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五章 天经地义(1 / 2)
他让陈十一坐下,给陈十一倒了一杯茶,说道:“有鬼捕出面,这件事就问题不大。”
鬼捕?
那是什么东西?专门抓鬼的捕快吗?
听上去有点古老。
陈十一好奇道:“鬼捕是什么职业?”
郑康见陈十一有点迷惑,解释道:“念师,总得来说分为两种。
一种就是类似于你们这样的,御鬼治鬼,还有一种,就是吃公家饭,被组织出资养着,处理各种重大灵异事件的的念师,他们从古至今都存在着,一直都被称作鬼捕。”
哦?
帮公家处理灵异事件的念师?
陈十一明白了。
但是一想又不对,问道:“那为什么上次烧死鬼的事情,没有请鬼捕呢?”
郑康摇了摇头,说道:“因为每个城市,只有一个鬼捕,这个职业的人员太稀少了。”
他叹了一口气,“而且,你也知道,一旦使用鬼力过度,就会导致念师提前死亡。”
陈十一算是听明白了,也就是说,只要不是太过重大的事情,能不让鬼捕出面就尽量不让他们出面咯?
怪不得这次烧死鬼的事情,他们明明能够联系鬼捕,却还是把事情交给陈十一。
不过这件事情也不能够怪他们,毕竟这件事一开始也是陈十一主动想要帮忙的。
毕竟陈十一不能眼睁睁看着一个为人民牺牲的火警的家人被恶鬼害死。
而且陈十一还收了林航的一枚冥币,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天经地义。
于是陈十一说道:“原来如此,但是如果上次的事情不是被人遇到了,这样放任不管也不好吧?”
郑康有些尴尬,笑了笑,说道:“上次的事情,多谢小陈你了,不过你放心,这件事我们会替你向上面申请几万块的补偿的。”
嗯?
补偿?
陈十一一下子来了精神,不要说他见钱眼开。
自从三婶的事情过后,陈十一对钱就又来一种执着。
只有手里有足够的钱,才能在亲人需要的时候,出手相帮。
否则就会沦落到陈十一之前,相当于“卖身”的下场。
所以听见郑康说会有几万块的补偿时,陈十一顿时有种被天降横财砸中了的感觉。
陈十一最近每天跑单,累死累活,也没能挣个上千。
这解决一个鬼,就有几万块钱的收入。
这简直,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
就在这时,一直在一边小声说话的黄平突然冷笑出声道:“小陈啊,你可别被他们用几万块钱迷惑了,帮忙解决灵异事件,都是按照等级强度算钱的。
没有个几十万上百万都不会有人管的,你别傻。”
我去!
这么多!
郑康一拍桌子,板着脸大声道:“好了,就你知道的多,还是先顾好你自己吧!还想不想减刑了?”
黄平立马低头闭嘴,不再说话了。
郑康拿出一份表格,让陈十一填写了卡号和一些基本信息。
“这是专门记录灵异事件的表格,”郑康主动解释道。
陈十一点了点头,把信息填好,然后把表格推回去给他。
填完表,陈十一就没有什么事情了,当即跟郑康告别。
黄思凡跟在陈十一身后,他们两个走出安保局。
按照郑康的说法,黄平的罪目前还不能定下来。
一切都要等鬼捕把火锅店的事情调查清楚了才好处理。
他们两个站在路边,还没有打到车,陈十一的手机就来了一条短信。
陈十一点开一看,是一个地址和一个人名:项灵
信息是李关发来的,陈十一想起上次答应帮她找下一个债主。
难道就是这个项灵?
她又发来两个字:手表
“好吧,”陈十一有些无奈。
也不知道这个项灵是谁,会被李关这个讨债鬼盯上。
看情况,李关分明已经缠上这个女孩儿了。
不然不会连地址都知道的这么清楚。
看来应该是她无法跟这个叫项灵的女孩儿沟通,所以才联系陈十一。
陈十一看着这个地址,暗暗思衬了一下。
陈十一就说怎么有些眼熟,这不是黄思凡她们学校对面的大学吗?
而且,这个名字?
脑海里有什么一闪而过,陈十一连忙翻了翻通讯录,果然,他的电话通讯录里就有一个叫项灵的女孩子。
是之前那个陈十一在调查洛纤的案子时遇到的那个,接替洛纤当小三的女孩子,这,她不是说,她是李关的闺蜜吗?
不会这么狗血吧?
陈十一想了想,觉得还是要确认一下,毕竟李关这个讨债鬼下手不知轻重,说不定会出人命。
于是拿起手机,给项灵打了个电话过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