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1 / 2)
“这可是异兽肉啊!”克里斯急道,“不可以吃的!”
“为什么?”安茫然地问。
“曾经有兔子以为吃了异兽的肉就能得到异兽的能量,但吃过肉的兔子……”克里斯沉着脸,讲恐怖故事般阴森森地说,“全都死了。”
“被毒死了?”安听得一愣一愣。
“腹泻死了……”克里斯说,“这个不是重点,总之兔子绝对不可以吃肉!”
“哦那就没问题了!”安松了口气,把蛇尾巴掰了下来,“我是鼠科的啦。”
“?!”
皮卡丘是电气鼠,就算长着长长的耳朵,它也是杂食性的老鼠精灵,没有为什么。有意见投诉官方爸爸去。
12
这一场战斗与那一场的间隙,他们享受着久违的和平时光。
圆圆的月亮明镜般挂在天空中,月下的森林沐浴在洁净的光辉中。他们攀爬到矮木从中,在树杈上看向周围,天空中繁星点点,林海无穷无尽。
“安有什么梦想吗?”克里斯忽然问。
“总之再进化一次吧?”安说,“听说有种里面有雷电纹理的神奇石头,可以无副作用地让我变得更厉害。”
而且会长高,安暗想。从皮丘进化成皮卡丘,只让她从三十厘米长到了四十厘米——顺带一提这还包含竖着的耳朵的长度——比大型垂耳兔克里斯矮小很多很多。做皮丘的时候,安还挺为能趴在克里斯身上开心,但近日来,她已经越来越不想被克里斯当成小孩子照料了。
“安已经很厉害了。”克里斯笑道。
“还不够厉害嘛。”安回答,“克里斯呢,你想做什么?”
“我啊,我的梦想可能有点不合实际吧。”克里斯有些害羞地抖了抖耳朵。
“说说看嘛!”安盯着垂耳兔的耳朵看,想把那毛茸茸的部分放进嘴里啃一啃。她掩饰地摸了摸克里斯的耳朵,一脸正直地说:“我又不会笑话你的!”
“我想……我想让兔子能安然无恙地走在天幕下,不用担心被异兽袭击,也不用担心被高层的兔子随便欺负。我想要所有兔,无论什么出生,无论耳朵是竖起还是倒下,都能有选择呆在围栏外还是围栏内的权力,都只属于他们自己。”克里斯说,“我想改变亚默南。很狂妄吧?”
“没有,很厉害呀!”安眼睛亮闪闪地说,她看着垂耳兔先生的侧脸,只觉得对方毛茸茸的面颊闪着圣光。
他们眷恋树上的星光,便在树顶上睡下了。安的皮毛没有克里斯厚,她冷得直往对方身上缩,克里斯就用大耳朵盖住了她,垂耳兔先生的大耳朵非常温暖。
两个毛团依偎着睡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愚蠢的番外7~12,1~6的部分在101章
目前的安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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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披纱事件”后,以爱丝特为首的圣洁者们迁去了那片荒野,从这一天开始,这些圣洁者再也不顶着从头披到脚的白纱了。
他们依然戴着斗篷似的、被安叙认为和修女帽类似的帽子,但帽子不与白纱相连,他们也不将之往下扣,帽檐的阴影顶多遮住额头。他们依然穿着绣着金色条纹的圣洁白袍,但在迁徙的途中,他们不要人们为他们拖慢脚步,于是拖地长袍被剪掉下摆,长长的袖子被挽起,用绳子系住。圣洁者的服装成了方便在外行走长衫,和不少穿着长袍抵御风霜雨雪的旅人无异。
与圣洁者同行的人们为此热泪盈眶,就像将领与士兵同食同寝一样,神所钟爱的教士为了与他们同步调而做出的牺牲比什么都能鼓舞士气。这些信徒们一个个宣誓要为圣洁者大人们拼尽全力,立下要遵循各种戒律的誓言,圣洁者们知道了,却阻止了诸多苦修。
“苛待己身的苦修只能惩戒自身的罪恶,拷问自己的心灵,”圣洁者说,“可若你为此损伤了神恩赐的身体,使得自己无法参与到建设神的地上国度之中去,这不是本末倒置吗?这不是另一种自私吗?”
信徒们恍然大悟,心里怀着对自私的愧疚,更卖力地干起活来。
圣洁者这身便于风餐露宿的服饰并未在到达目的地后消失,领导者爱丝特宣布,为了纪念这一去荒野建立新教会的朝圣之旅,也为了纪念虔诚的信徒们冒着危险拱卫圣洁者的圣行,从今往后,这个新教会的所有圣洁者都将作此打扮,而最开始的圣洁者白袍则被当做祭袍,只在弥撒等重要仪式穿戴。
教会可以指广义上的整个教廷组织,也可以单独指代一个地区或一个教堂的组织,比如汶伽罗大修道院,也可以被叫成汶伽罗教会。鉴于新教会所在区域本来就有地方教会,再拿地名来命名不太妥当,因而它被定名为“新教会”——可真是个简单好记的名字。
新教会没有阿铃古册封的主教,领导者爱丝特谦逊地称自己为“牧首”,这是个不正式的新词汇,意为并非什么身份非凡之人,只是这一群牧羊人中的首领而已。
“新教会”?“牧首”?这些词汇传到安叙耳中,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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