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5 / 5)
死者的胃部饱胀,胃容物呈食糜状态,经化验有刀鱼、猪肉、白菜、米饭的成分,表明死者在遇害前一小时内曾大量进食。
致死原因比较明显,死者脖颈处有一条宽约一指的勒痕,勒沟部位表皮剥脱,皮下肌肉层出血,甲状腺和喉部黏膜有灶性出血,甲状软骨和气管软骨骨折。此外尸身无外伤,内脏器官无损伤,无中毒体征。由此,可以确定被害人系绳索勒颈死亡。
死者的五官完全被撕烂,无法辨认。从伤痕的形态分析,是猫科动物的利爪造成的。大洼乡周边有野猫野狗出没,我早有听闻,但死者只有面部受损严重,赤裸的下身却没有任何抓痕。难道是死者的脸孔使那只动物受到惊吓,才遭受攻击?
我把尸体身上的衣物都留存起来。这些衣服的款式、品牌和价格,对于大洼乡的女人来说,都是比较新潮、高档的,不逊于城市女人的穿衣品位,可以看出张芳生前是一个讲究穿着的人。唯一令我感到奇怪的是,尸体脚上的袜子穿错了,不是一对,一只深灰色,另一只却是浅灰色。也许张芳生前在生活细节方面很粗心,或者在遇害前遇到了什么急事而致使她在匆忙中穿错了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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