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4 / 5)
的,他并没有身处美国校园里,也并没有见到姜米,姜米更加没有找回她的记忆,即便两人真的重逢,对于姜米而言,他也只是个彻头彻尾的陌生人而已。
如果没有方才的幻境,或许反而还好些,那种刚刚获得极度的幸福却又骤然失去的感觉,犹如从高空坠落,让人的心境一下子跌落到了谷底。冯斯只觉得胸口被什么沉重的东西死死堵住,堵得他快要喘不过气来,堵得他好像血管里流动的血液都变成了固体。
他闭着眼睛,回味着先前那种虚幻的欣悦,简直不愿意再回到现实世界,然而鼻端传来的阵阵血腥味让他不得不睁眼。这一睁眼,他吓得惊叫出声,踉踉跄跄地退出去好几步。
——哈德利教授死了!
此刻的哈德利就躺在这间小小平房的地板上,浑身鲜血,一动也不动,身下的地板上也流淌着许多血液。这些血来自他身上深深浅浅的好几十道伤口,从脖颈到胸口、胳膊、腰腹、大腿,到处都是,其中有几处显然比较致命。
这并不是冯斯第一次见到死人,他甚至见过一个大活人转瞬间变成白骨的可怕死法,但是刚刚从一个欢愉的心境里走出,一下子看到这样的恐怖场景,他还是免不住要受到一点惊吓。他不知不觉间手一抖,好像有什么东西从右手滑落,掉到了地上,发出金属落地的当啷响声。冯斯低头一看,登时如坠冰窟。
掉在地上的是一把刀,先前哈德利教授拿在手里威胁他的水果刀。后来,哈德利教授把这把刀扔到了地上。
但是现在,水果刀竟然是从他的手里掉下去的。他俯下身,怀着万分之一的侥幸仔细看着这把水果刀,然后连这最后的一丁点侥幸也彻底消失了。
水果刀上沾满血迹,他的手上也沾满血迹。哈德利教授的血。
那一瞬间冯斯只觉得自己脑子里空空荡荡的,似乎什么也不存在了,浑身的血液就想要凝结成冰块。在这之前,他也并不是没有遇到过伤心、难过、恐惧甚至于万念俱灰的时刻。养父冯琦州在他面前死去的时候,他伤心;养母池莲死而复生并且露出真面目的时候,他愤懑而沮丧;做出离开姜米的决定时,他觉得心口一阵阵抽疼,真的像是在被人捶打一样。
——但这些和眼前的景况相比,简直都不算什么了。
他杀人了。
此前在成都的时候,警官曾炜曾经炮制了一起故意用来陷害他的斗殴事件,当时也曾经让他颇为害怕,因为按照曾炜的说法,打架这种事儿可大可小,小到连治安拘留都不用,大到可以定性为涉嫌故意伤害而被起诉、服刑。那时候他想,要是真的去坐了牢,捡肥皂什么的且不论,大学是上不成了,这一生接下来的路也会颇多波折。
然而,眼下他摊上的事,比上一次严重一万倍。他杀了人,而且从哈德利身上的伤口来看,够得上“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他面对的,将会是几十年到无期的刑期,甚至于……死刑。
冯斯失魂落魄地挪动着铅一样沉重的双腿,在哈德利教授的小床上坐下来,只觉得浑身都在止不住地抖啊抖啊。于他而言,在过去的一次次冒险中不断面临死亡的威胁是一回事,自己作死则是另外一回事。他努力地回想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却发现自己对现实中的一切完全没有任何印象。
他始终只能记起幻境中的一切:阳光灿烂的校园,人声鼎沸的草坪,姜米明亮如星的双眸……他觉得自己明明只是在拥抱着姜米,和自己思念已久的姑娘互诉衷肠,如果那不是在人声鼎沸的公众场合,而是在某些私密的空间,保不齐还会干点什么坏事——怎么一眨眼工夫,就跳到了血淋淋的凶案现场,而自己居然成了杀人嫌疑犯。
一定是躲在哈德利的衣柜里的那个东西捣的鬼!冯斯猛然间醒悟过来。他连忙站起来,一步跨到简易衣柜前,发现衣柜的拉锁已经被拉开了,里面除了哈德利的衣物之外,什么东西都没有了。晚了一步,冯斯失望地想,要么那个玩意儿自己跑了,要么被人拿走了。
他也有些明白了,当那个未知的玩意儿发出古怪叫声的时候,哈德利教授极力想要赶他走,一定就是试图抓紧时间处理掉它,以免发生无法预料的后果。然而,自己想起了几个月前离开詹莹后发生的悲剧,没有听哈德利的话,结果……这次又选错了。
我还真是个衰神呢!冯斯懊恼地捶着墙。两次,不同的选择,结果两次都错了。詹莹死了,哈德利也死了,而自己……似乎马上就要陷入人生最大的危机之中。
想到这里,他赶忙回身把那把沾满血迹的刀捡了起来,考虑是不是应该用床单把上面的血迹和指纹全部擦掉。他的性情里倒是一向有“每逢大事有静气”的成分在,短暂的慌乱之后,那种灵魂深处的混不吝又发作了。管你妈的!他狠狠地想,老子是天选者,梁野路晗衣他们绝不会眼睁睁看着我去吃枪子儿而不管的。最坏的结果不过是从此从“这个世界”消失,正式成为守卫人中的一员,那样虽然会有许多的不舍,也总比挂掉或者一辈子捡肥皂强。
当别无选择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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