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4 / 4)
钱,就去行骗,然后很快就在一个地方把名声完全搞臭,然后又到另一个地方去重复这个故事,虽然看起来,他在任何一个地方都轻松地骗到了钱,但他在任何一个地方都扎不下根,都无法持续发展。约翰·洛克菲勒可不想向比尔那样,他的志向要远大得多。“我知道,名声不是毫无价值的,事实上他非常值钱。我可不想像他那样,为了那么一点小钱就败坏了名声,就算要……那也一定是为了一笔大得多的钱。”
“不,约翰,我不是让你去做虚假宣传,为了这么点事说谎,绝对是得不偿失的。但你难道没听说过,‘最能骗人的不是谎言,而是事实’吗?只要你会用最合适的方式说出那一部分事实。有些事情,不同的描述方式,得到的结果是完全不一样的。比如‘会记账’,你难道就不能说‘有多年的记账经验,精通各种记账技巧’吗?这难道不是事实吗?现有的各种记账的技巧还有你不会的吗?”
“可是,‘有多年的记账经验’这个不对呀。”约翰·洛克菲勒说。
“我听阿莱扎阿姨说,你从7岁起就开始为家里的支出记账了。所以,我的说法并没有什么不符合事实的地方吧。”史高治笑了,约翰·洛克菲勒也跟着笑了起来。
……
“史高治,这些都是你想出来的新的皮鞋样式?”老约瑟夫指着几张图样问史高治。
“是的,爸爸你觉得怎么样?”史高治问道。
这些皮鞋的样式都是后代流行的,照一些人的想法,这些后世流行的东西拿到那个时代还不得炫花了十八世纪的那些土包子的眼睛。然而,土包子就是土包子,老约瑟夫对着这几张图样只是摇了摇头,说:“史高治,看来你真的不太适合当一个鞋匠。你怎么设计出这样不顶事的东西的。你看看,着你这样设计的鞋子,最多穿一个月就要变样子,半年就要完蛋——这怎么行?这样我们的名声可就完蛋了!”
史高治知道,约瑟夫对于这些鞋子半年就得完蛋的评价绝对是正确的,因为在这个时代里,鞋子的使用强度是远远超过后代的。因为这个时代还是一个交通基本靠走的时代,比如正在求职的约翰·洛克菲勒,无论要去求职的公司在哪里,无论它有多远,他都是徒步走过去的。而且这个时代的道路条件也比后代要差很多,对鞋子的磨损也更大。所以,后代的那种以好看和舒服为第一追求的鞋子,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却是劣质产品也就很正常了。
“哎,我只考虑到轻便和好看了。”史高治说。
“其实也许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会喜欢这样的东西,但他们不会来我们的店子里来买鞋子的,而我们的主顾都是干力气活的。”卡罗尔想帮史高治说两句好话,但是说到后面,嗯,他也不看好史高治的设计。
“哎,看来金手指不是那么好开的,还是老老实实的抱住金大腿吧。”史高治想,“不知道约翰的工作找得怎么样了。”
……
约翰·洛克菲勒正在走向今天的第一个目标,直到现在他依然没找到理想的工作,但是他对最近的情况却相当的满意。在以前,他一天可以跑十多家公司,但昨天他只跑了六家公司。这是因为有两家公司的负责人都和他有所交谈,这用了很多的时间。虽然最后,这两位负责人都表示他们还需要考虑考虑,并没有做出最后的决定,而且约翰觉得他们考虑的最后结果多半不是她所期待的那个效果,但是这至少比前几天强了很多了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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