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1 / 3)
老板把一碗香气四溢的麻辣烫端到了杨绵绵面前,麻辣烫那股特殊的香气刺激得她唾液迅速分泌,顾不上看什么破电视,她扳开一次性的筷子夹起一片肉片就塞进嘴里。
唔,味道是说不出的鲜、麻、辣!这是和餐厅里饭菜截然不同的美味。
怪不得要十五块钱,真心好好吃〒▽〒
杨绵绵埋头吃麻辣烫的时候,又有一位客人走了进来,三十几岁,穿了一套蓝色运动装,普通到她看了几眼都觉得好像对那张脸没有印象。
他坐在杨绵绵左前方,腰上扣着一个钥匙圈,从裤子后袋里滑了出来。
上面洒落着几点红色。
但真正让杨绵绵汗毛倒竖的却是那个钥匙圈的抽泣声:“不要再杀人了,求你了……”
那个男人当然听不见了,他狼吞虎咽吃完了一碗麻辣烫,扯了张纸巾擦了擦嘴。
杨绵绵痛苦地挣扎了几秒钟,最后在他离开两分钟后喝干净了碗里所有的汤,快步走了出去。
夏天的傍晚是街上人最多的时候,杨绵绵也不怕自己暴露,把手揣在口袋里慢悠悠踱着步子。
她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脑子却在飞快地转,最后得出结论——她得去警察局把那个水晶发夹偷出来。
首先,她不能确定那个男人是不是雨夜屠夫,虽然外表和发夹描述得很像,但……这个世界上的普通男人占了百分之九十九吧?
所以,她必须让水晶发夹亲自来看一眼,确定了之后再说。
当然,知道对方是雨夜屠夫以后要怎么办,那就到时候再说吧。
反正她就是相信自己肯定能想出办法来,智商高,任性!
作者有话要说: 写到这里想吃麻辣烫=口=
是的,女主就那么撞见了犯人,省去了所有推理过程,这外挂开得我都觉得苏,og,但这偏偏是个麻辣烫都吃不起的穷逼,这样真的好吗╮(╯▽╰)╭
求证
跟着那个男人的路上,杨绵绵已经想好了下一步的动作,她没有跟着那个男人上楼,反倒是摸了摸旁边的那个电线杆:“那个穿蓝色运动服的男人住哪儿啊?”
那个电线杆听声音像是个汉子,粗声粗气地问:“你问这个干什么?想做坏事?不对,你怎么听得见俺说话?噢,你肯定是在自言自语。”
“……我是在问你。”
“你想做坏事?”
“我一个小女孩,能把他一个大男人怎么样?”杨绵绵简直要翻白眼了。
旁边停着的一辆电动车一听,热情地开口了:“你是东头的绵绵吧,我主人的丈人家就在那儿呢,我听三轮车说了,你绝对不是坏人!”
杨绵绵:“……”得,这还攀起亲戚来了。
电线杆和电动车也是熟的,天天在它脚边停放呢,两个人可以侃大半夜,东家长西家短都知道,这会儿电线杆也不磨叽了,爽快地回答:“他就住三楼,你找周大志干嘛呢?”
原来他叫周大志。
杨绵绵看见有人骑着自行车过来了,为了避免被人当成神经病,她没回答,只是对它们摆了摆手算是道别。
她还是应该买部手机,这样以后就能装作打电话而不是自言自语有毛病了。
但是手机好贵_(:3∠)_
为什么花钱的地方那么多,赚的钱却那么少呢,好心塞。
还是想想怎么把水晶发夹偷出来好了。发夹是证物,估摸着在证物储藏室里,看管肯定是不严的,问题是她要怎么神不知鬼不觉把东西偷出来再送回去?
警察局那一带不是很熟呢。
杨绵绵决定这几天去踩点。
因为长得太有辨识度,她不打算白天人多的时候去,不然被荆楚认出来又是麻烦事儿,她就挑大清早天还蒙蒙亮的时候。
那会儿大部分的警察肯定还没上班。
杨绵绵想的是很好,但她万万没有料到荆楚是个加班狂人,早上六点钟,他刚刚熬夜完准备出来吃个早饭就碰见了一脸震惊的杨绵绵。
“你怎么在这里?”荆楚有点奇怪,但并没有想太多。
杨绵绵干巴巴地说:“来找你。”她谎话编得眼睛也不眨一下,“不知道你几点上班。”
荆楚微微笑了笑:“我平时七点钟肯定在了,那么早,你吃过早饭了没有?”
“包子铺还没开门。”
“走吧。”他也不多废话,直接熟门熟路去了一家面馆,面馆很小,只摆了几张桌椅,墙壁上挂着一张巨大的菜单,“吃什么?”
杨绵绵看着墙上的菜谱,阳春面也要八块钱,她就点了这个。
“两碗牛肉面。”荆楚压根就当没听见,还低头皱眉,“你在长身体,要多吃点。”
牛肉面二十块一碗,面上盖着满满一排牛肉片,还有几片翠绿的叶子,汤汁鲜浓,面条劲道,杨绵绵差点没把脸埋进碗里去。
这里没装空调,就一个摇头的电扇对着吹,荆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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