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13节(1 / 3)
看着这只狐狸,梁元问:“它哪来的?”那肚子,似乎还怀了崽子。
金毓抱起红灵道:“它叫红灵,是雪团的媳妇儿,已经怀崽了,我看不出它怀了多久了,你能看出来吗?”
她虽然有灵泉,因金手指得动物喜欢,但她对大多数野兽的习性丝毫不了解,尤其是发情期和生产期。
梁元打猎多年,上辈子学医的时候,还用各种动物做过试验,对狐狸倒是挺了解的,只是对着红灵的肚子看了几眼,又伸手摸了摸,就判断出它怀孕有多久了。
“狐狸的孕期是五十一天左右,它现在的情况至少已经怀孕四十天左右。”
金毓一喜:“这么说,要不了十一天,红灵就得生了,我们家又要有新成员了。”
见金毓开心,梁元也跟着开心,她喜欢的东西,他也会跟着喜欢,这叫妇唱夫随。
“我们给雪团一家做个窝吧,既然都快生了,红灵就别再去山里了。”
“好。”
想着梁元在外辛苦多日,金毓今日下午也不去地里了,留在家里陪着梁元,做了晚饭给他吃,晚上歇息的时候,红灵又跟着进了屋,刚进去就被梁元一把逮住,抱到了金家那边,放到了野牛王的背上。
雪团正趴在野牛王的背上睡得香呢,忽的看到蠢媳妇儿被梁元拎过来了,开心的伸出爪子,把它按在了自己的怀里。
红灵气得咬了他一口,狠狠的盯着梁元怪叫。
梁元警告的对雪团道:“看好你的媳妇儿,别再让它纠缠我媳妇,否则断你们灵泉水。”
说完就转身回了家,继续跟金毓你情我浓。
总共耗时十五天,一台织布机终于诞生,制造繁杂,织布更为繁杂,金毓撇开了所有事儿,专心投入织布工艺中。
纺织所用的原料有、葛、麻、丝、棉、毛等等,明国还未种出棉花,现在所用的棉花都是从外面购买来的,也不会养蚕,所以没有蚕丝,常见的只有麻、葛、毛几种原料,金毓便选择用麻来试着纺织没有使用手机买棉花,打算等今年的棉花种出来后,明年扩散种植。
心里也在祈祷着,希望手机以后能升级出养蚕技术,把蚕丝也给做起来。
说来真是惭愧,她在现代主学的是计算机,毕业后开了淘宝店铺卖大码服装,放在这里,啥也用不上。
她好多东西都不会,全靠手机了,等这手机升级到极限了,她也能成为满级大佬了,啥都会的那种。
一想到这些,金毓就觉得美滋滋,浑身都是干劲。
她充满干劲的在纺织屋里干了才三天,就被金母给喊了出来,告知红灵下崽了,生了五只小崽子,三只白狐,两只红狐。
“这么快?”金毓很吃惊,她感觉红灵跟着自己还没多久,咱们就下崽了呢!
“快什么快,进纺织屋之前,你跟我说过,红灵就是这两天下崽,转头你就给忘了,走走走,到外面来放松放松,我带你去看看那些小崽子,它们长得可好看了。”
小崽子生下来已经有一个时辰,身上的毛都干了,比刚生下来那会儿软萌很多,只是一眼,金毓就喜欢上了这些小崽子,而红灵也乐意她亲近自己的孩子,任由她随意打量也不攻击。
“啾啾!!”雪团高兴的在一旁转圈圈。
我当爹了,我当爹了!
它想叼着崽崽去跟野牛王这个大兄弟炫耀一番,可惜野牛王去山里和媳妇儿一家玩闹了,不在木棚里,雪团只得去找马儿和鸡鸭鹅们炫耀。
可惜那些马和鸡鸭鹅压根就看不懂它的意思,没搭理它。
小狐狸们出生后的第二天,就被雪团两口子带进了大山里,野兽还是得在山里生活,习惯了外面的生活,就怕以后进山不适应。
目送雪团一家进了山,金毓本想回家继续纺织,可路过田野的时候,才恍然发现,二十天过去,地里的秧子已经可以二次移栽了。
于是乎,她也不急着做纺织了,把侍女和短工们都召集起来,在金母和金兰的指导下,进行犁田和栽秧大业。
野牛王和八头野水牛全都被带出了大山,一看到金毓,野牛王就告知,它媳妇儿怀孕了,只是肚子不明显。
除了野牛王媳妇儿怀孕,水牛群里还有一头母牛也怀孕了,不是野牛王的崽。
家里又要添成员了。
“你们既然怀孕了就别下田了,来,去那边吃草,看到那些草了没有,那是我弟虎子特意给你们这些牛马羊种的,以后对我弟好一点,听到了没有?”金毓把野牛王媳妇儿和另一头母牛带到草地这边,在它们耳边絮絮叨叨的。
西瓜大丰收
没了两头母牛,金毓也还有其他牛可用,尤其是野牛王,一牛可抵十头牛,此次犁田,依旧是金毓亲自操控野牛王,其他野牛,则由来干活的短工管理,这些野牛经过调教,与人类多次相处相处后,已经变得温和了许多。
七头牛齐上阵,又都是身强体壮的野牛,二十亩水田,不到半天就犁好了,金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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