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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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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叔叔在这里,他还怎么告状啊?不耐烦的瞥了眼自家哥哥,瞬间被旁边的叔叔惊呆了,这个叔叔没见过但是太漂亮了,小爪子抓着自家哥哥衣服,求介绍啊!

明修摸了摸弟弟的爪子,显然兄弟俩没有心灵相通这项异能,明修以为弟弟爪子指甲痒,摸了摸,被弟弟一爪子拍开。

诺曼一直在旁看着,这小团子看见他,一双乌黑的大眼珠子亮了一截。摸了摸小团子脑袋,这家伙还在自己手心里蹭了蹭,诺曼问明修,“你弟弟?”

明修嗯了一声,“明战,今年五岁。”

诺曼含笑瞥了眼小团子,这才五岁就知道往漂亮人身边钻,到底是一家人,都是见着美的移不开眼,不过弟弟段数显然比哥哥高啊!

奥利弗进去帮忙了,诺曼看了眼小团子,这家伙正打算往自己衣服里钻,轻轻捏着提了起来扔到明修怀了,“我去厨房帮忙,你和明战自己在客厅玩。”

诺曼懒洋洋的进了厨房,他这人不爱动物也不爱孩子,更不喜欢有人看着他流口水打主意,而明战两点都占了,尽管只有五岁,诺曼也懒得跟明战这小团子玩亲亲。可诺曼从小是大家少爷金贵养大的,要不是异能觉醒天赋异禀,又不爱钻在后宅整天被他妈拉出去炫耀,也不会跑到军队躲清闲,结果一大帮男人都看着他脸就饭,找了个机会齐齐收拾了遍,后来就被奥利弗给收拾了,实在是那时候诺曼浑身上下都是金贵少爷脾性,不说纨绔,但不像个军人,懒洋洋又眼高于顶一身傲骨。

这人的手就像明修看的那样,莹白修长漂亮,他最出众的就是异能,冰系治愈系,一般出战,基本不需要武器,就连奥利弗手掌上都有些茧子,但诺曼半点都没,就是行走在军队里的贵族少爷。这样的人会做饭才怪,说是帮忙,只是不想在客厅哄孩子,顺带老大都去帮忙了,他也不好意思坐着等吃。

林天给了诺曼一盆菜,亲自摘了两根,“学会了?那摘完,不要我摘掉的,要篮子里的。”

诺曼端着菜篮子坐在餐厅桌子上开始动手摘菜,明修就抱着自家小弟躲在沙发上一直用眼神偷偷瞟着看,怀里的明战翻了个白眼,眼不见为净,实在是被自家哥哥的样子蠢到了,闭着眼躺在他哥怀里睡觉,他无所不能的卖萌技术今天连着碰钉,真是烦啊!那么漂亮的叔叔为什么就是不喜欢我呢?

中午饭异常丰盛,烙的薄饼蒸的米饭做主食,麻辣水煮鱼、火爆鱿鱼须、清炒虾仁、糖醋排骨,重头自然是烤肉了,抹了嘟嘟果汁儿的烤羊腿,林天直接塞进烤箱里烤的,烤了一半时间,拿出来出来片了表面熟的,羊肉鲜味中还带着一丝丝辛辣,林天看着手里的果子,觉得这嘟嘟果也许就是辣椒的替代品,又将半熟的羊腿划了几刀子,再刷了层油,撒了辣椒面和孜然粉,送进去接着烤。

既然嘟嘟果像辣椒,那么明修兄弟俩就是能吃辣了。林天想着明战年纪小,又特意做了道小羊排,肉嫩味道鲜,没放辣椒。鉴于有小孩子,林天还特意做了个水果蜜豆披萨,结果披萨饼跟薄饼似得,干干脆脆的,好在上面料足芝士也多,味道还不错。

不过林天觉得他还是乖乖吃中餐这碗饭。

菜一上来,好家伙都是荤菜,唯一素的就是水煮鱼里的青菜杆了,诺曼摘得只剩下脆生生的杆,叶子能薅光。不过客厅里都是男人,唔,小明战也是个小男人,都是食肉动物,一看菜色就满意,更别提第一次见到这样丰富菜的兄弟俩,俩人虽然是皇子,但吃的方面在林天看来也就那样,简简单单,撑死肉选嫩的稀少的,可不少烤就是捡再或者煮一罐肉汤。

桌子上闻所未见的菜式,让兄弟俩大开眼界不说,馋的明战已经流口水了,林叔叔真是太棒了!

诺曼看着一桌子菜,不由露出个羡慕的眼神,“老大真是好福气啊!”每天都能吃到这么香的饭。

众人坐定,还没动手门铃就响了,诺曼举着筷子明显不想动,可老大在看他,于是转过头看明修,明修忍着香味起身去开门。

“小舅舅?!”明修吃惊道:“你怎么来这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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