默了一会,闭上了眼。

小半月之后,他的前臂已经愈合得七七八八,往日放血驱毒的伤口只留下一个浅浅的疤痕。

预计在义城待满七天的王傲隽,生平第一次犹豫不决地滞留了。

县太爷黄峄橖下了衙门就往医馆赶,没见到人,在隔壁花店看到义兄与自家姐姐相谈甚欢,姹紫嫣红的花丛间,眉目温和的中年男女,如画中人,端的是良缘佳偶。

与他一道的彭弦璋,已经从一个小捕快成为义城县衙的师爷,主管农业专业技术的头儿。彭弦璋没有黄峄橖心中那般旖旎的心思,高高兴兴地叫了声:“娘!”

黄峄橖这才咳嗽了一声:“王大哥,身体可好了?”

花丛中的两人回过头来,王傲隽磊落大方地捉了一片草药,点头道:“好了很多,黄夫人医术高明,愚兄请教一二。”

彭弦璋刚满十八,与他同龄的世家子弟已经躲有成亲当爹,他却还是小孩儿心性,对各种新奇的事物极为上心,除去水稻,葵花所经手的花和草药,他都懂得几分。

听到王傲隽一说,快步走过来,很赞成地点头道:“娘很厉害呢!”

小孩子炫耀的模样。

王傲隽倒真的是找葵花询问药材的事。

本朝还没有用到麻沸散,他对于葵花给他剔骨时感觉不到疼痛十分惊奇,要知道,有许多疾病,就是生理上太疼痛而得不到治疗。若是能在医治时让人没有疼痛感,那对于战场上的伤员是极大的帮助。

至于他热衷于这方面,与王傲隽的身份有莫大关系,他是北漠戍守边疆的元帅。

曾经声望极高,风评甚好的摄政王。

曾经的摄政王对国事是十分敏锐的,他此行的真实目的,是义城近两年突然高产的水稻。

彭弦璋显摆了一回娘亲的花与药材,又显摆了一回他和舅舅的水稻研究团,睁大眼询问王傲隽的本事。

美大叔看上去就是个极有本事的人物。

王傲隽拿了一柄红缨枪耍了两套功夫,武得虎虎生风,英姿飒爽,美大叔身材高挑,看上去像个清瘦苍白的书生,一耍枪却非常刚劲有力,如同沙场大将点兵,气势逼人。

十七八岁的少年对武力的崇拜是非常热情的,彭弦璋学习能力强,学神级别的他,总是轻而易举地拿下所有的优,葵花让他练的基本功他也妥妥地搞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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