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3 / 4)
深刻地理解过这篇小说的真正涵义。孤独,那是一种从骨子里渗出来的孤独。
她知道这个时代的中国人未必能够理解这篇小说的意义,纠结了片刻后,终于还是寄了出去。要是这个时代恰巧有人能够读懂,她觉得他们一定能够成为朋友。用后世的话来说,她寄的不是稿子,是寂寞。
为了配合这篇怪力乱神的小说,她甚至还给自己起了一个笔名,子不语。
此时,怀抱着寻找知音念头投出稿件的她并没有想到,子不语这个名字有一天竟会成为一个传奇,神秘程度不亚于尼古拉·特斯拉。
陆秀投的报纸就在上海,隔天,她就收到了报社来的退稿信。
海因莱恩大神的代表作竟然被退稿了!
虽然早料到了这个结局,陆秀还是有些哭笑不得。果然,领先半步是天才,领先一步是疯子。自己毫无疑问被当成了疯子。
退稿信还忒高端洋气上档次,只有四个字,不知所云。看到纸上那杀气腾腾的四个大字,陆秀当场给跪了。
这肯定不是海因莱恩大神的错,错的自己!自己果然文不成武不就,就连穿越前辈屡试不爽的抄袭都能遭遇滑铁卢。
脑海中浮现出留着山羊胡子,一身长袍的老学究看到这篇文章后的反应,陆秀忽然笑了,对方只给她不知所云四个大字其实已经够给面子了。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科幻终究太高端了一些,恐怕只有经历过西方文化熏陶的人才能够理解。
科幻不行的话,那她真的没辙了。她天生不爱看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更写不来才子佳人的动人传奇。爱情这种东西,当年她的父亲跟着富婆丢下他们孤儿寡母的时候她就已经看透了。男人只让她觉得恶心。
她也不过是没谈过恋爱,当初她最如日中天的时候。某台的某著名主持人曾跟见了骨头的狗狗一样眼巴巴地追过她。她看他那么真诚,又那么可怜,这才勉为其难地跟他开始了交往。
可惜,后来她的黑历史曝光,被一帮人往死里踩。那个家伙为了前途,迅速跟她划清了界限,甚至带头在节目上奚落她。她当时都不敢相信他跟那个曾经发誓会永远保护她,不让她受一丁点委屈的家伙是同一人。她真庆幸自己从来没有对他动过真情。
好不容易穿越一次,摊上的又是林凤麟那样的绝世渣男,她已经彻底对男人死心了。
她倒是试着回忆了一下后世那些著名爱情小说的情节,硬逼着自己写了一个短篇出来,可惜,跟倾注了她真情实感的科幻小说不同,糟糕到连她自己都无法直视。那个短篇最后的结局是被她撕成碎片扔进了垃圾桶。
她无奈之下只能又换了一家把回魂尸寄了出去,期待能够好运遇到知音。又连续遭遇了几次退稿之后,她只能把视线投向了自己。比起科幻这样曲高和寡的空中楼阁,当然是发生在身边的事情更能引起人的共鸣。
可是,她真的不想写自己的故事,因为写起来很疼,这个时空的一切每每回忆起来都让她难受得不能自已,无法思考,无法呼吸,心脏仿佛撕裂般的疼。她不是张瑞云,依然难受到这种程度,原主是什么感觉简直难以想象。
如果只是林凤麟的抛弃也就算了,偏偏还要加上林家上下的冷待。那样的环境就算是再正常的人也会被慢慢逼疯。自我怀疑,自我否定,觉得自己一文不值,恨不得干脆就这样死掉。离开林家的一刹那,陆秀真的有种如获新生的感觉。
将在林家经历过的一切写出来,就要重新体验一遍那种感觉。陆秀纠结了一段时间后,决定换一种写法,用黑色幽默的笔法来调侃这段时间发生的一切。她给这篇小说取了一个同样黑色幽默的题目《一尸两命》。
小说的主角以张瑞云为原型,却让她死了一次又一次。第一种死法,在林家因莫须有的罪名受私刑而死。第二种死法,逃亡上海的路上排队买火车票被不守秩序的国人误伤而死。第三种死法,火车站被被一帮孩子打劫,倒在路边饿死。第四种死法,被打劫后不顾身体去做女工,劳累而死。第五种死法,被打劫后又被卖到妓院,因为有孕,受辱而死。
整篇小说分六个部分,前面五个部分就是五种死法,从旁观者的角度用第三人称描述。那流出了体外依然在微微抽搐的成型男胎,跟潺潺流淌的鲜血被当成一个意象,重复了一遍又一遍。最后一个部分才是真正的事情经过,换成第一人称叙述。
相比鲜血淋漓,令人倒吸一口凉气的前五个部分,最后一个部分读起来仿佛冒险故事。从装鬼设计逃出林家,到为了夺回被抢走的钱夜闯赌场,到最后拿回钱逃出生天,陆秀加了不少后世的笑料,读起来妙趣横生,令人捧腹不已,算是把黑色幽默进行到了底。
想起之前那死里逃生的侥幸,陆秀最后又加了一段主角的独白。
宝宝,我们能够活下来了!宝宝,你听到了吗?但是,宝宝,我们是活下来了,又有多少人终究没能逃脱一尸两命的宿命呢?
写完,她才猛然意识到,这篇竟然依然跟回魂尸一样透着一股不走寻常路的非主流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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