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血族大佬的沙雕白月光 第64节(1 / 3)
台上,周开华拿起教鞭开始讲题。
魏薇薇拿出了难题本,本打算认认真真听讲来着,可强打精神听了大概五分钟,她就放弃了——何苦为难自己。有些分,得之她幸,失之她命,确实是强求不来。像这么难的题,还是留给学霸们去挑战去攻克吧。
如是思索着,她很快就心态良好地选择了躺平,手伸进课桌抽屉,摸到一本书,偷摸地翻开,偷摸地拖出来,津津有味悄悄看。
与此同时,坐在最后一排的季骁正单手托腮,一手转笔,微耷着眼皮瞧着坐在自己前排的小姑娘。
她穿着一件蓝白相间的校服,长发在脑后扎成一个简单的马尾样式,乌黑柔软,蓬蓬的,看着清爽又不死板。圆圆的脑袋这会儿垂得低低的,一小段脖颈暴露在校服以外,修长干净,白得像雪。
魏薇薇。
魏薇薇。
他在唇齿间轻缓地碾磨这个简单的名字,忽而嘴角微弯,挑起个弧度。
原来,这才是她的名字。
就在这时,季骁瞥见这崽子似乎在课桌抽屉里翻动着什么。他转笔的动作稍顿,扬起眉峰,身体往左侧稍稍倾斜一个角度,这样的视角看过去,刚好能瞥见她偷偷摸摸藏在抽屉里的书。
好巧不巧,周开华在这时走下了讲台。魏薇薇吓了一跳,忙颠颠地合上小说,正襟危坐假装听讲。
于是季骁看清了那本书的封皮书名:《强制爱,心慌慌:霸道校草每天都想强|占我》
季骁:“。”
七中是北口市出了名的好学校,国家级重点中学,师资力量雄厚,能入读七中的学生绝大部分都是来自其它学校的尖子生。而另一部分不是尖子生的学生,则是家庭背景雄厚,非富即贵。
刚转来的魏薇薇属于前者。
魏薇薇的老家在北口市郊外的一个小县城,今年,她的父母因工作调动来到北口,这才把她也带了过来。魏薇薇在小县城的学校成绩一直还不错,听说她想转进七中,县城学校的老校长惜才爱才,专程写了一封推荐信交给魏父,并交代道:“我和七中的校长是老朋友。有了这封推荐信,只要这孩子能考过笔试,入读七中的机会应该很大。”
魏薇薇还算争气,考试虽然没拿高分,可好歹还是过了。于是她便成了七中高三(一)班的一员。
中午放学,魏薇薇跟着顾雨桐杨启莎一道去吃饭。在食堂里溜达一圈,没看见什么想吃的,于是三人一合计,决定去校外吃。
七中建校历史悠久,地处北口市二环路一带,周围都是些有年生的小区,旁边一公里不到就是一个职业高中。两个学校加老小区,这样的地理位置,餐馆自然不会少。
沿着马路走了大约五分钟,魏薇薇一行来到一家快餐店。
上了一上午的学,魏薇薇早就饿得眼冒金星前胸贴后背,忙忙要了份黄焖鸡套餐。饭菜上桌,正吃着,边儿上的杨启莎忽然敲了敲桌子,用眼神示意魏薇薇和顾雨桐,意思是:看热闹,有瓜吃。
魏薇薇顺着杨启莎的视线看过去,只见百米开外的马路牙子上站了好些个男生,足足十几人,都是十几岁的年纪,一个个蹲没蹲相站没站相,典型的二流子。
“隔壁职高的?”她猜测。
“嗯。”杨启莎点头,“看这阵仗,估计要打群架了。”
群架?
这么刺激!
魏薇薇往嘴里塞了一块鸡肉,嚼啊嚼,吃瓜吃得正兴起,然后,余光里就忽然瞄见了一抹白。
——对方穿着她们七中的蓝白校服,就坐在一棵大树底下,左手拿着一罐开了的冰可乐,正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着,脸色寡淡凉凉。由于坐姿的关系,他校服裤脚往上滑了一截,露出漂亮的踝骨,线条利落,肤色冷白,实在是太白了,跟太阳底下一照,简直像能发光。
这不是季骁吗。
魏薇薇眸子里兴趣更浓,吃瓜下饭,越吃越开心。
季骁旁边站着一个同样个子高高的男生,板寸头,小麦肤色,浑身肌肉紧实,一看就是个练家子。这人魏薇薇认识,也是她们一班的,叫秦飞,班上的体育委员兼季骁的同桌。
这时,秦飞弯腰在季骁耳边说了些什么。季骁半抬眼,漫不经心地瞟了一眼那些职高的二流子,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破案!看来是城南职高又来找季骁约架了。”杨启莎瘪嘴,一副费解的语气:“你们说这些职高的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啊?成天就跑我们学校来惹事儿。”
顾雨桐吃着盘子里的鸡腿饭,淡淡回过来八字真言:“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听两人说着,魏薇薇按捺不住内心的八卦之火,问道:“这个季骁到底是什么人物?我看他长得很好看,成绩又挺好的样子,难道他不是三好学生么?”
杨启莎闻言,像是听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一样噗嗤笑出声,嘴里的饭差点都喷了:“三好学生?你说谁?季骁?”
魏薇薇:“对啊。”
杨启莎伸手,重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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