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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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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绵绵一晚上都在不停地说,喝干了三杯白开水,说得嘴巴都累了,最后趴在他怀里睡着了。

荆楚关了灯,也装作能听见它们的样子,道了一声“晚安”。

电视机:“晚安,以后绵绵就交给你了。”

微波炉:“如果你不好好照顾绵绵我就炸死你!”

床:“不可以那么暴力,但是,要好好照顾她,她吃过太多苦了。”

柜子:“绵绵是个好孩子。”

台灯:“我们知道这里不适合绵绵住,她应该住大房子,穿漂亮的衣服,所以你可以把她带走,但是!但是一定要回来看我们!”

椅子:“就是!如果让我们知道你欺负她,我就打死你!”

……

夜色很安静。虽然知道杨绵绵已经睡着了,荆楚也不可能听得见,但它们每一个人都在嘱咐他,没有人落下,他们知道孩子长大了总会离开家,也知道荆楚一定会照顾好她。

但就是如同每一个送女儿出嫁的父母一样,永远放不下心,永远牵挂。

“唉~明明是理智意识的我,此时此刻也觉得幸福又惆怅呢,这真是一种奇怪的情绪。”

脑内图书馆里,杨小羊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她忙碌地穿梭在记忆的殿堂里,把它们说的话一个个都存在盒子里,贴上标签,仔细封存。

这已经是一个无边无际的记忆库,它们每一个,她都记得,虽然命运只让他们在时间的洪流里匆匆相逢了一瞬间,但一期一会,世间难得见一面,应当小心珍惜。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有点像嫁女儿了,略有伤感啊~~但不知不觉,小伙伴们也已经接受荆楚了呢~

那啥,绵绵不会生娃的……她还有其他事要做,不适合生孩子,而且她现在根本没有这样的念头,她本来都不想结婚的→_→

应该到结局都是二人世界,领证是因为还有个北京白家的副本要刷呢,刷完出国,噢,国内案子也还没写完……每天微博都在给我提供素材啊!啧啧!

萍萍

听说,结婚是个分水岭,然而杨绵绵并没有感觉到什么不同,她还是每天早上去上课,中午在食堂吃饭,下午继续上课,晚上有课就上没课就回家,早的话荆楚还没有下班做饭,她就带着海盗去夜跑。

说到夜跑,不得不说最近的世道实在是太过危险,有一天杨绵绵跑到半路发现海盗不见了,她摘下耳机左看看右看看,走了平时不走的那条小路。

公园里这种小路不少,但因为树木繁盛,一向都是情侣晚上野战的地方,她从来不去。

难道海盗是追着谁家的母狗去了?杨绵绵心里由衷为可可担心了一把。

可现实比她想的还要离奇,海盗它……带了个美女回来,杨绵绵惊呆:“海盗?”

那个美女衣衫不整地,抱着手臂满脸仓皇,杨绵绵扫了她一眼,大概就猜了个八~九不离十——这种小路,也是劫财劫色的“好地方”啊。

“你没事吧?”她问。

那个美女惨白着脸,声音都在颤:“你可不可以陪我走回去?”

“走吧。”杨绵绵也不多废话,不远不近跟着她,把她送回了人多的广场上,看她那样子觉得实在很可怜,“要不然我让我的狗送你回家?”

那个美女感激涕零:“可以吗,谢谢你。”

“不客气。”杨绵绵给海盗使了个眼色,让它送人回家,自己继续跑步,早上是肯定起不来了,晚上能锻炼就锻炼锻炼吧,跑完步回去再做几个仰卧起坐,然后就差不多可以吃饭啦!

她心里美美地盘算着,觉得每一天都是乳齿美好~结婚还是很棒的,也不知道她爹妈是怎么把日子过成那样的。

或者,还是挑男人的眼光问题?应该就是这样。

她把这个结论和荆楚说了,又问:“我听人说,有个大学者把结婚证烧了,因为只有离婚的时候才需要用结婚证。”

荆楚把结婚证收好塞进抽屉里,瞄了她一眼:“孩子上户口不用结婚证啊?”

杨绵绵:“……”她瞪大眼睛,“我又没生过,我怎么知道?”

“缺乏常识。”荆楚笑眯眯地摸她的头,觉得她现在的身高差不多,摸起来很顺手,“晚上吃糖醋排骨?”

杨绵绵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试探着说:“其实炸猪排也好好吃的样子……”

“猪排?”荆楚一边想着一边开冰箱,“我看看有没有啊,没了,吃牛排行不行?”

杨绵绵点头和小鸡啄米似的:“行行。”自从有了男朋友,生活幸福指数直线上升,都把她感动哭了。

但也不是没有不顺心的地方,威尔逊教授写了邮件告诉她,国外的大学不是只看成绩的,而是综合考量,这一条就把杨绵绵弄懵了。

“这还要才艺?!”这简直是晴天一个霹雳。

然而……才艺这种东西,只有家境优渥的学生才有资格培养,那都是烧钱的,杨绵绵的兴趣如果是遛狗,那才艺估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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